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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级整合支农资金支持农业重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1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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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3〕2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2013年省级整合支农资金支持农业重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30日

2013年省级整合支农资金
支持农业重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集中投入,大力支持农业重点项目建设,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90号)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整合原则

  (一)稳步推进。在现有行政管理体制和资金分配格局下,全面总结和巩固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成果,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三农”工作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支农资金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形成多渠道、宽领域、覆盖全的支农资金整合统筹体系。

  (二)完善机制。支农资金整合项目要统一规划、分工实施,明确各自扶持的重点和环节。省级财政要会同省级相关部门不断改进和完善资金管理方式,逐步推行因素法、公式法等资金分配方式,扩大资金和项目审批权限的下放范围,充分发挥基层职能部门和单位在项目选择、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方面面向一线、了解实际情况的优势,不断完善支农工作机制。

  (三)创新方式。适应农村经营组织多样化、经济性质多种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按照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大力推行“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民办公助、实物补助”等财政投入方式,进一步发挥财政支农政策导向功能和财政支农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培育农民自主投入意识,吸引带动社会投入和金融资金,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渠道的农业多元化投入体系。

  (四)注重绩效。严格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对省上整合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投入与使用管理、项目效益以及违规违纪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评结果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奖优罚劣,实现“问责”与“问效”的有机结合。

  二、整合项目及内容

  (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1.梯田建设项目。共计整合11.21亿元,其中:省发展改革委巩固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资金安排3.26亿元,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安排5亿元,省扶贫办扶贫开发梯田建设项目资金安排6000万元,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安排8700万元,省水利厅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项目资金安排1.48亿元,确保完成153万亩建设任务。按照黄河流域每亩400元、长江流域每亩600元补助标准,由各部门随任务下达到市州、县市区负责实施。

  2.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好2013年全省第三、第四批19个及积极争取第五批11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共计整合7.13亿元,其中:省财政预算拟安排2.245亿元,省水利厅整合水资源费中用于小型水源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省级1—5万亩灌区节水改造资金5026万元,争取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补助资金4.38亿元。由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共同研究落实,确保到位。

  (二)特色优势产业提升。

  1.草食畜产业发展项目。通过直接补助、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品种改良推广,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建设,防疫体系建设等方面。整合资金共计4.59亿元,其中:省财政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专项资金安排4000万元、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安排1000万元、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安排500万元,省农牧厅养殖小区专项资金安排1000万元,省发展改革委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安排5634万元,省扶贫办扶贫资金安排4300万元,调整省水利厅部门预算原梯田项目建设资金7500万元,争取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2亿元。

  2.蔬菜产业发展项目。通过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河西走廊、沿黄灌区、泾河流域、渭河流域、徽成盆地五大优势产区的高原夏菜和钢架大棚、塑料大棚、日光温室等设施蔬菜标准化建设、集约化育苗建设等方面。共计整合1.46亿元,其中:省财政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专项资金安排1000万元,省财政调剂安排原用于旱作农业项目资金2000万元、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安排1000万元,省农牧厅农民培训及“一村一品”资金安排600万元,省扶贫办扶贫资金安排3700万元,省商务厅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安排300万元,争取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6000万元。

  3.马铃薯增产增收项目。通过直接补助、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马铃薯原原种、脱毒种薯扩繁、贮藏库(窖)建设,马铃薯加工企业技术改造等方面。共计整合1.62亿元,其中:省财政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专项资金安排2500万元、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安排1000万元、支持马铃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000万元,省农牧厅良种补贴资金安排500万元,省扶贫办马铃薯扶贫项目资金安排1000万元,争取中央财政马铃薯原种扩繁补贴资金3890万元、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资金6350万元。

  4.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16个中药材产业大县中药材良种繁育、标准化生产示范点建设、企业基地建设、GMP认证等方面。共计整合5948万元,其中:省财政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专项资金安排3000万元、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安排500万元,省扶贫办扶贫资金安排1500万元,省发展改革委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安排948万元。

  5.其他优质林果发展项目。通过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核桃、花椒、葡萄、梨、红枣、油橄榄等林果良种繁育、标准示范园建设、技术培训等方面。共计整合1.78亿元,其中:省财政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专项资金安排4000万元、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安排300万元,省林业厅林业技术推广资金安排350万元、林业贷款贴息资金安排1000万元,省扶贫办扶贫资金安排1000万元,省发展改革委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安排6078万元,争取中央林业技术推广资金1200万元、林业贷款贴息资金3880万元。

  6.苹果产业发展项目。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18个苹果产业大县苹果苗木繁育基地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及农民培训、产销协会发展、加工储藏龙头企业培育等方面。共计整合1.2亿元,其中:省财政原用于旱作农业专项资金调剂安排4000万元、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安排500万元,省农牧厅农民培训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资金安排500万元,省扶贫办扶贫资金安排1700万元,省发展改革委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安排4671万元,争取中央财政农产品初加工项目资金650万元。

  7.草产业发展项目。通过实物补助、先建后补等方式,重点支持农作物秸秆利用、牧草繁育、暖棚建设等方面。总计整合1.72亿元,争取中央财政牧草良种补贴项目资金安排7800万元、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专项资金安排5400万元、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补助资金4000万元。

  (三)农业科技推广示范。

  1.全膜双垄沟播技术推广项目。通过以物代资、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支持地膜购置、技术指导培训、地膜回收、保护性耕作等方面,确保全省推广旱作农业技术面积1500万亩。共计整合5.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旱作农业技术推广资金安排3亿元,省财政扶贫资金安排1亿元,整合农机具购置补助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2亿元,上年度旱作农业技术推广资金结转安排6000万元。

  2.高效节水农业发展项目。按照统一补助标准,支持河西及沿黄主要灌区推广垄膜沟灌、垄作沟灌、膜下滴灌技术以及建设核心示范区所需的地膜、起垄覆膜机具购置和作业费补贴等方面,确保2013年900万亩推广任务的落实。共计整合1.1亿元,其中:省财政预算安排8200万元,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农发资金安排2700万元,省水利厅其他水利建设资金安排80万元。

  3.其他农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通过定额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支持农业优良新品种引进繁育、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等方面。共计整合8050万元,其中:省财政农业科技创新资金安排400万元,省农牧厅生物工程技术推广费300万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资金1000万元,争取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补助资金6350万元。

  (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

  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项目。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支持马铃薯、草食畜、现代制种、中药材、经济林果、蔬菜和酿酒原料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农产品销售和市场开拓等方面。共计整合1亿元,其中:省财政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安排4500万元、马铃薯产业发展资金安排1000万元,省农牧厅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资金安排25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贷款贴息资金2000万元。

  2.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项目。通过定额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组织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共计整合1500万元,其中:省财政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专项资金安排500万元,省农牧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资金安排1000万元。

  以上14项共整合筹集资金40.159亿元,其中:省级财政预算安排6.94亿元,占整合资金总额的17.3%;省级有关部门整合筹措17.7亿元,占整合资金总额的44%;申请中央财政补助15.53亿元,占整合资金总额的38.7%。另外,各市州、县市区也要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90号)精神,整合资金,配套用于区域内项目的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 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省政府将召开由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水利、农牧、林业、商务、监察、审计、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省级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支持农业重点项目建设协调会,研究确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省财政厅要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适时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落实协调会确定的事项,主动加强与各涉农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齐心协力促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工作局面。

  (二) 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有关部门要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农业和农村经济阶段性发展目标,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重点项目发展建设规划,严格按规划确定扶持的具体项目,分配资金。通过统一规划,加强对不同渠道财政支农资金的统筹协调和安排,指导各主管部门将资金集中投向重点环节、重点领域,促进重点项目建设。

  (三) 分工负责,分头下达。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统一考核”的原则,经协调会议确定的整合资金,在现行来源渠道和管理权限不变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投向及应承担的计划任务,落实资金,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分头下达,及时拨付,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科学管理,提高效益。要制定和完善各重点项目扶持办法,完善项目申报、决策、运行、监管机制,增强资金投放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相关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资金落实、项目进度等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加大对扶持项目和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