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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全省灾后重建工作的意见
  • 时间:201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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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发〔2011〕32号

各有关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

  今年5月12日是汶川特大地震三周年纪念日,三年完成地震灾后重建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为了确保按期完成我省灾后重建任务,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于2月23日召开了2011年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对我省灾后重建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2月25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灾后重建工作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就我省灾后重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灾后重建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我省2011年灾后重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灾后重建工作的重大意义

  今年是完成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任务的最后一年,也是舟曲、成县灾后重建的关键一年。做好全省灾后重建工作,事关灾区经济社会发展,事关灾区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灾区各市州、县区和省直有关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折不扣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灾后重建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集中力量、集中资金,打好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攻坚战。

  二、进一步明确灾后重建工作目标

  (一)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目标。今年5月12日前总体完成地震灾后重建任务。具体目标是:城乡居民住房、教育、卫生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水利基础设施项目要全面完成;城镇体系、生产力布局、产业调整、防灾减灾、生态恢复和环境整治等重建任务要基本完成。

  (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后重建2011年工作目标。今年3月底前完成各项前期工作,4月份全面开工建设,年底前,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基本完成统建城乡居民住房和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项目重建任务。具体目标是:城镇灾民住房维修任务全面完成,城乡灾民重建住房完成主体工程;6个教育项目和13个卫生项目完成主体工程;7个白龙江和沟道整治项目全部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城镇建设、基础设施、产业重建、生态环境等137个项目中力争完成26个,其余项目投资完成率争取达到40%以上。具体由省重建办和省舟曲灾后重建前方协调指导小组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州、县区按以上要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制定考核办法。

  三、扎实推进灾后重建工作

  (一)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主要任务。

  1.加强重建项目的分类指导。陇南市、甘南州和承担灾后重建任务的有关单位要坚持重建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在摸清各类项目建设进度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梳理,分类指导,制定完成灾后重建任务的具体阶段性目标和工作方案,确保工程质量。对已完工的项目,要抓紧竣工验收、登记造册和固定资产移交,尽快投入使用并发挥效益;对在建项目,要排出施工进度表,做好建材供应等保障工作,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力争早日完工;对资金基本落实但尚未开工的项目,要逐个核实,列出清单,提出切实可行的开工建设时间表。对确有特殊困难无法开工的项目,项目责任单位要说明原因,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经慎重研究提出适当调整整合意见,省重建办和省直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把关,不留后遗症。

  2.加快民生项目重建进度。农村居民住房、教育、卫生等民生项目建设进度,直接关系到今年5月12日前民生重建任务的全面完成与否,必须作为当前一项头等的大事抓紧抓好。对尚未收尾的农村居民住房及没有开工的教育、卫生项目,陇南市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征地拆迁等工作,按照已确定的工作目标完成建设任务。

  3.加强文县尚德镇任家坝村上任家坝社住房质量问题整改。陇南市和文县政府要抓紧时间,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上任家坝社住房质量问题整改方案落到实处。要派出得力干部,在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抓紧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选择实力强的施工队伍,倒排工期,交叉施工,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务必在今年4月底以前建成。

  4.做好陇南市两个产业重建基金的管理和使用。陇南市要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和省财政厅的批复要求,抓紧实施,加快工作进度,近期内把产业重建基金拨付到位,推动企业开工建设,促进产业发展。

  5.统一8个重灾县区灾后重建项目统计口径。8个重灾县区灾后重建项目统计口径以列入国家重建规划并落实资金的项目数和资金数为依据,进行统计考核。舟曲县尚未开工的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凡纳入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后重建规划的,不再作为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任务统计。需要国家确认的,省重建办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和备案手续。省直有关部门要主动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沟通和衔接,争取得到认可和支持。灾区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全力抓好已落实资金的规划重建项目建设,按此口径统计工作进度,考核任务完成情况。

  6.落实灾后重建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制度。为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将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总体进展月报制改为10天一报,尤其要做好在建和新开工项目的统计工作。文县尚德镇上任家坝社农民住房重建进度实行周报制,陇南市要在每周一向省重建办上报最新进展。省重建办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

  (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后重建工作任务。

  1.做好城镇建设规划统筹工作。省建设厅要统筹做好舟曲老城区、峰迭新区、兰州秦王川转移安置区的规划,凡是在峰迭新区城镇规划区内并与城市功能密切相关的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各类重建项目,都要严格履行城乡规划协调和审批程序,一律向舟曲灾后重建城镇规划实施协调办公室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定等规划许可手续,各援建单位在此基础上委托设计、进行建设。舟曲灾后重建城镇规划实施协调办公室要组织人员赴舟曲现场办公,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要充分认识舟曲灾后重建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充分调动和发挥舟曲县党政机关和舟曲人民群众在灾后重建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省舟曲灾后重建前方协调指导小组在重建现场的指导协调作用。甘南州、舟曲县以及承担重建任务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划和我省制定的实施方案,按照责任分工,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全力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

  3.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在项目实施中,承担援建任务的有关单位要充分尊重甘南州、舟曲县的意见,甘南州、舟曲县要积极主动向对口援建单位提出需求意见,将实施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报省舟曲灾后重建前方协调指导小组现场协调解决。对部门之间任务交叉、重大建设方案调整等现场无法解决的问题,由省舟曲前方协调指导小组提出意见后报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4.科学有序实施重建项目。灾后重建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民生优先。要科学安排施工的先后顺序,首先要保证城乡居民住房、学校、医院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项目建设,同时优先安排地质灾害治理、防汛、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

  5.落实好舟曲重建专项保障工作。全面实施建材保障、价格监管、交通运输、电力保障、施工现场指挥调度等5个专项保障工作方案,并结合实际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省工信委要牵头做好建材供应保障工作,省交通运输厅、省电力公司和甘南州及舟曲县要做好道路保通、电力供应和现场指挥调度等工作,为重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6.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甘南州、舟曲县要按照舟曲老城区、峰迭新区城镇建设详细规划和规划重建项目,抓紧做好征地拆迁,及时排查处理各种矛盾,为重建项目开工做好配套服务。在征地拆迁中,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办事,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7.加快兰州秦王川转移安置区配套建设。省建设厅要抓紧做好《舟曲灾后重建兰州秦王川转移安置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甘政办发〔2011〕45号)的实施工作。兰州市要加快建设转移安置区的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防止出现项目建设不同步、不配套的问题。

  (三)成县的灾后重建工作任务。陇南市、成县和省上包建部门要参照舟曲重建的做法,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成县8·12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221号),全力以赴做好成县灾后重建各项工作,确保完成2011年的重建任务。

  四、认真落实灾后重建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和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切实做好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的指导和监管工作,加大支持力度;对舟曲、成县灾后重建,要按照重建规划和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内容,落实援建、包建任务。灾区市州政府要对本地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总责,层层落实重建工作任务和责任。灾区县区政府要承担起灾后恢复重建的主体责任。省委组织部要把灾后重建工作纳入今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进行重点考核。省、市州、县区三级要进一步充实灾后重建机构工作力量。各级重建机构在做好综合协调的基础上,着力协调解决重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确保灾后重建顺利实施。

  (二)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和信访工作。按照中央的部署,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省、市州、县区宣传部门要集中组织媒体,系统宣传我省各地在灾后重建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增强各级干部群众搞好灾后重建的信心。同时,要注意舆情动态,及时掌握和反映情况。要做好灾区群众的信访工作,重建工作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矛盾,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进一步加大灾后重建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对灾后重建“回头看”检查发现的和以往审计提出的以及媒体反映的各类问题,不能隐瞒、回避,不能应付、拖延,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提出时限要求,逐个进行整改。对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进度,在“回头看”检查的基础上,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由省监察厅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建设、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督查小组,对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进行跟踪督查,确保这些项目按计划高质量完成。

                      甘肃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