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多举措夯实民政兜底保障根基 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 时间:2022-05-30
  • 点击:0
  • 来源:兰州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本着“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宗旨,坚持兜底线、保重点,以全面打赢脱贫攻坚为中心,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为己任,紧盯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强化临时救助补充兜底作用,提高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质量,切实编密织牢“全面覆盖、救急解难、保障兜底”的基本民生安全网,较好的发挥了兜底保障作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坚决落实兜底保障职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为进一步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的通知》(兰民电〔2021〕11号)《兰州市民政局关于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兰民发﹝2020﹞30号)《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民电〔2021〕130号)和《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剩余贫困人口兜底保障挂牌督战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行动,指导县区在巩固前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效基础上,深化提升巩固成效,紧盯全市剩余贫困人口,反复开展摸底排查,切实摸清不在兜底范围内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群众,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在保持农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拓宽救助范围,提升全市救助服务水平,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二、健全政策体系,社会救助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提升。

先后制定出台了《兰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兰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兰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实施细则》《兰州市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兰州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兰州市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管理办法》《兰州市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等多项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为社会救助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建立了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临时基本生活救助为补充的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根据困难程度和致困原因,划分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几个救助层次,会同相关部门对低收入人口运用不同的救助政策实施兜底保障,形成多元化综合救助格局。

三、逐年提高保障标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改善。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充分认识到社会救助工作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一项保民生、促公平的托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政策体系的基础上,结合省厅提标要求和我市实际,连续14年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补助标准,克服重重困难,调整财政支出,保障了低保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有最初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2022年的914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675元提高至2022年的5268元;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14268元、6852元,并按照供养对象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种情形,分别发放每人每年1800元、3612元、5412元护理补贴。通过社会救助政策性兜底保障,加上农村居民享受的各项惠农政策收入,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兜底保障对象全部实现了收入上的“政策性脱贫”,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有效提升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质量。

为进一步提升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水平和质量,联合市财政局、妇联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照料服务的通知》,结合兜底保障冲刺清零,指导各县区对全市分散供养对象进行逐户逐人摸排,针对吃饭、穿衣、取暖、用水、用电、卫生、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同时,为有效解决分散供养人员的照料护理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指导各县区建立健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照料责任工作机制和购买照料护理服务工作机制,明确了以县为单位统筹使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人员护理补贴资金,细化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权利义务等内容,进一步发挥照料护理补贴资金的实效性。严格落实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四个一”制度(每周打扫一次卫生,每半月清洗衣被,每月理一次发,每半年购置一次生活用品),切实做到困难群众居住环境优、个人卫生净、精神面貌好,有效保障了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水平。

五、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城乡居民临时性困难得到了妥善解决。

为妥善解决城乡居民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提请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实现了城乡一体、标准一致,救助对象和救助内容全覆盖。从对象范围、审核审批程序、救助标准、救助方式、制度衔接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一是拓展了救助对象。由过去的家庭和个人对象拓展为支出型和急难型对象,且包含家庭和个人。二是拓宽了申请渠道。由原来的向户籍地申请拓展到向户籍地或急难发生地申请。三是细化了急难型救助对象认定标准。规定突发意外事件、突患重大疾病、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的类型、范围和程度。四是优化了急难救助审批方式。提出困难程度较轻的,可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困难程度较重的,开展“先行救助”,事后补充完善相关手续。五是丰富了救助方式。提出采取“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增强救助的可及性和时效性。指导县区对于火灾、车祸、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采取“一事一议”和“资金前置、手续后置”的方式,形成了协同配合、主动发现、主动救助的良好局面,为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救助服务。

六、严格落实政策规定,各类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更加精准。

会同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兰州调查队制定了《兰州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实施意见》(兰民发〔2020〕184号),细化了农村低保家庭收入评估认定的内容,规定申请“单人户”低保政策的收入和财产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对于维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生产生活的家电用品、残疾人用车等必须财产予以豁免。建立核对机制,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化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2017年为了进一步保障核对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核对业务操作程序,保证核对对象隐私安全,市民政局与23家部门联合审批重新修订出台了《兰州市社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核对机构设置和管理、核对对象和内容、核对流程、报告使用、信息安全、责任追究等事项。委托在兰州市三维数字社会服务管理平台下,研发了“兰州市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指导县区完成了甘肃省居民家庭信息核对系试运行,并不断尝试市级平台建设到省级统一平台建设再到市级分建数据交换机的工作方法,通过建系统、搭平台,实现了由人工比对向信息化自动比对转变。

上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