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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
  • 时间:201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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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6〕12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甘肃省“十三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十三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推进健康甘肃建设的关键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推进我省中医药振兴发展和健康甘肃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2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卫生和人口发展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102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十二五”期间中医药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我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机制和体制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产业及对外交流等整体推进,“十二五”规划确立的发展指标任务全面完成。

  ——中医药发展体系不断健全。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0〕32号),制定了50多项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11年的1000万元提高到2015年的3200万元,中医床位补助提高到西医床位补助的15倍,医保和新农合中医药优惠政策全面落实,中医药深度参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显著。100%的市州在卫生计生委设立中医处(科),85%的县市区在卫生计生委设立了中医科(股),各县级以上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疾控机构成立中医管理科。新建甘肃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和11家市、县级中医医院,改扩建55家县级中医医院。截止“十二五”末,全省共有中医医疗机构136家(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41家),开放中医床位24940张。原甘肃中医学院更名为甘肃中医药大学,并获国家学位办批准增列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设立博士后流动站;甘肃中医学校和省卫校联合升格为甘肃卫生职业学院,中医药教育办学的层次和规模显著提升。

  ——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累计建成95家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其中6家达到三级以上,63家达到二级甲等,10家达到二级乙等。全省中医医院诊疗总人次占医院诊疗总人次的比例从2011年的216%上升到2015年的244%;出院人次占总出院人次的比例从2011年的216%上升到2015年的223%。全省90%以上的综合医院、96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12%的乡镇卫生院、7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建成28个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29个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38个全省中医药工作先进或示范县市区。建成1个省级、47个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开展了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工作。建成9所中医特色妇幼保健机构、360个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国家级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基地1个、国家卫生计生委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重点专科29个、全省骨伤临床中心1个、全省针灸临床中心1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146个、农村医疗机构中医药重点专科61个。

  ——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为全省乡镇卫生院招录5000余名中医药专业大学生。开展中医药五级师承教育工作,首批全省中医药五级师承教育3097名继承人顺利出师,第二批2822名继承人正在培养。广泛开展“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活动,累计举办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普通班70期,培养实用性人才3600多名,举办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研究生班7期,累计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人才317名。将2145名具有一技之长的中医人员纳入乡村医生队伍进行管理。累计评选出199名省级名中医、335名基层(乡村)名中医和38个“中医世家”。全省中医从业人员达到27235人,占全省卫生人员的19%。

  ——中医药科研稳步推进。累计建成3个公立中医药(含民族医药)科研机构、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实验室(三级),建成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26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7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获批省部级以上中医药科研项目521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8项),争取科研经费14亿元。省级投入1043万元,资助科研课题412项。取得中医药授权专利37件,其中发明专利32件。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31项。评选出甘肃省皇甫谧中医药科技奖150项。

  ——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进一步强化。在全国率先将中医治未病内容纳入甘肃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健康促进模式改革,将中医药纳入健康体检、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等各个领域和环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健康教育所或在计生服务站加挂健康教育所牌子,各乡镇在计生服务站加挂健康教育所牌子。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治未病”科,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托幼机构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医疗机构和餐饮服务单位提供药膳。中医药在高血压、糖尿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以及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等突发公共事件卫生紧急医疗救援中发挥了突出作用和独特优势。

  ——中医药文化有效弘扬。皇甫谧、岐伯文化园分别被国家确定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师承教育基地。省、市、县级有关媒体开辟“卫生与健康”科普宣传专栏。拍摄了“医祖岐伯”、“皇甫谧”等多部影视、戏剧作品。出版了《中医启蒙读物》、《民间单验方》等300多种中医读物。实施“村级三件事”工程,为全省450万城乡居民发放《中医药适宜技术进家庭手册》和“健康保健工具包”并开展相关使用技术培训,村村建成健康文化墙,村医定期组织村民开展“健康沙龙”。动员1万多名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在腾讯和新浪开微博,宣传中医药文化知识。大部分县建立了村医中医微信群,开展中医药知识辅导讲座。

  ——中医药相关产业健康发展。截止“十二五”末,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达388万亩,产量约100万吨,较2010年分别增长539%和923%。中药材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规模以上陇药企业达97家,工业增加值、主营业务收入较2010年分别增长139%和143%,年销售收入过亿的企业由2010年的10户增加到19户,中药材静态仓储能力约80万吨,年周转量达到100万吨以上。陇东南地区被国家确定为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制定下发了《甘肃省卫生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旅游局关于印发〈中医药生态保健旅游规划纲要〉的通知》(甘卫中发〔2013〕289号)、《甘肃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陇东南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建设总体规划的通知》(甘旅领发〔2014〕3号),研究推出了3条中医养生旅游精品线路,在敦煌、庆城等市县建设5个中医养生旅游生态园,中医药与健康养老、药膳推广、文化宣传、种植养殖、保健产品研发等产业逐渐融合发展。我省被确定为国家中医药服务贸易先行先试重点区域,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被国家确定为首批中医药服务贸易先行先试骨干企业。在马达加斯加、新西兰等7国挂牌成立岐黄中医学院,在吉尔吉斯斯坦、摩尔多瓦等3国成立中医中心。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在相关国家开展了中药产品注册和出口工作。

  ——民族医药工作扎实推进。加强我省9家藏医院内涵建设,在全省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推广使用藏医药服务。新增了32项藏医药服务项目。开展省级医疗机构高层次人才“组团式”援藏工作。委托青海对我省藏医药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对90种疗效确切的藏药制剂全省调配使用。培育建设了2个国家级、8个省级藏医药重点专科。

第二章 机遇和挑战

  随着“健康中国”、“健康甘肃”战略的实施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的下发执行,中医药发展的起点更高、位置更重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走有中医药特色的甘肃医改之路,迫切需要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国家陇东南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建设、中药产业和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提质增效,迫切需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绿色生态、原创优势、促进消费作用明显的特点。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迫切需要传承、普及和弘扬中医药文化在内的优秀传统文化。抢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战略的历史机遇,强化我省对外交流与合作,迫切需要以中医药为抓手,进一步拓展交流和贸易范围、增强国际竞争力。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激发出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同样迫切需要释放中医药健康服务的潜力和活力。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中医药发展的能力提升推进期、健康服务拓展期、参与医改攻坚期和政策机遇叠加期,面临着诸多挑战,主要表现在:中医药发展的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全省中医医疗资源总量不足,中医药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财政投入不足,中医药继承创新、特色优势发挥不够;科研发展创新动力不足;中医药人才队伍对事业发展的支撑不够,高层次人才不足,基层人员短缺;中药材品种质量退化,资源利用效率低;中药材资源大省、产业小省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现代化水平存在较大差距等。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和中西医并重方针,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推进继承创新和振兴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发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完善管理体制和政策机制为重点,以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为目标,统筹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等全面协调发展,发挥中医药在促进甘肃卫生、经济、科技、文化和生态文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为推进健康甘肃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深化改革、激发活力。改革完善中医药发展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中医药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率;更好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引导投入、规范市场等方面的作用,积极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断激发中医药发展的潜力和活力。

  (二)抢抓机遇、继承创新。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战略机遇,把继承创新贯穿中医药发展一切工作,坚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推动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不断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在创新中不断形成新特色、新优势。

  (三)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统筹中医药发展各领域、各环节,促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对外交流合作全面发展,促进中医药与旅游、养老等健康相关产业协同发展。

  (四)以人为本、服务惠民。以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中医药发展为了人民、中医药成果惠及人民,保证人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发展迈上新台阶,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和服务方式明显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和学术水平大幅度提升,健康服务可得性、可及性明显改善。中医药管理体系不断健全、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善、人才教育培养体系日趋合理,中医基础理论研究及重大疾病攻关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公民中医健康文化素养明显提升,中医药文化进一步繁荣。中医药健康服务新业态不断涌现,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服务技术不断创新,产业链不断延伸,产品种类更加丰富,中医药产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之一。中医药与多学科的合作日益深入,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更加广泛,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法律体系、标准体系、监督体系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为建设健康甘肃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专栏1 甘肃省“十三五”中医药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

2015年

2020年

5年增长率

政府中医事业投入占卫生事业投入的比重(%)

13.5

≥15

11.1%

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张)

0.86

≥0.89

3.4%

每千人口中医医院床位数(张)

0.96

≥1.0

4.16%

每千常住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名)

0.76

≥0.82

7.89%

每万名城乡居民拥有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数(名)

0.23

0.4

73.9%

市州中医医院三级乙等以上达标率(%)

55.5

≥80

44%

县级中医医院二级甲等以上达标率(%)

69.7

≥85

21.9%

中医医院床位使用率达到(%)

80

≥90

12.5%

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

93.5

100

6.95%

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的村卫生室(%)

65

≥70

15.4%

中医医院年总诊疗人次占全省医院年总诊疗人次比重(%)

21.6

≥28

29.6%

中医医院出院总人次占医院出院总人次比重(%)

21.6

≥26

20.4%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达到(%)

33

≥40

21.2%

公民中医药养生保健素养达到(%)

20

≥30

50%

中医药养生知识普及率(%)

80

≥90

12.5%

第四章 重点任务

  一、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医药服务体系

  巩固全国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省建设成果,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持续完善中医药发展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市州成立中医药管理局,所有县级卫生计生委设置中医药科(股);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疾控机构和监督机构设置独立的中医管理科。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每个地市级区域至少设置1个市办中医类医院,县级区域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所有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各西医临床科室设置中医综合治疗室;60%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儿科和中医妇科;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中医类医院,大力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和护理院;鼓励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加强中医药教育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局省共建甘肃中医药大学,支持平凉市建设针灸大学;鼓励中医药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培养中医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管理和技术技能型人才;鼓励中医药院校开展教育教学模式改革,支持甘肃中医药大学开设中医岐黄班,引导中医药院校增加中医药内容课时,增加中医经方和典型医案学习内容,增加临床跟师实习时间。积极推进中西医结合教育改革。

  (二)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完善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和评审评价体系,落实医疗核心制度,落实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管理,力争80%以上的市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水平,85%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强化重点专科防治网络建设,制定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规划,重点加强中医康复、治未病、中医儿科等优势专科建设;建成一批覆盖各专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建成若干个具有中医特色的省级和市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在综合医院建设或培育一批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强化中医护理工作。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队伍及能力建设,建立应急工作长效机制。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强化县级中医医院特色专科建设,大力推广中医非药物疗法和适宜技术,深入开展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支持县级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医疗联合体,开展县乡一体化服务。探索乡村医生备案管理。改革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三)促进民族医药发展。将民族医药发展纳入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出台加快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民族医医疗机构建设,支持有条件的民族自治地方举办民族医医院,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族医医院和诊所。在各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专科医院推广民族医药技术和方药,将更多疗效确切的民族医药制剂全省统一调配使用。建成7—8个省级以上民族医药重点专科,建成5个左右的名老藏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室。继续实施省级高层次人才“组团式”援藏项目,继续对我省藏医药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促进民族医药高等教育发展,支持开办民族医药专业。提高藏医药及相关产品研发能力,建立藏药材自然保护区,建成藏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大力发展现代藏医药产业,发展藏药养生保健体验旅游。促进民族医疗、保健、科研、教育、文化、产业等同步发展。

  (四)推进中医药科研创新。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加强省中医药研究院、省藏医药研究院基础设施建设。争取中国中医科学院在我省设立分院。支持甘肃中医药大学和三级中医医疗机构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室等中医药科技平台。支持甘肃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省中医院联合争创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构建中医药大学+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企业协作研究平台,推动中医药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加强中医药科研投入,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开展对恶性肿瘤、心血管疾病、免疫性疾病、代谢性疾病、老年性疾病、精神心理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等8大类疾病的研究。开展中医特色诊疗、治未病、康复技术和产品开发。

专栏2  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

1.每个市州至少建成1所地市级中医类医院,每个县市区原则上建成1所县级中医类医院。100%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60%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儿科、中医妇科。

2.80%以上的市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水平,85%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3.建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三五”重点专科25个,建成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2个,建成市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10个,建成省级中医重点专科120个。

4.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0%的乡镇卫生院、70%的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8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成30个左右的县级中医医院特色专科。每名基层医务人员至少掌握1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和6项养生保健技术。力争80%的县区建成全省中医药工作先进或示范县区,争取50%的县区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5.建成7-8个省级以上民族医药重点专科,建成5个左右的名老藏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室。

6.建成国家区域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1个,建成国家中医药重点研究室1个,培养国家科技领军人才10人以上,争取建成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1个。

  二、不断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构建支撑中医药发展的人才队伍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开发引进、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构建人才交流信息平台,畅通人才流动通道,形成人才高效配置、自由流动的制度环境。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体系。做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养和全省五级师承教育工作,实施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和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依托重点学科、名老中医药专家和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等资源,培养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学科团队。深入开展“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活动,培养实用性中医药人才1000名,培养高层次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人才300名。做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等专项工作。拓宽中医药健康服务人才岗位设置,逐步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相关职业(工种),建立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支持中医药院校培养栽培种植、制药制剂、医药物流与营销、医药电子商务、老年护理、健康管理、养生旅游管理、对外交流等与中医药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复合人才。修订甘肃省名中医及甘肃省基层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继续开展甘肃省名中医、甘肃省基层名中医、甘肃中医世家评选认定工作。做好“国医大师”和全国名中医评选申报推荐工作。创新中医药职称评定聘任条件。

专栏3  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工作

1.深入开展“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活动,培养实用性中医药人才1000名,培养高层次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人才300名。

2.新进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中医临床医师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比例100%。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中医药继续教育覆盖率100%。

3.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创新中医药职称评定聘任条件,拓宽中医药健康服务人才岗位设置。

  三、深入推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6〕1号),制定我省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实现集团化发展或连锁化经营。大力推进健康促进模式改革,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积极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调理和药膳等技术支持,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建成一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中医养生保健基地,逐步构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和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网络。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逐步增加中医药健康管理的比重。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中医药养生保健、治未病保险产品,开展中医健康风险评估、风险干预,提供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的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建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组织,发挥其在专业咨询、标准制定、人才培养和第三方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录制度,将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信用信息平台。推行负面清单和第三方认证制度,加快形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模式。

专栏4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重点工作

1.100%的县级以上中医医院、60%以上的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设立“治未病”科,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70%的村卫生室开展中医健康干预服务。

2.建成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建成一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中医养生保健基地。构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和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网络。

3.大力推进健康促进模式改革。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逐步增加中医药健康管理的比重。

4.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技术和方法,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导引等中医养生运动,强化中医养生保健管理。

  四、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建设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所有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老年病床占医院总床位数的10%。支持张掖市打造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支持临夏州打造黄河三峡太极岛健康养老产业园,支持庄浪县创建癌症疗养和养老基地。建成10个中医特色医疗与养老相结合服务示范机构。完善健康养老服务方式,开通养老机构与中医医院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将中医药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开展上门服务、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鼓励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鼓励中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中医诊疗、养生保健等服务。探索设立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建设一批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大力开发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的系列服务产品。

 

专栏5  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重点工作

1.所有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老年病床占医院总床位数的10%。

2.100%的中医医疗机构开通养老机构与中医医院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

3.建成10个中医特色医疗与养老相结合服务示范机构。

  五、着力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

  以陇东南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各地中医药地域优势、资源优势、文化优势、政策优势,大力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和线路,加强中医药产业园区建设,加强中医特色医疗服务,打造一批融中药材种植、中医医疗服务、中医药健康养老、中医药养生保健产品开发等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形成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集群。加强中医药养生旅游景区公共卫生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服务平台。举办大型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展览会议和论坛,举办“中医药健康旅游年”,大力宣传推介甘肃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

专栏6  中医药健康旅游重点工作

1.落实《甘肃·陇东南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建设总体规划》,重点打造岐黄中医康复疗养基地、崆峒山—大云寺·王母宫养生文化体验基地、皇甫谧针灸医疗保健基地、麦积山中医药休闲养生度假基地、武-清-街温泉养生基地、陇南山水田园养生基地、定西中医药科普旅游基地。

2.落实《甘肃省发展中医药生态保健旅游规划纲要》,着力打造“药膳之都”、“保健之城”、“温泉水疗”、“健身敦煌”、“人文甘肃”等品牌。

3.打造一批中医药旅游示范园区。兰州市打造中医保健中心、水川中医药养生园,酒泉打造金塔沙漠理疗抗体保健中心、敦煌沙疗中医药保健旅游产业园,武威打造温泉度假村,定西打造岷县中药养生产业园,陇南打造中医药养生保健创新区,平凉打造崆峒山道文化养生园、皇甫谧中医针灸养生产业园,庆阳打造岐黄中医药文化休闲养生园、正宁县子午岭森林中医药养生生态园区,临夏州打造复兴厚中藏回医药文化生态旅游区。

4.丰富中医药旅游产品。开展中医整形美容、中医减肥、毛发移植等中医药旅游服务项目。开发以当归、党参、黄芪、苦水玫瑰、兰州百合等为主要原料的系列养生保健产品。

  六、持续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

  落实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要求,大力发掘甘肃地域特色的中医药传统文化,打造“敦煌医学”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平台,加强皇甫谧文化园、岐伯圣景两个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支持天水伏羲文化园、武威汉代医简文化园创建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加强中医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等机构文化建设。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持续推进“村级三件事”工程,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健康素养。鼓励将中医药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传统文化、生理卫生课程。举办中医药科普宣传周、主题文化节、知识技能竞赛、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等活动,普及中医药科学知识,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加强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旅游餐饮、体育演艺等有效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产品和服务。推进中医药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通过陇人骄子、最美乡村医生、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和标兵等评选活动,大力倡导“大医精诚”为核心的职业精神,形成良好行业风尚。

专栏7  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重点工作

1.打造“敦煌医学”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平台,加强皇甫谧文化园、岐伯圣景两个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支持天水伏羲文化园、武威汉代医简文化园创建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2.持续实施“村级三件事”工程。

3.100%的行政村、社区及家庭普及中医药文化及养生保健知识。

4.居民中医药养生素养达到30%以上。

  七、努力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以申请创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为契机,促进中医药产业跨越式发展。

  (一)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利用。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建立中药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建设中药资源监测网络。加强珍稀野生资源保护,支持野生药材家种家养,扶持中药材规模化种植,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建设省级野生中药材濒危资源保护区,有针对性地开展野生中药材濒危资源人工种植(养殖)研究,实现野生中药材人工繁育利用。

  (二)推动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继续组织实施甘肃道地药材标准制定及认定工作,制定发布当归、党参、黄芪、红芪、柴胡、甘草、板蓝根等大宗甘肃产地药材标准,打造甘肃道地药材品牌。制定甘肃道地中药材标准化种植技术规程,加快品种选育和种源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建设。

  (三)促进中药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省内中药生产企业应用现代加工技术,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积极开发当归、党参、黄(红)芪、黄芩、大黄等大宗道地药材的中间提取物(中间体)和配方颗粒及保健食品、功能性日用品,开发药膳和药食同源中药材相关产品,大力发展药菜两用蔬菜加工产业。加速中成药生产工艺、流程的数字化、标准化、现代化步伐。

  (四)大力发展中药材仓储和电子商务。依托我省中药材种植、加工制造、仓储物流和商贸流通产业链优势,立足陇西、渭源、岷县等中药材交易市场,从中药材商品规格、信息编码、仓储物流等行业标准化入手,打造国家级中药材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线上线下协同的中药材电子交易中心、大宗中药材价格形成中心、标准化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心和质量控制(检验)中心。

专栏8  中药产业发展重点工作

一、建设六大中药产业园区

1.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医药产业创新研发孵化园。依托兰州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中科院兰州化物所、甘肃省中药现代制药工程研究院等重点科研院所,建成集研究开发、中试实验、孵化培育和技术会展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药产业创新研发孵化园。

2.兰州新区现代中药产业精深加工园。依托兰州新区环境良好、土地资源丰富、产业政策优惠等优势,加快建设区域内中药制药企业在建项目,承接东中部产业转移项目,吸引兰州市区中药制药企业“出城入园”项目和中药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建成现代中药产业精深加工园。

3.陇西中药材循环经济产业园。依托陇西县及周边县区的中药材资源优势和仓储商贸优势,吸引国内大型中药企业投资,建成企业间基础设施和公共技术平台共享、废弃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分类循环利用的中药循环经济产业园。

4.渭源工业园区中药产业园。依托渭源工业园区,改善园区基础条件,增强园区承载能力,按照“引进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投产一批”的思路,形成大中小企业合理布局、粗精深加工配套组合、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中药材饮片精深加工聚集区。

5.天水航天中药材苗木种植园。依托航天种苗基地品牌,利用独特地理、环境、人才优势,培育优质中药材种苗。

6.酒泉国家育种基地园。依托国家种业花卉育种基地,借助水土环境纯正无污染,纬度适宜优势,培育中药优质种子。

二、建设十大道地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

在定西市、陇南市、甘南州等海拔2000米以上优势区域,建设当归标准化示范基地;在定西市、陇南市等海拔1800米以上优势区域,建设白条党参、纹党标准化示范基地;以定西市为主的优势区域建设黄芪标准化示范基地;以陇南市、定西市为主的优势区域建设红芪标准化示范基地;在陇南市、定西市、平凉市等海拔1800米以上优势区域,建设大黄标准化示范基地;在定西市、陇南市建设柴胡标准化示范基地;以民乐县等传统优势产区为主,建设板蓝根标准化示范基地;在河西地区、白银市、兰州市优势区域,建设甘草标准化示范基地;以白银市、酒泉市优势区域为主,建设枸杞标准化示范基地;以西和县等传统优势产区为主,建设半夏标准化示范基地。

三、打造全国仓储物流配送中心

以陇西为中心,依托中药材仓储优势,打造全国中药材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完善配套设施和信息服务体系,并以此建成全国中药材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心和质量控制(检验)中心。

  八、全面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

  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战略,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服务外交、促进人文交流等领域的独特作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建设若干个岐黄中医学院和中医中心,建立境外中医药人才库,培养复合型中医药人才。推动成熟的中药产品以药品、植物药、保健品、功能食品等多种方式在海外进行注册,提高国际市场占比。在中医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科学研究、产业、文化传播等领域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示范机构,吸引海外消费者来我省就医学习、保健旅游。建设一批高水平合作机制和合作平台,举办高级别论坛,支持开展学术交流、文化传播、海外惠侨等大型活动。扶持一批市场优势明显、具有发展前景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培育一批特色突出、能够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机构)。实施中医药服务贸易多元化战略,建立跨境支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四种模式协调发展的中医药服务贸易体系。

专栏9  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重点工作

1.推进高水平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项,建成国际传统医药科研合作平台1个。

2.建成中医药对外贸易骨干企业5家,建成岐黄中医学院7个,中医药对外贸易的国家和地区扩展到30个以上。

3.扶持一批市场优势明显、具有发展前景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培育一批特色突出、能够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机构)。

  九、深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做好有关中医药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启动我省地方性法规的修订。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医类别医师分类和执业管理、中药审批管理、保健食品审批管理、中药传统知识保护以及传统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等制度,建立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实施中医药标准化工程,充分发挥省中医药标准化委员会作用,制定并推广体现中医药特点的服务、技术、产品、机构和管理标准,建设甘肃道地药材全产业链质量追溯体系。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推进以中医电子病历为基础的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中医药”行动计划,促进中医药各领域与互联网全面融合,大力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服务模式。完善中医药信息统计制度和中医药综合统计网络直报体系建设。健全监督机制,推进中医药认证体系建设,开展中医医疗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药膳服务、中药材产品等认证。建设高水平的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和监督信息数据平台。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政府要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中医药工作机制。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各相关部门间的沟通交流、协调配合,形成共同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合力。

  二、加大中医药资金投入

  各地政府要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改进中药产业化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优先扶持发展陇药企业技术改造、仓储建设、节能减排和循环生产项目。积极发展多种形式、多方参与的信用担保公司,为重点制药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三、完善中医药扶持政策

  以深化医改为契机,不断完善中医药扶持政策,改革中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将中医治未病服务项目纳入医疗机构收费项目目录。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充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继续实施中药饮片加成政策,落实并完善医保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积极推进地产可追溯中药材的使用。鼓励制药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做大做强,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生产经营水平,支持重点制药企业与科研院所共同研发新产品。对有条件的制药企业优先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优先支持重点制药企业申报全国驰名商标。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进一步增加中成药品种数量。

  四、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加强中医药监督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设立独立的中医药监督科室,尚不具备条件的要确定专人负责中医药监督工作。加强中医药监督队伍建设,充实配备中医药监督执法人员,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业务教育和廉政教育,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创新监管方式,建立监管信息平台,提高中医药舆情监测和处置能力。严厉打击假冒中医名义非法行医、发布虚假违法中医中药广告以及制售假冒伪劣中药行为。

  五、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工作

  各地要根据规划目标任务和整体要求,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拟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路线图,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有序推进中医药建设发展,确保规划有效实施。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定期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强跟踪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尝试开展规划实施的阶段性评估,特别是引进和开展第三方评估,适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