甘肃省司法厅

 

省司法厅是省政府主管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地方性司法行政法规、规章;编制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相关立法工作。
  2. 指导、监督和管理全省监狱工作,指导监督执行型罚、改造罪犯的工作。
  3. 指导、监督和管理全省劳动教养工作。
  4. 制订全省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州、市和县(市、区)及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5. 指导、监督和管理全省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6. 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办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 指导管理甘肃省法学会和全省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指导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8. 指导、监督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依法对仲裁委员会进行登记管理。
  9. 监督监狱、劳教所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10. 指导管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
  11. 指导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考核、任免干部;会同人事部门组织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录用考试工作;管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协助地、州、市管理司法处(局)领导干部。
  12. 承办省政府和司法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省司法厅设6个职能处(室)和政治部,分别是:

办公室
法制宣传教育处
法规督导处(加挂省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公证律师管理处
基层工作处(加挂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协调小组办公室牌子)
计财装备处
政治部(含人事警务处、组织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