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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肃北至沙枣园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期限的批复
  • 时间: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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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甘政函〔2020〕139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核定肃北至沙枣园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期限的请示》(甘交发〔2020〕90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肃北至沙枣园公路纳入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为:

  (一)客车

  (二)货车

  (三)专项作业车

  (四)6轴及以上货车

  注:通行费计费规则按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则(2020)》《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程》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收费期限

  肃北至沙枣园公路收费期限为25年。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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