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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三个加强”确保民政工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时间: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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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甘谷县乡村振兴局

  今年以来,甘谷县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民政领域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抓基础、促规范,补短板、强弱项,盯关键、破难题,推动民政事业取得新成就。

  立足兜底保障,加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制定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清理和规范工作方案》《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兜底保障工作方案》,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以兜住底线为目的,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对象多次开展全面核查,新纳农村低保对象891户2657人。二是及时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残疾人补贴对象补助水平,农村低保一类对象月补助水平提高到399元、二类对象378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519元,照料护理标准一档的每月400元、二档的每月280元、三档的每月14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补贴提高10元。三是扎实开展特困供养对象“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对510人靠实亲属监护照料责任,对丧失自理能力、亲属无履行监护照料能力的779人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居家照料服务,对有意愿的58人全部安置到敬老院集中供养。四是按照户申请、村调查、乡审核、局审批的程序和具体情形分类分档设定、“一事一议”的方式,对全县因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城乡居民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做到每月审批、随时审批、及时救助,前三季度共救助2960户14507人,发放资金2089.475万元;发放城市低保金2134.22万元,农村低保资金10294.1954万元,特困供养金834.6759万元。

  聚焦特殊群体,加强福利慈善保障能力建设。一是进一步优化简化残疾人申领补贴程序,将13853名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两项补贴”范围,做到应补尽补,前三个季度累计发放两项补贴1332.584万元。二是按照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360元标准,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296.368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金76.476万元。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困难老年人自助服务补贴资金53.45万元,购买服务资金265.98万元。三是依托天水市虚拟养老院“智慧民生(养老)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建立甘谷县“互联网+智慧养老”模式,实现“互联网+企业+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已签约爱心企业40家、设置服务网点45个、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11大类230项、建立95693名经济困难和特困供养老人信息数据库、完成25名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四是接受市人大代表对慈善工作的调研视察。五是完成7个村(社区)幸福园的申报建设工作。

  着眼创新治理,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一是完成第十次村民委员会和第七次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共选举产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415名、副书记307名、委员1109名;选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415名(其中书记主任“一肩挑”377人)、副主任437名、委员1281名。二是会同县委组织部,督促指导新一届村(居)委班子完成405个村、10个社区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并于4月1日正式实施。三是稳步推进创建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试点推广工作。按照“抓试点、重创新、出成效”要求,在先期试点形成的“八议八不议”“五步走”推选法、“1+7+X”等工作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尝试议事会“七个一”工作方法和“1231”工作新格局(即:设立一个议事会工作室,完善议事会工作职责和操作规程两项制度,发挥村委会“阳光”管理、监督委员会有效监督和议事会广泛议事三方面作用,形成一个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在接受省厅和第三方评估指导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程序,完善流程,建立相关制度,已初步形成规章制度篇、组织架构篇、事项流程篇、经验总结篇共四个方面24项资料的清单,为下一步继续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四是持续推行村委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制定了全县《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施方案》,以社会购买服务力量为抓手,为乡镇配备政府购买服务人员56名。通过以会代训及多部门协作等方式,加强县、乡、村三级民政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职业素养及业务水平。截至目前,共培训县乡村三级干部160人次,年内完成4批次520人次的干部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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