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 时间:2012-05-25
  • 点击:2143
  • 来源:

甘政办发〔2012〕12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十二五”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甘肃省“十二五”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规划

  为进一步明确全省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和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实现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民族团结、富民兴陇的目标,根据《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甘政发〔2011〕21号),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搞活流通、加快发展、增强农村经济活力为目标,创新管理,灵活机制,通过社会多元投资建设,市场多种主体参与经营,逐步形成了大市场大流通的格局,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社会消费能力明显上升。“十一五”期间,农村各类产业总量持续扩大,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308元,比2005年增长67.1%,年均增长10.81%。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直接带动了社会消费能力的提高,2008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024亿元,提前2年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1010亿元的目标。2010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与2005年相比增长1.15倍,达到1370亿元,年均增长16.51%。

  (二)农村市场主体趋向多元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村市场流通中发挥着骨干核心作用,农民、个体经销户、商业组织、经济合作组织、各类企业、农村经纪人等作为平等竞争主体也成为农村市场的重要力量,初步形成了以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以国有、集体、私营和混合所有制等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市场主体,呈现出互相补充、互相促进、平等竞争、互利双赢的良好发展格局。

  (三)农村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十一五”期间,全省积极推动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农村市场结构更趋合理,交易市场大幅增加,交易规模不断扩大。新建和改造升级了15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200个县乡农村集贸市场、15000家标准农家连锁店、100个服务于“三农”的商品配送中心、183个农资配送中心、6082个经营网点,覆盖了全省农村90%以上区域。全省年成交额在1亿元以上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达到49个,农村小城镇集贸市场620个,日用消费品连锁企业总店发展到29个、连锁店达到2000个左右。

  (四)农村市场业态日益多样化。全省农村各类有形市场迅速发展,传统的集市贸易、综合市场、家庭小卖部、代售点不断向专业批发市场、连锁综合超市、小型超市、农家店及便利店等转化,初步形成以消费品和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等有形市场为主的农村市场体系。现代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型经营业态开始由城市走向农村,发展势头良好。

  (五)农村市场建设环境不断改善。自2004年开始,党中央、国务院连续8年以中央1号文件的形式,对“三农”工作进行战略性安排部署,制定了一系列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文件。我省也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村市场建设、规范农村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建立了市场准入制度和流通监管制度,形成了粮油、棉花、食糖、化肥、边销茶、蔬菜等重要商品的储备体系,加大了对涉农商贸流通企业的政策扶持,为现代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六)农产品出口规模大幅度增长。近年来,我省主要经济作物产量持续增长,直接推动了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快速发展。省委、省政府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通过鼓励和支持出口基地建设,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引导农产品出口企业通过了良好农业规范、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认证等国内外认证,培育发展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苹果(汁)、马铃薯、中药材、橄榄油、干酪素、番茄酱等农产品拥有了日本、韩国、欧洲、东南亚等较为稳定的出口市场,企业效益不断提升。

  尽管如此,但由于我省农村人口比重大、农民人均收入低,长期以来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影响和农业生产力水平较低等因素的制约,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仍处在较低水平。同时由于产销衔接不够紧密,特别是主产区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生产流通发展不够协调,导致不少地方个别农产品卖难买难现象时有发生,价格波动起伏较大,给农民增收和农业稳定健康发展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村消费结构单一。总体上表现为基本生活支出占主导地位,除化肥、种子等生产需求外,家庭经营耐用消费品、固定资产购置等支出占比明显偏低。

  二是市场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区域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市场重复建设和市场缺失并存,重硬件、轻软件,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比较严重。

  三是市场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城郊及乡镇的市场发展水平高于其他农村地区。农村市场建设相对滞后,一些地方仍以马路市场和简易商铺为主,经营条件简陋,交易手段落后,连锁经营、配送服务比例低。农村商品流通信息化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仅有一些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引入了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市场功能急需进一步完善提高。

  四是市场专业化水平低。农村市场主体规模小、实力弱,未能按照产业化的要求形成专业化的市场布局,“有场无市”和“有市无场”现象并存,市场聚集作用和指导生产的作用比较弱。同时,农村市场主体专业化素质低、实力弱,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慢,市场竞争能力亟待提高。

  五是农村市场管理滞后。由于农村市场秩序整治、市场建设、流通管理权责分散,执法监管难。特别是在山区市场,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产品流通较广,抬级压价、食品安全问题也较为突出,严重制约了农村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发展环境

  当前,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是我国进入新的发展机遇期提出的重点战略任务,是加快农业发展、繁荣农村市场、服务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我省也正处于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形成多层次、多类型、多渠道、多主体的农村流通体系新格局,是实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统筹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经济发展对市场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十一五”期间,全省经济保持快速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14%,人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7%。2010年全省生产总值和人均生产总值分别达到4100亿元和15540元。按照“十二五”时期所确定生产总值保持两位数增长速度和甘肃要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2015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将超过7500亿元。随着综合经济实力的大幅提升,农民收入水平必将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消费需求、消费能力、消费水平、消费结构、消费方式也将发生深刻变化,客观上要求必须下大力气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农村市场体系。

  (二)发展农村市场的政策环境更为优越。繁荣农村市场是“三农”工作的重点。近年来,国家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和龙头企业带动发展等措施,推动了农村市场体系建设。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国家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深入实施,我省作为农村市场体系重点建设省,在争取资金、项目等方面获得了难得的机遇,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产品综合流通体系建设工程”、“新农村现代网络建设工程”等建设项目为载体的农村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将对农村消费环境改善、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等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农产品市场宏观调控任务十分紧迫。目前,我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经济发展的动力持续增强,消费政策不断完善,消费能力不断提高,有获得释放的消费潜能;另一方面,受货币存量过大、部分农产品供求偏紧等因素影响,物价上涨压力仍然较大。保持农产品总体价格水平基本稳定,保障农村市场稳定发展,抑制通货膨胀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宏观调控最为紧迫的任务。因此,努力提高农民收入和扩大农村消费的任务艰巨,创新流通方式,加快现代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显得尤为迫切。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整合资源、调整结构为主线,以服务“三农”和满足城乡居民消费为宗旨,以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扩大流通规模和保障流通安全为核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合理规划布局,按照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农村市场体系要求,创新农村市场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流通连接生产与消费、农民与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快建立畅通高效、安全便利的农产品流通体系,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加强政府对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宏观调控,通过规划布局、政策扶持、经营许可、执法监管等措施,促进市场有序建设、合理布局、规范经营。同时要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类商业资本投资的拉动作用,加快培育新型经营模式的市场主体,建设基础设施完善、物流方式先进的农村市场体系。

  ——坚持整合资源与优化结构相结合。通过培育各类市场主体、健全流通方式、完善管理机制、制定政策措施,推动企业发展,对传统商业网点进行整合,新建、扩建、改造和功能提升相结合,构建完整的农村商品流通体系。优化农村市场行业结构和地区结构,强化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农村市场建设协调机制,形成合而不同、错位发展格局,把比较优势转化为行业综合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互惠互利、有序发展。

  ——坚持扶优扶强与均衡发展相结合。根据农村工作重点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培育发展“农字型”大型龙头企业,利用其管理、资金、技术等优势,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农村市场流通的稳定与繁荣。综合考虑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村消费品市场的不同特点和不同区域市场的发展情况,统筹农村市场的近期发展需要与中长期发展趋势,做到既不放缓当前发展速度,又不弱化未来发展后劲,推进农村市场均衡发展。

  ——坚持繁荣市场与保供稳价相结合。鼓励和扩大农村消费,加快农村市场流通,将繁荣农村经济作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出发点,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农产品生产,稳定消费市场价格,保证粮油肉蛋菜等主要商品的生产和供应,增强保供稳价能力,实现增产增效。通过调控市场,稳定物价,促进农民增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繁荣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拉动农村经济和谐、健康、稳定、快速向前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坚持分类指导,按照不同区域的人口分布、自然资源、农业特色、市场特点、经济实力等客观状况,统筹兼顾,突出地域特色,从实际出发确定各类市场的发展定位、方向、重点、层次和内容,因地制宜地推进市场体系建设。

  ——坚持对内搞活与对外开放相结合。统筹城乡市场发展,通过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及农商一体化等途径,形成城乡之间消费品、生产资料和农产品的双向流动,畅通流通网络体系。深入研究国际市场形势变化,积极探索国内外先进的流通业态、流通方式、流通技术,广泛吸收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着力推动我省农村市场的开发与创新,实现农村市场主体、流通方式及市场监管机制等方面的全面进步,增强我省特色农产品的竞争力。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根据我省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发展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均衡发展为出发点,以乡村零售网点为基础,以大中型批发市场和连锁配送中心为导向,以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以乡镇集贸市场为骨干,以各类农村流通合作经济组织和大中型农村流通企业为主体,以农产品电子信息网为支撑,促进城乡市场互通互融,初步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资源节约、联系广泛、经营机制健全、组织化程度高的现代农村市场体系。力争到“十二五”末,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11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

  2.主要预期指标。

  加快构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标:

  ——对20个大型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进行改造和功能提升,建设完善电子信息系统和农产品检测检验系统。

  ——扩建改造50个县市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配送中心。

  ——扩建改造500个集贸市场。

  ——建设和改造10000个村级连锁超市和配送中心。

  预期实现的市场规模主要指标:

  ——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全省连锁农家店覆盖率达到100%。

  ——全省农村集贸市场年总成交额达到600亿元,其中,年成交额在1亿元以上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增加到60个,消费品连锁经营比重达到40%。

  ——发挥各级供销社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主渠道作用,供销系统农业生产资料销售额年均增长20%,重点培育20家大型农资流通经营企业。

  ——加快推进基层工商系统建设,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四、重点工程

  为保障全省农村市场的稳定、繁荣和可持续发展,“十二五”期间,在整合原有资源的基础上,着力实施“四大网络建设工程”和“五大体系建设工程”,形成我省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发展的重大项目支撑。

专栏1 四大网络建设工程
  农业生产资料连锁配送网络。培育20家年销售收入超亿元、覆盖一定区域的农资经营龙头企业,建设配送中心100个以上;发展连锁店、加盟店、综合服务社等农资经营服务网点10000个以上。
  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培育30家年销售收入超过4000万元、覆盖一定区域的日用消费品经营龙头企业,建设配送中心100个,发展连锁店、便利店等经营服务网点12000个以上。
  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新培育5家年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的特色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龙头企业,建设年交易额5亿元以上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0个,建设面积2000亩以上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60个,发展农副产品收购销售网点2500个;在果品、蔬菜、畜禽等重点产区和集散地建设总库容30万吨以上的冷鲜储藏库。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培育20家年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覆盖一定区域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建设年交易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30个,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点1000个。

专栏2 五大体系建设工程
  
供销社系统经营服务体系。深化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现代服务体系。省市供销社着力建设联合购销和信息服务网络,县级供销社以企业为主体组建集工农业产品购销于一体的综合经营公司,乡镇供销社建设连锁超市,在农村社区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农”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依托邮政网络发展邮政物流配送,在行政村建立“三农”服务站,通过实行标识、服务、采购、配送、价格、核算全省“六统一”,形成连锁经营、配送到户、科技服务一体化的运营模式。搞好农业科技服务,大力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12316“三农”服务热线等,逐级建立信息服务机构,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构建完善的农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形成贴近农村、贴近农民的信息服务体系。
  城市大型商贸集团双向流通体系。加快利用现代组织形式和流通业态改造传统流通方式,推行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推广农产品冷链物流和“超市+基地”的经营模式,促进城乡资源互动;推动实施“农超对接”、“农校对接”、“超市下乡”工程,重点推进大型商贸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
  粮油加工企业食品供应体系。借助现有粮食流通体系,大力发展粮食现代物流,加大市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四散”(散装、散卸、散存、散运)作业能力;普及农户
科学储粮工程,减少粮食产后损失。实施“放心食品进村下乡工程”,形成覆盖广大农村的食品供应服务体系。
  交通运输企业农村物流服务体系。依托省市交通运输部门打造综合运输信息服务平台,县级交通运输企业组建物流分拨中心,在乡镇建立客货运输物流站,在行政村和企业设立物流信息点,形成连接城乡、面向全国的交通物流服务体系,积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直供自销。

  五、空间布局

  基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格局,依据全省区位、大宗农产品、资源和产业优势,突出战略定位,明确各区域发展方向,努力构建甘肃省中部、河西、陇东、陇东南、南部等“五大片区”特色鲜明、优势显著的空间开发新格局。

专栏3 “五大片区”空间布局
  
中部片区:主要包括兰州市、白银市、定西市。重点建设粮食、马铃薯、中药材、高原夏菜等农产品市场交易场所,保鲜库、冷库、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电子结算中心、铁路专用线等现代物流配送设施。
  河西片区:主要包括嘉峪关市、酒泉市、张掖市、金昌市、武威市。重点建设洋葱、种子、水果、蔬菜、棉花、酿酒原料等交易市场,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电子交易、物流配送等设施。
  陇东片区:主要包括平凉市、庆阳市。重点建设水果、蔬菜、小杂粮、粮油专业批发市场,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重点改造现有交易市场的基础设施,发展物流配送、电子结算、农产品价格信息中心等现代化设施。
  陇东南片区:主要包括天水市、陇南市。重点建设蔬菜、鲜桃、苹果、花椒、核桃等专业批发市场,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果菜保鲜库,市场交易大棚等设施。
  南部片区:主要包括临夏州、甘南州。建设牛羊活畜、民族用品、茶叶、花椒等专业批发市场,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重点建设活畜围栏,屠宰线,恒温保鲜库等设施。

  六、重点任务

  全面推进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为载体,以“四大网络建设工程”和“五大体系建设工程”为支撑的城乡一体化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改善农村消费、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方面的作用。

  (一)着力完善重要商品储备体系。加强地方储备体系的建设,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加快粮、棉、油、肉、糖、菜、农资、化肥、边销茶等重要商品储备体系的建设步伐,增强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根据重要农产品周期波动特点,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的扶持力度,形成科学、稳定的供应机制。以安全存储、方便调运、节省投资为目的,通过新建、改造、租赁等方式完善仓储设施;以优化储备布局结构、确保储备调控效能为目的,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储备管理体制,按照“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的要求,充分发挥储备体系在保证市场供给、调控市场价格、促进农民增收中的“蓄水池”和“稳压器”作用。切实抓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确保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产品市场平稳运行。

  (二)积极培育农村市场流通主体。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新型流通业态,逐步形成多元化、多层次、跨区域、跨行业的农村市场流通主体。鼓励兴办农产品、农资、日用消费品等各类农民专业生产、流通合作经济组织,加强引导示范,培育一批服务能力强、助农效果好的示范性专业合作社;在城镇化水平较高和经济基础较好的地区,积极探索兴办消费、信贷、担保、保险等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和互助保险工作;继续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支持其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积极培育和引导一批有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实力雄厚、具有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以直接投资或特许加盟的方式将现代流通方式由城市延伸到农村;进一步支持中小型农村流通企业发展,在市场准入、信用担保、金融服务、人才培训、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扶持;积极推进“新农村现代网络建设工程”,落实省级配套资金,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推进开放办社,发展联合与合作,提升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三)重点构建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注重发挥品牌效应在现代农业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建立健全地方名牌农产品推选认定机制,为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搭好平台。着力建设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标准化农贸市场为基础、连锁超市及便利店为补充,覆盖城乡的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加快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积极拓展出口市场。

  1.加快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运用现代流通理念、现代交易方式、先进信息技术和必要的政策扶持,对基础条件好、交易规模大、发展潜力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集中力量进行改造升级,通过完善服务功能和创新经营机制,形成市场主体企业化、投资渠道多元化、交易方式现代化、服务功能多样化的现代化批发市场格局。在农产品重点产区,以产地批发市场为核心,紧密围绕优势、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加快建设和改造一批区域性、专业性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在中心城市要布局建设一批销地批发市场,以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丰富居民“米袋子”、“菜篮子”。

  2.着力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和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快发展冷链物流。积极推广现代冷链物流理念与技术,建立主要品种和重点地区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加快建设产地预冷保鲜设施,提高采后商品化和预冷保鲜能力,降低农产品产后损失和流通成本,确保农产品品质和消费安全;针对蔬菜、鲜肉、鲜蛋、鲜奶的运销特点和保鲜要求,支持在优势主产区建设一批大型冷冻冷藏中心,提高吞吐调节供求的能力;培育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加大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冷链物流装备与技术升级,推动冷链物流信息化建设。

  3.全面改造升级农村集贸市场。加快农村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功能,建设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农村集贸市场。大力支持具有地方特色、产地依托和区域优势的农村集贸市场发展,率先改造辐射面广、影响力大和跨区域的县乡集贸市场,重点布局国道、省道沿线市场,形成连线效应,彻底消除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等现象。大力扶持革命老区、国扶贫困县、旅游、商贸重镇等乡镇集贸市场改造升级。对投资改造农村集贸市场路面、硬化交易场地、新建农产品交易大棚、改造市场公共卫生设施等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专项补贴。

  4.大力推进鲜活农产品产销对接。引导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接,提高农产品零售环节产销对接比重,创新对接机制,降低营销费用,构建多元、长效、稳定的产销对接新模式。积极组织大型超市、企业、高校、社区与产区进行对接和洽谈活动,促进终端用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和引导大型超市、连锁经营企业及农产品流通企业建立农产品直采基地和产地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直接向超市、便利店等零售终端配送农产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到超市设立专柜,引导有条件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办农产品超市。鼓励实施“农超对接”的超市降低准入门槛,主动让利于民。大力推进订单农业,引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进行科学生产,提高农业生产的计划性和可控性。探索建立长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超市、农民、消费者三方共赢。

  5.扶持发展外向型农业。加强农业对外合作交流,鼓励利用外资,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技术含量,扩大农产品出口份额。力争通过5年努力,在全省出口农产品主要产区建立起规范的全程链式管理机制,在全省20%的县市区建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示范区。加快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集中流转土地,开展集约化经营,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出口订单农业。实施“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行动”计划,支持各地创建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扶持农产品龙头企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在资金上给予支持、政策上适当倾斜、信息上提供服务,引导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国外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努力提升农业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6.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进一步加大农业标准化实施力度,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认证监管工作。“十二五”期间,以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为依托,带动市州、县市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测中心建设。逐步建立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网,建立覆盖全省、功能完备的农产品质量检测网络体系。发挥市州、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作用,建立卫生、质监、商务、供销、工商等部门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例行监测报告制度。推动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的标准化,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四)加快改造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建立健全农村市场流通体系,整合市场资源,构建快捷、便利、安全的消费品流通网络。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继续支持新建和改造农家店,加强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提升商品配送能力,强化综合服务功能。力争在全省改造建成“县有大中型超市及配送中心,乡镇有标准超市,村有连锁农家店”的现代农村消费品流通网络。

  1.加快建立开拓农村市场的新机制。支持建立区域性农村商品采购联盟,建立质优价廉商品进入农村市场购销平台机制,切实降低采购成本与价格。鼓励工商企业设计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物美价廉产品,加强售后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改造建设集日用品、药品、电信产品、邮政产品销售及家政、休闲、娱乐等服务于一体的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着力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强化科技支撑,探索发展电子商务,逐步搭建农业信息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发展针对农户的网上交易、网络购物平台建设。

  2.大力推进连锁经营发展。着力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发展农村连锁直营店,加强县乡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建设。以县城和中心城镇为重点、乡村为基础,积极发展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新型流通业态,按照示范引导、自愿进入的要求,利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经营方式改造建立标准化“农家店”,支持商贸流通企业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采取统一配送、连锁经营的形式,向乡镇、村延伸连锁网点,加快形成方便、实惠、安全的农村居民生活服务零售网络终端。

  3.积极构建完善的商品配送体系。积极发展现代物流,整合信息流、物资流、现金流,推广连锁经营、电子订货、网上结算,形成连通城乡、遍及全省的市场网络。构建日常生活消费品省、市州、县市区三级配送体系。在兰州市建设现代商品物流配送信息中心,整合社会仓储、运输信息等物流资源,依托邮政、烟草、物产、石油、供销及大型批发市场、日用工业品和食品第三方代理配送物流企业,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承办企业的配送优势,建成省级大型企业商品配送中心、区域配送中心、乡镇农家店终端网点层层配送的物流网络体系。

  (五)全面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以农资交易市场为平台,以大型农资龙头企业为重点,完善乡村农资经营网络,形成布局合理、经营规范、运作高效、协调发展的多元化、连锁化农资流通体系。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依法进入农业生产资料流通领域,建立以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为枢纽、农资超市和便民店为终端的新型供应机制。
1.发展农资现代流通网络。引导供销、农业服务站、邮政、农资生产企业等加强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支持农资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和改造,完善配送、信息功能,提高农资统一配送率。鼓励农资流通企业在重点农业产区建设和改造农资门店,扩大连锁门店覆盖面。依托农资连锁网络优势,构建农产品收购、加工、销售和日用消费品下乡等流通渠道,提高农资流通网络“双向流通、双向开拓”的功能,实现“一网多用”。继续推动各地连锁经营企业统一纳税,减少重复抽检,促进农资连锁经营跨区域发展。
2.培育大型农资流通企业。鼓励供销社等现有品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通过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联合等形式,进行资产和业务重组,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增强核心企业的活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扶优扶强原则,将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和国债等支持范围,培育一批成熟稳定的经营企业。

  3.完善农资多元服务功能。引导农资流通企业不断优化农药、化肥等农资品种结构,适当增加农业机械、小农具、饲料、种子以及与农业生产相关的日杂用品、科普图书的经营,按照科学施肥、用药技术规范的要求逐步完善“庄稼医院”、电话咨询、农业生产科普资料发放、农机具租赁与维修等功能,为农民提供多样化服务。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指导工作,提高农业科技水平,确保农业生产稳定。

  4.推进农资流通市场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农资价格形成机制。尽快放开农资流通渠道,允许具备条件的各类投资主体从事农资经营。发展农资信用销售,推广针对农资赊销的信用保险,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贸企业农资赊销信用保险给予适当补贴。

  5.加强农资流通市场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健全农资商品购销台账、质量承诺、问题农资产品源头追溯、明码标价等制度;完善市场预警、市场巡查、不合格农资退市等制度,及时查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切实做好农资市场供应监测工作,确保价格平稳,市场规范。

  6.加强农资行业自律。大力推进农资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信用环境,形成诚信经营氛围。深入开展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推广农资交易市场、经营者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工作经验,逐步建立健全农资信用档案,加大对信用良好企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和推行农资行业行为准则,提升行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能力。

  (六)大力强化农村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发挥甘肃经济网、商务、物流、粮食等网络信息平台的作用,充分利用农产品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等渠道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购销对接等服务,着力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大力推进农产品信息服务、网上交易市场体系建设。以“农产品综合流通体系建设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为基础,构建覆盖全省的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种养基地和集贸市场的农村市场信息网络平台,形成连接全省重点农产品生产企业、物流中心、进出口企业、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型批发市场的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定期发布农产品供求及市场行情等信息,进行形势分析与预测,使农产品市场信息透明化。建立企业、农户、市场多向联通的信息发布收集网络。将农副产品传统流通中的诸多环节有效联结,以循环递进的方式使农产品市场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市州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市场工作,要把农村市场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目标任务,加强对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监督检查,同时在维护市场秩序、提供公共服务及完善制度和体制等方面积极发挥协调沟通作用;强化对农村市场体系规范运行的指导,增强各种协会的服务意识,指导、推进行业升级改造,完善市场功能,组织交流市场建设与管理经验,督促搞好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工商、税务、质监、统计、供销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推进全省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整体合力。

  (二)完善配套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提高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公益性的认识,加大对农村市场建设的资金投入,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民间资本投入农村市场建设。发展改革、农业、商务、供销等主管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按照全省统一规划,通过整合资金、联合建设,扶优扶强。要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农业部、全国供销总社支持市场建设的专项资金,争取更多的建设项目。省财政要建立农村市场建设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国家项目的配套,各市州也要建立相应的配套基金。在土地政策方面,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作为经营型商业用地,可参照区域内工业用地交易地价水平,按照基准地价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等确定出让底价,土地出让后严禁擅自改变用途。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实行与工业同价,规范和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摊位费等相关费用。继续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落实鲜活农产品配送车辆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政策,对开展鲜活农产品业务的冷库用电实行与工业同价。通过完善市场建设配套政策,按照统一规划,对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程项目给予适度比例的专项资金扶持,有针对性地引导各类农村商品市场经营机制、管理机制、治理结构、发展模式的改革创新,加快转型升级的进程。要遵循市场机制,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形成多主体参与、多渠道投资的发展格局。

  (三)合理规划布局,分级组织实施。各市州、县市区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本规划,制定和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并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明确建设重点,引导投资方向,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合理规划农村市场布局,严格控制同一区域内同类市场的重复建设,避免过度竞争和资源浪费,并且对流通设施的总量、布局结构和市场需求进行全面分析,建立农村市场资源信息管理机制,为加强农村商品市场建设的科学管理提供重要依据。

  (四)加强跟踪分析,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利用动态管理、间接调控和监督管理等手段,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测、预警和跟踪分析,提高规划执行效力。对重要涉农商品市场要制定专门政策,建立完善农产品运销、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等方面的制度,形成健全的生产要素市场制度体系。发展改革部门要适时跟踪分析规划的执行情况,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战略建设项目的跟踪分析,确保规划全面顺利实施。

  (五)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全省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监督管理,强化商务、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的执法协作能力,发挥行业组织在规范市场行为、开展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全省农村市场信息、技术资源共享机制;积极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强化信用意识和契约意识,建立健全以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等为重点内容的信用记录,建立农村市场主体的信用体系。加大对农村市场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严肃查处偷逃骗税行为,积极探索进行综合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