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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 时间:201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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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6〕13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

  《甘肃省“十三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十三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公共文化服务是公共基本服务的重要内容,是实施文化惠民、文化民生的重要途径,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对于构建“五位一体”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实现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我省公共文化建设跨越式发展,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全省整体脱贫,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根据文化部等部委印发的《贫困地区“十三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文公共发〔2015〕24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5〕37号,以下简称甘办发〔2015〕37号文件)、《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省委、省政府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十三板块”的重要任务,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手段,以提高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得到加强。完成甘肃大剧院、黄河剧院等场馆建设并投入使用,省图书馆扩建工程和省科技馆、省体育馆建设工程顺利实施,市州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普遍得到新建或扩建,完成了25个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达标建设任务。“一县一中心、一乡一站、一村一场”等体育设施覆盖全省。

  ——公共文化设施场馆全面免费开放。用好国家免费开放补助资金,落实地方财政配套经费政策,建立健全免费开放运行管理制度,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实现了“全方位零门槛”免费开放服务。

  ——基层农村文化建设得到全面改善。深入实施“乡村舞台”建设,建成11559个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6860个“农家书屋”,广播和电视覆盖率均达到了98%,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覆盖全省15946个行政村。

  ——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水平有所提升。省图书馆和所有市级公共图书馆全面实施了数字化建设任务,县级公共图书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信息共享服务点建设全覆盖。

  ——公共文化精准扶贫取得阶段性成果。把文化扶贫与“双联”、“1236”扶贫攻坚行动结合起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成了3000多个贫困村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300多个乡镇综合文化站达标建设任务,有效改善了贫困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条件。

  ——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效益显著提升。不断推广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示范项目的经验办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广泛开展“千台大戏送农村”、“精品剧目惠民演出季”、“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一村一月一场”公益放映、“陇原书香”阅读、“图书漂流”等文化惠民服务活动,群众文化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虽然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由于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起点低、历史欠账多,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达标率均在60%以下,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薄弱,数字化建设水平落后;基层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服务管理人员缺乏、公共文化产品不足;财政经费紧张,文化设施尤其是贫困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部分县市区落实地方财政配套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困难较大,“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经费短缺;地域发展不平衡,河西与河东、城市与农村、近郊与边远牧区之间的文化资源配置还不够均等;对公共文化服务认识不到位,建设、管理、服务得不到足够重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总体不高,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要阶段,是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随着“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协调推进,特别是“一带一路”战略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深入实施,我省公共文化跨越发展迎来难得的战略机遇,公共文化建设的重要地位将更加显现。

  ——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着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深入推进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战略平台,“戏剧大省”、“乡村舞台”、“文化集市”、“历史再现”工程等建设,将进一步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创新。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等国际性会展,将成为文化建设的重大牵引,有效提升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

  ——国家把加快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提出了加大对贫困地区财税转移支付力度等一系列倾斜政策,特别是文化部等部委支持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为推动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

  ——实施与“双联”行动、“1236”扶贫攻坚行动相结合的文化精准扶贫建设,将有效解决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公共文化设施落后、产品匮乏、供给不足等突出问题,老少边穷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将得到全面加强。

  ——持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释放出的红利,将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不断增加公共财政收入,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

  ——随着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得到不断满足和改善的同时,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强烈,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要求日益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具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促进整体脱贫和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提升服务效能、促进均衡发展为主线,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因地制宜采取精准措施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实现服务群众同教育引导群众相结合、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同提高群众文化素质相结合,协调推进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紧盯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扶贫开发战略,突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将公共文化建设纳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双联”行动,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统筹区域、城乡均衡发展,着力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

  保障基本,精准建设。优先满足人民群众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电影、观赏文艺演出、参观展览、体育健身等基本文化需求,深入实施文化惠民、文化民生工程,扎实推进文化精准建设、精准服务、精准脱贫,充分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主动性,以县为基本单元和落实主体,因地制宜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水平上取得实效。

  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立足省情实际,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建设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激发公共文化服务活力。

  (三)总体目标。

  到2017年,实现全省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广播电视全覆盖,人民群众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电影、观赏文艺演出、参观展览、参加文体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到2020年,乡镇体育健身中心和村体育健身工程基本覆盖,“三馆一站”(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覆盖率达到100%,实现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城乡和区域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均等化,各级文化服务机构编制规范化,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完善。以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为基层服务点的运行体系全面建成,设施种类齐全,规模质量达到国家建设标准。通过固定场馆、流动设施和数字服务,全面有效覆盖服务人群。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逐步健全。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力度不断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种类、数量和水平达到《甘肃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规划要求。

  ——农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有效落实。文化生活经常化、固定化,农村群众自办文化“有组织、有队伍、有场地、有设施、有活动”,实现农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面向农村群众的送图书、送戏曲、送电影、送书画、送科普、送展演等服务普遍落实。

  ——公共文化管理体制更加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健全、运行机制完善、文化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力度不断加大。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切实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的财政和人才队伍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公共文化服务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群众受益程度不断提高。多样化的群众需求反馈和评价机制基本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适应性、群众参与率、受益率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适应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根据国家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和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现固定设施与流动设施、数字设施有机结合、相互补充和有效覆盖。

  1.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省科技馆、省体育馆建设和省图书馆扩建,建设省文化馆、省美术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中心和省党史馆。对不达标乡镇综合文化站及市、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进行新建或改扩建。深入推进文化遗产“历史再现”工程,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相适应的、具有甘肃特色的丝绸之路博物馆体系。实施新“四个一”体育设施建设工程,市级建设体育场和体育馆、健身馆、游泳馆等体育场馆设施,县级建成多功能体育场、健身广场或体育公园、综合健身馆、小型体育馆等场馆,乡镇、街道建成不少于4个体育项目的综合健身场馆。鼓励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中心(馆)。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及县市区建设美术馆、科技馆和符合国家规定的纪念馆。人口少于5万的县,相关公共文化设施可合并建设。

  2.深入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建设。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主要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按照“345”工程要求,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设文体广场并配备活动器材、儿童康乐设施,有条件的村建设“乡村记忆”博物馆。推进“农家书屋”工程提质增效。重点加强城市社区、牧民定居点、移民新区、城乡结合部地区、城镇新型社区和农村“中心村”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建设。实施城市社区10—15分钟“文化娱乐圈”、“体育健身圈”工程,持续推进体育健身中心、全民健身路径、笼式足球场建设项目。

  3.扩大广播电视服务网络覆盖。统筹有线、无线、卫星等方式,加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建设,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强化贫困地区的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推进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地方应急广播工程,建立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长效运维机制,巩固提升运维体系。加强广播电视卫星接收等基层公共数字文化设施设备运营维护,统筹推进农村地区广播电视用户接收设备配备工作,鼓励建设农村广播电视维修服务网点,确保全省有线电视网络未通达的农村地区村村通、户户通长通、久通、优质通。

  4.合理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设施设备。争取国家支持,为县级公共文化机构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车,使其具备经常性开展流动文化服务的条件。根据人口聚集的实际情况,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立稳定的流动服务点,重点加强农村集市、农村自然村、边远牧区流动服务点建设,配备新型集成化、便携式、多功能的流动文化服务设备器材,逐步实现流动文化服务常态化。  

专栏1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

  重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加快推进省科技馆、省体育馆和省图书馆扩建工程,到2018年全面竣工。立项建设省文化馆、省美术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中心、省党史馆,到2020年完成建设任务投入使用。
  公共文化设施达标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建设标准,实施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达标建设,到2017年全省乡镇综合文化站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对未建成或未达标的市、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进行新建和改扩建,到2020年实现市、县级公共文化设施全部达到国家三级以上建设标准。支持少数民族州县级新华书店达标建设。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配套建设文体广场并配备阅报栏(屏)、灯光音响设备、广播器材、体育健身及儿童康乐设施等,有条件的建设“乡村记忆”博物馆。到2017年,完成4665个村的建设任务,“乡村舞台”在全省行政村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完成371个乡镇、128个街道、1284个社区建设任务,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在全省实现全覆盖。
  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建设项目。统筹有线、无线、卫星等多种方式,基本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完善县级广播电视发射(监测)台建设;实施地方应急广播工程,完善传输网络,实现应急信息及时有效传输发布。
体育健身工程项目。每年建设1000个以上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新建100个乡镇和社区体育健身中心、300条全民健身路径、50个笼式足球场。
  流动文化服务车配置项目。对接国家项目,为每个县配备用于图书借阅、文艺演出、电影放映等服务的流动文化车。
丝绸之路博物馆体系建设工程。深入推进文化遗产“历史再现”工程,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相适应的、具有甘肃特色的丝绸之路博物馆体系。

  (二)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

  坚持以标准化促进均等化,强化县级人民政府在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供给中的责任落实,发挥公益性文化体育单位的骨干作用,加大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供给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

  1.以县为基本单位全面落实甘肃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按照《甘肃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制定县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供给目录,围绕文艺演出、读书看报、广播电视、电影放映、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方面,设置具体服务项目,明确服务种类、内容和数量要求,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到2020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各项指标达到实施标准要求。

  2.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结合乡土文化特色和群众实际文化需求,进一步加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大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实施阅读能力提升计划。积极开展文化艺术普及公益行动,培养群众积极向上的文艺爱好。组织各级文艺院团、文博机构为乡镇、农村送演出、展览、戏曲等服务。进一步丰富农村数字电影影片供给,加强中小学爱国主义影片放映工作。组织群众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和科普活动。

  3.提高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强优秀文化作品的民族语言译制和在民族地区的传播,鼓励和扶助民族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支持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工作,把公共文化建设作为重点内容,加大项目、资金、人才、技术和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加强少数民族文字及双语出版物的出版发行,支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数字出版。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能力、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视节目译制制作能力和广播电视节目覆盖水平。

  4.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大力实施“文化进村入户暖心工程”,充分满足特殊群体的文化需求。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在阅读辅导、艺术培训、科学普及、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文化服务。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配备儿童康乐设施,增加儿童课外读物,并为留守儿童与外出务工父母之间的视频沟通提供便利。加强面向农村留守妇女、流动妇女在计生知识、心理咨询、文艺活动等方面的文化服务。鼓励建立老年体协、老年艺术团、老年大学等文体组织,并提供必要的活动经费。提高面向农村残疾人的无障碍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水平,为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加大对盲文图书、有声读物出版支持力度。将农民工纳入本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农民工等流动人口集聚地开展流动图书借阅、流动电影放映和数字文化服务等活动,帮助开展就业创业辅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实施面向困难家庭和农村留守儿童的文化艺术免费培训及其他文化帮扶活动。  

专栏2  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项目

  “文化进村入户暖心工程”。广泛开展送图书、送戏曲、送电影、送书画、送科普、送展演等服务项目入户到家庭活动,充分满足特殊群体的文化需求。
  阅读能力提升计划。每个县每年举办主题阅读活动。依托数字公共图书馆建设工程,每年为中小学生提供精品电子书、电子期刊报纸和网络精品公开课。实施“书香童年”阅读工程,为学龄前儿童发放阅读书包、开展阅读指导服务。对接群众需求,完善“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开展农民阅读活动。
  文化艺术普及公益行动。每个县每年举办文化艺术普及活动。依托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通过集中办班、下乡辅导、远程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面向不同群体的文化艺术知识普及和培训服务。
  送戏下基层项目。根据实际,将送戏曲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鼓励有条件的县级文化馆综合设置戏曲排练演出场所,推动有条件的地方为县级国有戏曲院团和民族地区文艺院团建设小型综合排演场所,通过多种渠道为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免费或低价提供排练演出场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农村演出。
  文化援藏项目。根据甘南、天祝藏区实际文化需求,衔接国家文化对口援助项目,同时广泛发动宣传、文化、新闻出版、体育系统各单位开展对口援藏行动,制定对口援助工作计划,明确具体援助项目,通过捐赠文化设备、选派文化干部、创排文艺作品等多种形式支持藏区公共文化建设。加强甘南藏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译制制作能力,扩展广播电视服务功能,全面提升藏区广播电视节目有效覆盖能力。
  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东风工程”二期。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译制出版能力和印制发行能力建设,支持民族文字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推进民族文字出版单位数字化转型升级。扶持少数民族文字和双语出版项目,开展面向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出版物赠阅。

  (三)有效增强公共文化发展活力。

  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坚持公共文化供给侧改革,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机构服务能力,增强公共文化发展活力,切实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1.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选择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开展试点,逐步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机构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完善年度报告和信息披露、公众监督等基本制度,落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推进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经费保障、税收优惠制度改革,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

  2.推动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建立以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为基层服务点的运行体系,整合地域文化资源,实现文化产品、服务供给、指导培训统筹调配,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推动县域范围内的城乡文化一体化。

  3.提高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效益。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免费开放工作,进一步增加服务项目,健全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完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设施使用效益。逐步推动科技馆、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民办博物馆、行业博物馆以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免费开放,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4.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博物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等文化文物单位,依托馆藏资源、形象品牌、陈列展览、主题活动和人才队伍等要素,积极稳妥推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产品。支持有条件的文化文物单位在保证公益服务的前提下,展销文化创意产品,开展差异化的有偿服务。

  5.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制定政府购买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作为承接主体,将公益性文化体育产品创作传播、公益性文体活动组织承办、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体育项目传承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运营管理和民办文化体育机构免费或低收费服务等内容纳入政府购买范围。采取政府购买等方式,鼓励各类艺术表演团体为农村提供公益性演出,支持经营性文化设施、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场所等为群众提供优惠或免费的文化服务。鼓励在精品舞台剧演出、商业电影放映中,面向老年人、农民工、残疾人、低保户、军烈属等特殊群体安排低价场次或赠票,支持电影企业深入城乡基层开展公益放映。

  6.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建立健全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共文化制度,通过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措施,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或捐助公共文化设施设备、资助文化活动、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探索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支持社会力量在符合条件情况下利用闲置用地、历史街区、老旧民宅村落等兴办公共文化项目,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多元化、建设运营社会化、融资方式多样化。

  7.大力支持群众自主参与。发挥“乡村舞台”群众自办文化的积极作用,组建基层民间自办文化社团,依托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工作,深入挖掘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组织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节日民俗活动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广场文化活动健康、规范、有序开展。扶持以文化能人为核心的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农民书社、电影放映队、农民演艺团体、业余剧团等群众文化组织。到2020年,初步形成“一县一特色”、“一乡一品牌”、“一村(社区)一团队”的发展格局。

  8.创建“按需点单”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自下而上的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形成“你点单、我配送”的文化服务工作机制。优化文化阵地、文化活动、文化队伍等资源,借助网络平台,以“线上预约+线下配送”方式,创建向群众提供培训、讲座、展览、演出等公共文化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率。  

专栏3  增强公共文化发展活力项目

  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城市进行试点,指导有条件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机构组建理事会,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建立法人治理结构。2017年进行推广建设,到2019年全省公共文化机构基本完成法人治理结构改革。
  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在酒泉市进行试点建设,县级公共图书馆统筹全县图书资源建设和服务提供,对乡、村按需配置图书并定期更新,组织乡、村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实现县域范围内图书统一采编,资源统一调配,人员统一培训、服务统一规范、绩效统一考评。到2017年在全省进行推广建设,到2019年,在全省基本建成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
  文化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在白银市进行试点建设,县级文化馆统筹全县群众文艺产品创作生产和特色文化资源传承创新,为乡、村群众文艺团队、文化骨干提供经常性的指导和培训服务,指导和协助乡、村因地制宜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基层文化队伍的技能培训、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实现县域群众文化活动资源整合。到2017年进行推广建设,到2019年,在全省基本建成文化馆总分馆体系。
  扩大免费开放范围项目。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免费开放工作,进一步增加服务项目,健全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完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设施使用效益,到2020年,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普遍增加10%。
  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在省博物馆、省美术馆、省图书馆、省文化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等文化文物单位进行试点,推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展销文化创意产品,逐步扩大,到2020年,全省50%以上的文化文物单位具有开发文化创意产品的能力。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根据群众文化需求,适时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政府购买各类艺术表演团体的公益性演出活动,在全省每年每个村(社区)演出不少于1个场次。在精品舞台剧演出、商业电影放映中,适当增加面向老年人、农民工、残疾人、低保户、军烈属等特殊群体安排低价场次或赠票的数量。
  推进社会化运行。制定《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捐赠公共文化建设服务办法》,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服务的热情和动力。2017年,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工作,逐步推广,到2020年,在全省基本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多元化、建设运营社会化、融资方式多样化的建设、管理、服务模式。
  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项目。深入发掘和盘活基层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各类优秀民间文化资源,到2020年,命名一批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培养一批民间文化队伍及乡土文化人才,培育一批特色文化品牌。
  加快推进民间自办文化社团建设。通过加强技能培训、搭建交流平台、评选示范团队等形式,培养一批长期活跃在基层、丰富广大群众文化生活的优秀群众文化团队。到2018年,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建立一支人员比较稳定、经常开展活动的群众文艺团队。
  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2016年,完成省、市、县、乡、村五级自下而上的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2017年试行,并逐步完善。到2020年,基本建立“线上预约+线下配送”的“按需点单”服务模式。

  (四)大力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

  充分发挥公共数字文化推动公共文化建设跨越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平台建设、资源建设和服务推广,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现代科技融合发展。

  1.畅通公共数字文化资源传输渠道。整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和数字公共图书馆推广工程,构建县域公共数字文化综合服务平台和区域性公共数字文化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综合管理和“一站式”提供,方便群众获取数字文化资源。深入开展“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建设,在牧区、边远山区和人口稀少的地区建设小型无线服务器,扩大无线传播覆盖面积,畅通无线传播渠道。

  2.加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供给配送。加大省级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向贫困地区推送力度,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数字资源的征集、整合、译制及服务工作。依托重大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建设,征集挖掘整理县域少数民族文化、民间传统文化、文化遗产、红色历史文化等特色资源,建设地方特色文化数字资源库。通过网络传输、硬盘固化、光盘录制、手机下载等多种方式,推动数字文化资源“进村入户”。进一步丰富基层应急广播内容建设。

  3.提升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水平。实施省级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协调推动文化科技创新项目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结合“宽带中国”、“智慧城市”等国家重大信息工程,推动数字公共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智慧博物馆建设,加强县级公共文化机构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数字文化设施设备运营维护。到2020年,县级公共文化机构基本具备数字资源提供能力和远程服务能力。

  4.提高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现代传播能力。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大力加强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数字节目的制播能力和网络数字传输能力,鼓励边远地区通过卫星网络手段,解决时政报刊不能及时送达的问题。  

专栏4  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

  推进数字文化馆建设项目。积极申报并争取文化部数字文化馆建设项目,在省文化馆开展全省文化馆数字化工作。到2020年,省文化馆建成全省网站集群,实现信息发布、艺术欣赏、网上培训、活动开展、辅导创作等服务项目覆盖全省文化馆(站)。
  县域公共数字文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以国家公共文化数字支撑平台为依托,构建县域公共数字文化综合服务平台,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设施及惠民项目进行综合智能管理,到2020年,实现基本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共建共享。
  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建设项目。统筹酒泉边境地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到2017年,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基本实现酒泉边境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全覆盖。
  特色文化资源库建设项目。征集制作文化遗产、社会文化、戏剧戏曲、曲艺杂技、音乐舞蹈、历史地理、少数民族文化等方面的特色文化资源。到2020年,建成“戏曲动漫”、“大众美育馆”、“心声·音频馆”、“社区文化生活馆”等重点数字文化资源。
  少数民族语言数字资源建设项目。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数字资源征集、译制和服务工作,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一批少数民族语言资源建设中心,建设一批贴近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反映少数民族特色、帮助少数民族农牧民群众生产致富的数字文化资源。
  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增配数字广播电视发射系统,实现15套电视节目、15套广播节目在全省的无线数字化覆盖。

  (五)不断加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存量优化、增量优选的原则,加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机构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建立稳定的、高素质的基层公共文化人才队伍。

  1.加强基层文化管理队伍建设。按照甘办发〔2015〕37号和甘政办发〔2016〕24号文件精神,落实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编制配备不少于2名的要求(其中1名为副科级的文化站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由“两委”确定1名兼职工作人员,同时设立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置由县级公共财政补贴的工作人员。深入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针对当地实际文化需求,依托各级公共文化机构、广播电视技术中心和公共图书馆学会、文化馆协会等行业组织,分级分类分批对县、乡文化干部进行系统培训。实施“一员三能”提升工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加强农村(社区)文化管理员和业余文化骨干培训。建立培训上岗制度,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从业人员应熟悉广播电视技术,具备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等多方面的服务能力。

  2.大力培育乡土文化人才。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大力发展基层民间文化,大规模组织培训贫困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提高传统工艺品的设计制作水平和实用程度。依托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持续办好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创意大赛,扶持、发展文化创意、非遗传承保护人才。建立县域乡土人才信息资源库,通过搭建交流平台、提供活动经费、加强培训辅导等方式,鼓励和扶持乡土人才开展农村文化艺术、民族民间文化、文物保护管理等乡土文化技能培训与传承、普及与推广,发挥他们在传统文化传承、手工技艺培训、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重大文化工程、重大文化项目实施中加大对贫困地区乡土文化人才的培养、使用和支持。

  3.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激励工作机制。建立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水平绩效考核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收入分配及负责人奖惩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县级文化部门对乡镇(街道)文化站长(专干)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由公共财政补贴的公共文化服务岗位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制定省、市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单位与贫困地区干部交流工作计划,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中对有贫困地区工作经历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评选表彰适当向基层文化专干倾斜。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  

专栏5 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乡镇文化专干配置项目。到2018年,全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面落实1名副科级文化站长、1名文化专干编制配备要求,规模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
  村(社区)级公益文化岗位配置项目。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由“两委”确定1名兼职工作人员,同时设立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置由县级公共财政补贴的工作人员。到2018年,公共财政补贴的基层公益性服务岗位基本实现全覆盖。
  实施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项目。对接国家政策,争取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文化工作者到“三区”工作和提供服务,为“三区”培训急需紧缺的文化工作者。
  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项目。大力发展基层民俗文化,大规模组织培训贫困地区非物质文化代表性传承人,提高传统工艺品的设计制作水平和实用程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创意大赛项目。持续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创意大赛,通过对传统工艺的传承性、工巧性及开发创意的创新性、美观性进行展演、评比、交流,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保护能力。到2020年,扶持发展一批具有创新性的非物质文化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人才。
  “一员三能”提升工程。依托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培训网络、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业务辅导、远程教学等多种形式,提升农村文化管理员的政治素养、专业技术和服务管理能力。
  建立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对基层文化干部的管理考核制度。2016年建立县级文化部门对乡镇(街道)文化站长(专干)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由公共财政补贴公共文化服务岗位人员的考核评价制度,2017年开始试行,到2020年基本形成“双重管理、双重考核”的科学考核制度。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评价制度。2016年建立对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水平绩效考评制度,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公共文化机构预算、收入分配及负责人奖惩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到2020年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公共文化管理队伍交流制度。探索制定省、市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单位与贫困地区干部交流工作计划,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中对有贫困地区工作经历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到2020年,基本形成较为成熟的文化管理干部交流机制。

  (六)大力开展文化帮扶工作。

  广泛调动和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加强特色文化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建立文化对口帮扶长效机制,策划实施一批文化帮扶项目,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引领带动群众提升文化素质、加快脱贫致富,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1.深入开展文体志愿服务活动。制定《文化志愿者招募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专家学者、艺术家、优秀运动员、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才、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文体志愿服务,推动公共文化单位、艺术院团、体育运动队和艺术体育院校等到贫困地区教、学、帮、带。广泛开展基层文体志愿服务活动,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文体志愿服务模式。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县建立机制健全、运行有效的文体志愿者组织机构,拥有人员稳定、管理规范、活动经常的文体志愿者队伍。

  2.建立健全文化结对帮扶工作机制。通过合作共建、结对帮扶、区域文化联动等形式,建立省级文化单位、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城市、全国文化先进单位(文化先进县、市、区)、区域内发达市(县)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结对帮扶工作机制,确保每个县都有对口帮扶单位。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建立毗邻市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作机制,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文化品牌、特色文化产业、文化人才培养等协同共建。

  3.广泛动员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文化帮扶。为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文化帮扶提供准确信息,推进帮扶资源供给与帮扶需求的有效对接,提高社会帮扶资源配置与使用效率。建立本地区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文化帮扶的工作制度,广泛动员区域外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帮扶。打造一批文化帮扶公益品牌,发挥品牌效应,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资源向贫困地区聚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文化帮扶重点项目,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的工作格局。

  4.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化发展促进群众致富。依托公共文化设施和文化惠民工程,通过联合办班、提供场地、远程培训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科学普及、法治宣传、社保救助、卫生计生、养老助残等惠农服务。与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贫困识别结果工作相衔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类生产技术培训,帮助贫困群众掌握1至2项实用技术。挖掘地域特色文化资源,推动民间、民族文化产业化发展,建成一批“乡村舞台”、“文化集市”与“农家乐”等村(社区)级旅游产业融合建设的示范点。积极探索互联网上网服务企业参与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模式。鼓励支持文化企事业单位通过与高等院校合作、建立工作站等形式,利用民族民间特色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特色手工艺品、传统文化展示表演和乡村文化旅游。加强陇东南和敦煌文化生态保护区探索研究与建设,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5.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公共文化建设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文化建筑设计理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现代媒体,深入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不断提高当地群众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发挥文化活动潜移默化、以文化人的作用,营造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风气。  

专栏6  开展文化帮扶项目

  文化志愿者活动。制定《文化志愿者招募管理办法》,对接国家“春雨工程”文化志愿者服务项目,以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任务,以“大舞台”、“大讲堂”、“大展台”为主要形式,开展文化志愿者服务活动。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县建立机制健全、运行有效的文体志愿者组织机构,拥有人员稳定、管理规范、活动经常的文体志愿者队伍。
  公共文化发展“一县一策”帮扶计划。依托公共文化结对帮扶工作机制,结合国家对口帮扶计划,通过选派文化人才、资助项目、赞助活动、购买文化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帮助贫困县制定实施符合地方特点和实际需要的公共文化发展政策,实现“一县一策”发展战略。
  优质文化产品帮扶项目。依托“文化惠民广场演出日”、“文化下乡”、“送欢乐下基层”、“志愿服务走基层”、“群星奖”巡演等活动,组织省、市级文艺院团和文化单位为贫困地区提供高水平的演出、讲座和展览,帮助贫困地区人民群众提高艺术鉴赏水平。
  “乡村舞台”建设提升计划。深入挖掘地域特色文化资源,提升“乡村舞台”建设品质,到2020年,建成一批“乡村舞台”、“文化集市”与“农家乐”等村(社区)级旅游等产业融合建设的示范点,推动群众脱贫致富。
  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项目。加大对陇东南和敦煌地区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力度,推动华夏文明传承、保护、展示、创新、发展,促进历史文化与旅游等产业的深度融合,探索经济欠发达但文化资源富集地区实现科学发展的路子,到2020年,建成一批以天水和敦煌为中心,以遗产展示、景观旅游、产品交易为载体的文化产业基地。争取陇东南农耕文化生态区等列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项目。
  农民(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科普活动,面向农民(社区居民)大力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和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培训,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引导农民(社区居民)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自觉抵制反科学、伪科学、破除愚昧迷信的社会风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加强公共文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公共文化建设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评价地区发展水平、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在省和各市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的框架下,明确部门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文化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协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等立法工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法制化建设。成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加强政策措施、理论课题研究,为政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智力和理论支撑。

  (二)加大财政支持。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市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资金予以补助,重点加大对集中连片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倾斜力度,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实施奖励。各级政府要将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所需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按照规划目标集中调配资源,支持公共文化建设。中央或省级补助基层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在确保不改变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为发挥贴近基层优势,可按程序审批,将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关的专项资金转移支付整合使用。进一步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运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开展农村公共文化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推进精准建设。省文化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资源、人才队伍等基本情况开展专项调查,摸清公共文化服务和资源底数,明确突出矛盾和问题;对照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甘肃省实施标准,按照基本服务项目、硬件设施、人员配备等类别,逐项测算服务和资源缺口,列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项目清单;按照前三年集中攻坚、后两年巩固提高的阶段目标,指导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制定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分年度确定重点解决事项和工作内容,形成可操作、可检查、可评估的工作计划、时间表和路线图。

  (四)加强考核评估。各级政府要把规划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对规划纲要实施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将结果作为对下一级政府绩效考核和精准扶贫考核的重要内容。文化、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体育、扶贫等部门的综合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市州文化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每年向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报告规划实施情况。省文化厅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和后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