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文化厅

 

    省文化厅是省政府主管全省文化艺术工作的组成部门。

厅长:张炳玉

主要职责

  1. 研究拟定全省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组织、监督实施。
  2. 研究拟定全省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文化事业管理体制改革。
  3. 管理全省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省内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动。
  4. 拟定全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5. 研究拟定全省文化娱乐市场、演出市场、美术品市场、艺术培训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6. 管理全省社会文化事业,拟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7. 管理全省公共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公共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8. 归口管理全省对外文化工作和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工作。
  9. 归口管理省文物局。
  10. 承办省委、省政府和文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省文化厅设7个职能处室,分别是:

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处的牌子)
计划财务处
人事教育处
艺术处
文化市场处(加挂文化产业处的牌子)
社会文化处
对外文化联络处

 

 

    办公地点

    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558

    联系电话:(09318825914

    邮政编码:7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