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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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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1〕11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确保完成省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就做好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工作责任。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落实目标管理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从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以目标管理为抓手,不断研究、探索、创新目标管理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把重点工作目标化、目标任务责任化、责任落实具体化,使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引导广大干部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用到抓发展上,促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要加强监督检查。要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监督检查机制,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进展到哪里,督查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随时掌握动态,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为加快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特别是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对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工作,以目标责任书的目标任务为主,促进各有关部门工作的落实。对目标管理责任书中任务落实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确保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见到实效。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省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检查指导力度,督促市州和部门加快工作进度,强化工作落实。各市州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抓工作落实要按照建立一套表格、组成一套班子、形成一套制度的“三个一”要求,建立抓落实的台账制度,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工作内容、完成时限、执行主体和人员责任,确保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三、要加强考核通报。今年一季度,省政府办公厅对各市州政府7项主要经济指标和省政府有关部门作为主要责任单位的14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今后,省政府办公厅将按月份、季度对目标责任书中27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的完成情况全部进行通报,晒成绩单、亮排行榜。每季度初都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分析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对不能按进度要求完成省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书目标任务的市州政府,要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报告改进措施。年终要进行单项考核和综合考核,对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对未完成约束性指标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综合奖评选资格。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也要健全完善目标责任的考核通报制度,做好本地区、本行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工作,努力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要狠抓目标任务的落实。各市州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一季度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对照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挖掘本地区、本行业经济增长的潜力,找准加快发展的突破口。要坚持以往抓落实的行之有效做法,不断健全完善抓落实的体制机制,切实做到言必责实、行必责实、功必责实,确保圆满完成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各项指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