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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 时间:2012-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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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2〕9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提高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提升全社会应对地震灾害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按照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宣传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增强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和参与防震减灾工作积极性,引导全社会主动、科学参与防震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工作目标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宣传部门的指导下,通过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七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部队)活动、特殊时段重点宣传和地震应急演练,提高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的普及率,增强社会公众参与防震减灾工作积极性,提高应对地震灾害的综合能力。力争5年内,全省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

  三、宣传内容

  (一)方针政策。宣传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方向、决策部署和工作措施。

  (二)法律法规。宣传防震减灾法律、国务院防震减灾行政法规,中国地震局部门规章,以及我省防震减灾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

  (三)监测预测知识。宣传地震监测预测科普知识和技术方法,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在地震预测中的重要作用,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技术要求,我国地震预测的客观能力。

  (四)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作用和意义,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减灾实效,我省地震应急预案及防震减灾规划,普及抗震设防、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断层探测、地震小区划、地震地质灾害防范等知识。

  (五)救助知识与应急演练。宣传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医疗救护、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防控、心理疏导等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地震应急演练。

  (六)科技成果。宣传国内外地震科技创新进展,地震科技理论成果和技术创新对提高防震减灾能力的作用,地震科技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四、具体工作

  (一)以规范政府部门行政管理、提高应急指挥能力为重点,深化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进机关活动。各地要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院等阵地,将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主体培训内容,每期至少安排1次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培训,提高防震减灾社会事务依法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各地、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每年都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地震灾害的决策、指挥、服务、协调能力。

  (二)以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和提高紧急避险能力、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建设为重点,深化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学校活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纲要,每学年安排不少于8个课时的防震减灾相关课程和2次应急避险演练。各级地震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组织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提供必要的防震减灾科普教材和地震应急演练脚本。各地政府及地震、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做好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活动,5年内省级示范学校达到100个(每个县市区至少1个),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达到30个(每个市州至少2个),国家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达到5个。

  (三)以提升企业抗震能力、依法进行抗震设防为重点,深化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企业活动。各地政府及发展改革、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讯、地震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行政审批窗口的管理作用和信息优势,加大对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重要性的宣传。各级宣传、地震等部门要组织宣讲团深入企业,宣传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重要性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必要性,提高企业抗御地震灾害风险能力。

  (四)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社区居民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为重点,深化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社区活动。各地政府及地震、民政、教育等相关部门要推动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活动,通过组织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开展地震应急演练,设置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专栏,对社区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使社区居民掌握防震减灾基本知识和救助技能,了解居住环境地震安全的重要性,争取通过5年的建设,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达到30个(每个市州至少2个)。

  (五)以增强农村居民地震安全意识、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为重点,深化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农村活动。各地政府及建设、地震、科协等部门要把农村地区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与地震安全农村民居建设、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通过科技“三下乡”等活动,采取培训农村干部群众、播放科教片、赠发宣传资料、粘贴挂图等多种形式,向农民普及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和民房抗震技术,帮助农民编制地震应急处置方案,开展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提高农民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今后5年内,每年组织农村工匠抗震技术培训班1—2期。

  (六)以满足家庭自助知识需求、提高自防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为重点,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家庭活动。各级地震、广播电视、文化、科技、卫生、妇联等部门要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家庭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广播电视节目、农家书屋专题图书、宣传咨询台、地震基本常识宣讲、地震仪器演示解说、宣传展版和标语、宣传资料发放、群发手机短信和以家庭为单位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为家庭提供丰富多彩的地震科普服务,引导家庭自备“防灾应急箱”,提高地震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七)以增强部队地震抢险救灾能力、提升救援专业化水平为重点,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部队活动。各级地震及相关部门要依托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国家兰州搜寻与救护基地培训平台,建立健全全省防震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体制机制,完善工作制度,采取专家讲座、现场观摩、实战演练等形式,对各级地震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国内外地震救援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系统培训,力争5年内使我省部队地震灾害救援力量全部轮训一遍,全方位提高部队地震救援理念和抢险救灾能力。

  (八)以增强社会减灾能力、提高公众依法参与防震减灾活动为重点,做好特殊时段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各地政府及地震、民政、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利用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我省5·12防震减灾宣传周和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等特殊时段,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介上,集中开展防震减灾法制和科普知识公益宣传,提高公众科学防范意识和安全发展意识,引导公众依法、科学、自觉参与防震减灾活动。

  (九)以提高公众应对地震灾害能力、依法开展信息公开为重点,做好地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各级地震部门要建立完善“地震信息网”、科普网站和微博,将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地震信息发布作为主要内容,提高防震减灾宣传的覆盖面和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权威性。省政府新闻办、省地震局要加强地震舆情监控,建立应对地震谣传、误传的工作机制,及时澄清不实报道和传闻,维护社会稳定。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经常化的防震减灾公益宣传,提升主流媒体地震突发事件报道的快速反应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高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加强对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共振、形式多样的宣传格局,并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纳入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依法履职,总结经验。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依法履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法定职责,精心策划,周密组织,深入开展常态化、特殊时段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宣传实效,注重总结推广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好经验、好做法。要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结,每年12月中旬报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精心策划,保障需求。各级地震、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宗教、科协等部门要协作配合,组织制作质地精良、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科普书刊、科教片、动漫片、折页、电子书等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产品,内容包括地震基本知识、防震避震、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自救互救、识别地震传言常识、心理疏导等,满足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实际需求。

  (四)增加投入,规范运行。各地政府要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保证常态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特殊时段宣传教育活动的经费需求,保障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五)明确责任,加大力度。各级广电和地震部门要科学制定防震减灾公益广告宣传计划,明确形式和内容,合理安排时间和频道,满足公众实际需求。各级教育和地震部门要健全中小学校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机制,推进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宣传教育实效和水平。各级科协组织要在科技馆规划建设中设立地震科技科普展区,完善图片、录像和实物模型。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