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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 时间:201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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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16〕16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提升交通与物流融合发展的广度和深度,加快补齐交通与物流融合发展不足、通道不畅、部分枢纽衔接不顺、联运链条不通、运输标准化信息化规模化及企业协同发展水平不高等短板,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提升综合服务效率,积极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战略部署、“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眼于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通道,以改革创新、提质增效为主线,以融合联动为核心,以先进技术为支撑,加快实施“6873”交通突破行动,积极构建立体化、开放式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抓住关键环节,强化精准衔接,改革体制机制,创新管理模式,打通社会物流运输全链条,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推动交通物流一体化、集装化、网络化、社会化、智能化发展,构建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新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18年,交通与物流融合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一单制”便捷运输制度基本建立,开放共享的交通物流体系初步形成,多式联运比率稳步提升,标准化、集装化水平不断提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应用更加广泛,公路港和智能配送模式有序推广,运输效率持续提升,物流成本显著下降。省内20%左右的大型物流园区引入铁路,集装箱装车比率提高至10%以上,运输空驶率明显下降。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率较2015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到2020年,基本建成互联畅通、便捷高效、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初步实现以供应链和价值链为核心的产业集聚发展,形成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交通物流企业,建成设施一体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市场公平有序、运行安全高效的交通物流发展新体系。铁路集装箱装车比率提高至15%以上,大宗物资以外的铁路货物便捷运输比率达到80%,准时率达到95%,运输空驶率大幅下降。城乡物流配送网点覆盖率提高10%左右。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率较2015年降低2个百分点。

  二、推进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三)构筑互联互通综合运输骨干物流大通道。

  立足强化我省连接欧亚大陆桥战略通道作用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需要,加快提升东连东部沿海、西接欧亚大陆的欧亚大陆桥战略通道,积极构筑兰州—陇东—延安、兰州—成都、兰州—重庆、银川—兰州—西宁、银川—陇东—西安、延安—平庆—天水—陇南—九寨沟、内蒙古—金武—西宁、中蒙口岸—酒嘉—格尔木通道八条出边、出海、出省综合运输通道,形成“两横七纵”综合运输骨干物流大通道格局,促进与周边省区和国内主要经济区的融合联动发展,积极建设面向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孟中印缅六大跨境多式联运走廊。(省交通运输厅、兰州铁路局、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四)完善多层融合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1.打造高品质的快速干线交通网。着力扩大综合交通网络覆盖范围,积极构建以兰新高铁客运专线、兰州—张掖三四线、宝兰客专为主轴,呼银兰客专、银西客专、定西—平凉—庆阳快速铁路为放射的快速铁路网;加快兰州—海口、北京—乌鲁木齐、柳园—格尔木、乌海—玛沁、银川—昆明等高速公路甘肃境内路线建设;以兰州中川机场为核心,敦煌、嘉峪关、张掖、庆阳、陇南、夏河机场为重点,形成串联省内支线、联通省(境)外、连接欧亚的丝路航线网络。(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兰州铁路局,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等负责)

  2.建设广覆盖的普通干线交通网。加快推进普通国道未贯通路段建设,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老少边穷”地区为重点,加快低等级路段升级改造,深入实施省道网等级提升工程,着力提高普通省道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优化完善干线铁路网布局,形成以兰新、包兰、陇海、兰青、兰渝线为骨架,大兰州城际铁路、天平及天陇、兰合、宝中、环海中、庆黄等纵深辐射的干线铁路货运网络。(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兰州铁路局,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等负责)

  3.构建均等化的城乡基础交通网。加快建设由农村公路、支线铁路、内河航道构成的基础交通网,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的通达深度和覆盖范围。认真贯彻落实“1+17”精准扶贫工作方案,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为交通扶贫攻坚主战场,全面完成建制村通畅工程。进一步扩大支线铁路覆盖范围,重点推进酒泉—额济纳、天水—陇南、敦煌—红柳河等支线铁路建设。推进黄河、洮河、白龙江及其支流、其他适航航道、库区航道开发,增加通航里程,提高航道等级。(省交通运输厅、兰州铁路局、省发展改革委,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等负责)

  (五)打造功能完备的交通物流枢纽节点体系。

  1.优化交通枢纽与物流节点空间布局。充分发挥千里河西走廊战略通道优势,统筹综合交通枢纽与物流节点布局,推进以兰白为核心的大兰州区域物流中心建设,打造兰白国家交通物流网络核心节点,提升酒嘉、金武、天水、平庆区域性物流枢纽地位,建设张掖、陇南、定西、临夏、甘南重要物流节点,构建“一中心四枢纽五节点”的现代物流发展格局。依托铁路货运站和港口、机场,布局一批特色鲜明、相互衔接、具有公共服务属性和多式联运功能的货运枢纽(物流园区),鼓励内陆无水港、公路港、飞地港建设。推动邮政和快递处理中心等基础设施与铁路、公路、民航枢纽同步规划建设,完善城乡邮政快递基础网络,全面构建统筹城乡发展、铁陆航多式联运联接的现代物流体系,形成服务全国、面向“一带一路”的物流集散中枢和纽带。(省发展改革委、兰州铁路局、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等负责)

  2.完善交通枢纽集疏运系统。加快多式联运设施建设,构建能力匹配的集疏运通道,完善机场、港口的铁路、公路集疏运设施,尽快打通连接枢纽的“最后一公里”。加快实施铁路专用线引入重要港口、公路货站和物流园区等工程,推进部分铁路枢纽货运外绕线建设,逐步实现客货分线、客运高速化和货运重载化。加强兰州、天水、武威等重要节点城市绕城高速公路建设,强化大城市出入城道路与高速公路衔接,减少过境货物对城市交通的干扰,构建与铁路、机场和公路货运站能力匹配的公路集疏运网络系统。建立完善鲜活农产品立体运输体系,利用省内支线机场开拓空运“绿色通道”。鼓励城市充分利用骨干道路,分时段、分路段实施城市物流配送,有效减少货物装卸、转运、倒载次数。加快完善县级物流中心、乡镇农村配送站、农村货运网点三级农村流通服务体系,积极推广农村货运班线、农村客运班车利用货舱承接小快件运输等服务模式。(省交通运输厅、兰州铁路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等负责)

  三、提升运营管理服务水平

  (六)提高联运服务水平。

  1.积极发展多式联运服务。鼓励铁水、公铁、空陆等多式联运发展,推动省内大型运输企业和货主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重点在大宗物资、集装箱运输等方面开展绿色低碳联运服务和创新试点。鼓励传统运输、仓储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服务,支持有实力的运输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变,整合物流服务资源,建设第三方供应链管理平台,为制造业企业提供供应链计划、采购物流、供应链金融以及信息追溯等集成服务。鼓励铁路运输企业在省内干线铁路沿线物流园区之间开行小编组、快运行的钟摆式、循环式等铁路集装箱列车。积极做好平凉、天水两个甩挂试点,加快普及公路甩挂运输,重点推进与铁路货运站对接的集装箱甩挂和多式联运甩挂、企业联盟及无车承运甩挂等模式发展,构建全省甩挂运输网络。(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信委、兰州铁路局等负责)

  2.拓展国际联运服务。抢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和进一步扩大向西开放重大机遇,推进兰州、嘉峪关、敦煌国际空港和兰州、天水、武威国际陆港建设,打造集交通运输与经济开放开发于一体的综合物流基地。依托国际空港发展国际航空物流,加快开辟兰州直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货运航线,大力发展国际货运包机、直航业务,充分释放客运航班腹舱载货能力。依托国际陆港大力发展甘肃至欧洲、中西亚、南亚的铁路货运班列和集装箱班列,加快建设兰州中欧国际货运班列编组枢纽和物流集散转运中心,推进“兰州号”、“天马号”中欧国际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行。推进兰州铁路口岸建设,加快马鬃山口岸复通工作,积极推进国际道路运输发展。鼓励发展跨境电商快递业务,建设国际分拨中心、海外仓,加快海外物流基地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城市建设集货物换装、仓储、中转、集拼、配送等作业为一体的综合性海关监管场所。(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兰州铁路局、省工信委、省商务厅,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等负责)

  (七)推行物流全程“一单制”。

  推进单证票据标准化。以整箱、整车等标准化货物单元为重点,制定推行企业互认的单证标准,形成绿色畅行物流单。构建电子赋码制度,明确赋码资源管理、分配规则,形成包含货单基本信息的唯一电子身份,实现电子标签码在物流全链条、全环节互通互认以及赋码信息实时更新和共享。加快推广“一单制”,实现一站托运、一次收费、一单到底。推动集装箱铁水联运、铁公联运两个关键领域在“一单制”运输上率先突破。大力发展铁路定站点、定时刻、定线路、定价格、定标准运输,加强与“一单制”便捷运输制度对接。(兰州铁路局、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四、构建共享平台实现交通与物流资源高效利用

  (八)建立完善专业化经营服务平台。

  1.打造省级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甘肃省物流网、甘肃省物流商务信息平台、甘肃省农业物联网社会化服务平台等正在搭建的平台为基础,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模式,以物流园区等物流资源和信息主要集中区为载体,搭建省级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与物流企业、制造企业、商贸企业的信息系统实现深度对接,提供信息发布、线路优化、仓配管理、追踪溯源、数据分析、信用评价、客户咨询等服务,推动数据共享与业务联动。(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等负责)

  2.打造智慧物流服务网络体系。加快全省智能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建设省级云计算平台、行业数据中心、交通信息通信网网络工程、公路水路交通运输GIS(地理信息系统)平台、省市交通运输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管理平台体系,构建基于ETC/MTC(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公路半自动车道收费系统)的智慧物流服务平台。鼓励社会资本有序建设专业化交通物流经营平台,进一步拓展综合物流与供应链服务,推进“平台+”物流交易、供应链、跨境电商等合作模式。围绕高速公路的服务区、收费站及沿线可利用的土地、设施等资源,在全省合理配置区域分拨、城乡配送、供应链服务等物流服务功能,与相关社会物流节点之间实现有机联动,打造覆盖全省的智慧物流服务网络体系。(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信委负责)

  (九)加快交通与物流跨行业多网互联。

  提高行业信息互联水平。以省级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基础,推进铁路、公路、民航、邮政、海关、供销、安全生产、检验检疫等行业系统和物流企业信息系统间信息联通,积极对接承载“一单制”电子标签码赋码及信息汇集、共享、监测等功能的国家公共服务平台,促进货运车辆与仓储设施、配送网点供需信息快速匹配,实现“一单一码、电子认证、绿色畅行”。发挥核心物流企业对行业资源的整合能力,支持跨行业综合物流信息平台、多式联运和国际物流发展。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打通物流信息链,优化物流行业管理模式,推进全程透明可视化管理。(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兰州铁路局、兰州海关、省供销社、甘肃检验检疫局等负责)

  五、创建协同联动的交通物流新模式

  (十)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公路港网络。

  1.加快公路港建设布局。重点依托铁路大型货场或集装箱中心站、区域性航空枢纽、大型公路货运枢纽等,推进公路港规划建设。发挥兰州国家级流通节点城市、一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功能,建设与铁路货运站、港口、机场等有机衔接的综合型公路港。以天水、酒泉、武威等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和地区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为重点,打造具备公路货物运输和综合物流服务功能的基地型公路港。以定西、张掖、陇南等国家高速公路沿线城市和地区性综合交通枢纽为重点,建设一批与综合型和基地型公路港有效衔接、分布广泛的驿站型公路港。到2020年,建成1—2个综合型公路港、3—5个基地型公路港、5—10个驿站型公路港。(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州人民政府等负责)

  2.强化公路港服务功能。推进公路港等物流园区之间运输、集散、分拨、调配、信息传输等协同作业,鼓励公路港连锁经营。整合货源、车辆(舱位)、代理、金融等信息,为物流企业提供运营支撑、系统支持。积极引进国内外物流龙头企业,鼓励省物产集团等省内物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区域公路港联盟,推动行业内资源共享和跨区域运输组织,带动全省公路港联动发展。鼓励推广生产生活综合配套、线上线下协同联动的新模式,促进多业态融合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等负责)

  (十一)推进交通物流装备现代化与标准化。

  1.强化智能化物流装备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物流核心技术和装备研发,推动关键技术装备产业化,鼓励运输和物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大力推广无线射频识别(RFID)、卫星定位装置、不停车电子缴费系统、自动分拣、可视服务等技术的应用,推动库存、配送信息在供应链上下游及时共享、协同响应,强化“物联网+全程监管”,推进“互联网+供应链管理”。加快食品冷链、医药、烟草、机械、汽车、干散货、危险化学品等专业物流装备的研发,提升物流装备的专业化水平。推广铁路重载运输技术装备,积极发展铁路特种、专用货车以及高铁快件等运输技术装备,加强物流安全检测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信委、兰州铁路局等负责)

  2.加快推进物流标准化。围绕国家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基本要求,推动货运标准化电子货单、托盘标准化、集装箱标准化、集装袋标准化等技术标准在全省普及应用,建立托盘共用体系,推进管理软件接口标准化。推进多式联运专用运输装备标准化,推广应用铁路快运车辆、新型集装箱平车、双层集装箱车及特需车辆,积极发展标准化、厢式化、专业化的公路货运车辆,逐步淘汰栏板式货车。在构建区域物流服务体系过程中,注重对仓储和转运设施、运输工具、停靠和卸货站点的标准化建设和改造。调动企业在标准制(修)订工作中的积极性,推进重点物流企业参与专业领域物流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的制(修)订和标准化试点工作。(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工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十二)推动物流配送主体网络化智能化发展。

  1.引导传统物流企业规模化发展。继续深入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鼓励制造业企业分离外包物流业务,释放物流需求。努力提升物流企业供应链一体化服务能力,积极发展特色定制物流服务,满足日益增长的个性化物流需求。鼓励传统交通运输、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重组、协作联盟等方式做大做强,形成一批技术水平先进、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现代物流企业集团。支持优势物流企业加强联合,构建国际物流服务网络,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物流企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等负责)

  2.推动传统物流管理向供应链管理过渡。鼓励传统运输物流企业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整合从采购、订单、仓储、运输、配送等物流环节到上下游协同、内外部数据交换、供应链金融等供应链服务环节,推动互联网与供应链大数据应用融合,打造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流合一”的完整物流供应链集成管理体系。支持交通运输、物流企业联合构建城市、农村智能物流配送联盟,积极发展城市同城货运、众包物流、冷链物流等新模式,推动配送服务向农村延伸。鼓励利用邮政、供销社等网点,加快完善邮政便民驿站、电商仓等城乡物流快递服务体系,开展城乡共同配送,打通农资、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高效便捷通道,着力解决由乡镇到村“最初(后)一公里”和城市“最后一百米”快递配送瓶颈问题。(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社等负责)

  六、强化政策保障

  (十三)深化改革开放。

  加快推进交通物流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商务、工商、检验检疫等部门间协作,完善各层级的物流政策综合协调机制。按照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公平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进一步放宽对物流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条件。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政策协调和物流合作,推动省内物流企业与国际先进物流企业合作交流,支持物流企业“走出去”。做好物流业利用外资工作,扩大商贸物流、电子商务领域的对外开放。(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甘肃检验检疫局等负责)

  (十四)规范市场秩序。

  交通运输、工商等部门要建立跨区域、跨行业、线上线下联合的惩戒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规范涉路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切实加大对公路“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行为的清理整顿力度,深入推进公路超限超载治理。严格落实各项涉路行政执法制度,取消不合法收费。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物流市场的监督管理,完善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建立物流业信用体系,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和安全意识,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物流信息安全管理,提高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对物流业市场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物流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和行业垄断、地方保护等行为。(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十五)创新体制机制。

  推进国有运输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交通物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发展。探索在铁路市场引入社会化集装箱经营主体,铁路运输企业要积极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开放各类信息和接口,提高多式联运服务能力。加快推广海关、检验检疫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三个一”工作机制,促进一体化通关。建立健全企业首站负责、安全互认、费用清算等相关制度。建立政府服务、企业管理、第三方监督的保障体系,确保企业对用户需求及时响应和反馈。(省政府国资委、兰州铁路局、省交通运输厅、兰州海关、甘肃检验检疫局等负责)

  (十六)完善扶持政策。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交通与物流领域,继续通过财政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等投资模式,对交通基础设施、物流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予以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针对物流企业特点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支持交通物流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票上市等方式多渠道融资。合理界定交通物流公益设施的范围,加大用地支持,在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给予保障。认真落实物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提高物流业统计工作水平,完善物流统计报表制度,进一步完善统计指标。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委、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国土资源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统计局、省交通运输厅等负责)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十三五”物流业发展规划和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聚焦交通物流结合部打通“微循环”,从硬件、软件、管理、服务等方面促进衔接融合。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建立交通基础设施和物流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机制,推动解决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继续发挥好流通节点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行业协会组织要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政企沟通、调查研究、技术推广、标准制(修)订、信息统计、咨询服务、人才培养、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工作。通过构建交通物流融合发展新体系,着力补齐发展短板,促进企业降本增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流通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