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解读甘肃省推动非公经济“三十条”
  • 时间:2014-06-09
  • 点击:52
  • 来源:
 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再次释放政策“红利”,在激发非公经济发展活力方面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这是我省继2012年10月出台《关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一年半后,再次对非公经济政策层面进行部署和补充。

  最新出台的《实施意见》共三十条。作为我省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一分子,一系列政策措施将为非公经济带来何种利好?非公经济还面临什么样的困局?日前,记者专门请省工商局局长、省非公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郭承录对此进行了解读。

  超常措施助推非公经济发展

  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要放手发展非公经济,并在2012年10月出台了《关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省委发〔2012〕19号)。

  2012年省委19号文件下发一年多来,对推动全省非公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非公经济发展环境显著改善,初步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去年全省非公经济增加值提高了1.6个百分点,是近年来发展最好的一年。

  郭承录坦言,虽然取得了成绩,但在非公经济发展中一些行业和部门政策障碍与隐性壁垒仍然存在,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制约仍然突出,影响和制约了我省非公经济跨越发展。要想实现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半壁江山”的目标,我们就必须采取超常措施。

  他解释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两个‘都是’和两个‘重要’的论述,再次强调‘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并进一步明确了非公经济平等的政治、法律和市场地位,这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更进一步推动全省非公经济跨越发展,我们按照三中全会精神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着重就消除对发展非公经济的政策障碍和隐性壁垒,制定了具体的政策措施,从而形成了《实施意见》。”

  按照省上的思路,《实施意见》在遵循2012年省委19号文件精神的同时,在发展思路、目标和原则不变的基础上,围绕重点,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意见,是对19号文件精神的具体化和补充。

  破除行政垄断保障公平竞争

  可以看出,《实施意见》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落脚点,着力为非公经济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

  郭承录表示,《实施意见》重点围绕资源配置、特许经营、国企改革以及资金、人才、技术等六大方面,推出30条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政策意见,旨在通过上述措施,消除非公经济发展中面临的政策障碍和隐形壁垒,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其中彻底取消公共资源配置的所有制限制、放宽特许经营准入领域成为重点。

  具体来看,为完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切实消除行业垄断和壁垒,我省将鼓励引导非公经济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在各类公共资源配置方面,彻底取消所有制限制,保障各类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享有平等获得公共资源的权利和机会。同时,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严格实行公共资源配置进场交易,杜绝公共资源交易中各种形式的“暗箱”操作。积极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逐步实行“先照后证”,创造条件逐步削减市场准入前置审批事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政府主管部门不得随意附加审批条件、提高准入门槛,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推进特许经营竞争性市场准入,特许经营权的实施应坚持合理布局、有效配置资源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采取市场化资源配置方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不得单独对非公经济设置附加条件。

  在支持和引导非公经济拓展发展领域,我省将允许、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领域、能源开发领域、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社会事业领域、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域及物流业等重点领域。

  另外,我省还将探索非公经济通过参股、控股或并购等多种形式依法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的方法和举措,推动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或股权社会化。明确提出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国有企业重组上市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支持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围绕非公企业当前反映突出的资金短缺、人才和技术匮乏等问题,出台了针对非公经济发展加大财税金融、人才、技术等方面支持力度的具体意见。

  郭承录最后表示,《实施意见》能否对全省非公经济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关键还是在于落实。“为此,我们主要采取了很多措施,在确定责任的前提下,强化督促检查,加大对《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对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牵头部门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