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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甘肃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 时间:2013-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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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3〕1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对甘肃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刘永富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马自学 省政府副秘书长

      吴显亭 省政府副秘书长

      赵 春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罗玉冰 人行兰州中心支行行长

  成 员:范 鹏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牛纪南 省委政法委秘书长、省综治办主任

      郭锦诗 省精神文明办副主任

      王 砚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蔡建明 省教育厅副厅长

      孟宪敦 省工信委副巡视员

      李宗锋 省公安厅副厅长

      蒲志强 省监察厅副厅长

      沙仲才 省民政厅副厅长

      牛兴全 省司法厅副厅长

      赵喜泉 省财政厅副厅长

      吴雄成 省人社厅副厅长

      武德凯 省环保厅副厅长

      马育功 省建设厅副厅长

      程浩明 省农牧厅副巡视员

      肖立群 省商务厅副厅长

      王文全 省文化厅副厅长

      王晓明 省卫生厅副厅长

      师学礼 省地税局副局长

      宋金圣 省工商局副局长

      张 予 省质监局副局长

      曾施霖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汤 澜 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方 亮 省预防腐败局副局长

      田 刚 省公务员局副局长

      宋保才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范 舒 省信息中心副主任

      陶 涛 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袁治云 省法院执行局局长

      李东亮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春中 兰州海关副关长

      刘 虎 省国税局总会计师

      赵卫东 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李寿龙 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刘爱平 甘肃银监局副局长

      鱼向东 甘肃证监局副局长

      万金文 甘肃保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专题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推动并参与制定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推动有关配套制度建设;协调推进政府信用信息体系资源整合和交换,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推动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应用工作;指导市州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和重点领域试点先行;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推进信用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由王砚、李寿龙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