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经济信息网!
景泰县喜泉镇福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时间:2016-04-26
  • 点击:543
  • 来源:本站原创

景泰县喜泉镇福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BGZJ-QT16032

    一、招标条件:

   景泰县喜泉镇福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已由甘国土资耕发【2015】46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景泰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为 2015 年第一批省留耕地开垦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星驰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立项批复:甘国土资耕发【2015】46 号

   (二)建设规模:项目区总面积 249.86hm2,扣除不动工面积 110.09hm2(其中旱地 31.5hm2,其它草地 12.20hm2,裸地 66.38hm2)项目规模为 139.77hm2(其中开发 47.51hm2,整理92.26hm2)。

   (三)招标内容:

   项目主要涉及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内容。

   1)土地平整工程:规划平整土地 131.62hm2,总土方量 约为 29.81 万 m³。旱砂地清砂量 16.16 万 m³,客土造地拉运 回镇土方量 6.07 万 m³,翻耕土地 39.84hm2,修筑田埂 66097.75m,筑梗土方量 1.19 万 m³。

   2)灌溉与排水工程:规划新建斗渠(D50U 型渠)2 条,

   共计 3372.79m, 新建农渠(D40U 型渠) 20 条,共计 12689.83m。

   水工建筑物:修建分水闸 2 座,量水堰 2 座,单向分水口 602 座,双向分水口 32 座,农涵 28 座,跌水 36 座,渡管 2 座。

   3)田间道路工程:规划新建 4m 田间道 1 条,共计2380.56m;新建 2m 生产路 21 条,共计 11886.49m。

   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规划栽植防护林 8948株。 (四)建设地点:景泰县喜泉镇福禄村。

   (五)资金来源:2015 年第一批省留耕地开垦费

   (六)工 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 年 6 月 1 日,计划竣工

   日期:2016 年 9 月 30 日。总工期为 122 日历天

   (七)质量标准 :合格

   (八)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2 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工程施工标段)建设地点:喜泉镇福禄村。

   规划新建斗渠(D50U 型渠) ,布设 8、9、10、14、15、16、17、18、19、20,10 个农渠(D40U 型渠) ,另含主要田间道路,生产道路为 12、13、14、15、16、17、18、19、20、21及配套分水口、水闸及量水堰和管涵等,地块整理为 306~535。 第二标段:(工程施工标段)建设地点:喜泉镇福禄村。

   规划新建斗渠(D50U 型渠),布设 1、2、3、4、5、6、7、11、12、13,10 个农渠(D40U 型渠),生产道路为 1、2、3、4、5、6、7、8、9、10、11 及配套分水口、分水闸及量水堰和渡管等,地块整理为 1-305 号。

   三、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 年财务状况良好;近 3 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二)第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3
年内有 3 项以上(含 3 项)土地开发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叁级以上(含叁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三)持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 号)
文件要求做好企业信息登记。

   (四)持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
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且年检合格。

   (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七)凡是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
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到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
知函》即可。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否决其投标。

   五、投标单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6 年 4 月 26 日 18 时 00 分至 2016 年 5月 3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

   2.报名方法: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对应项目网上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

   六、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6 年 4 月 26 日至 2016 年 5 月 3 日(北京时间,下同) 。

   2.获取方法: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免费下载使用。投标单位也可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 ,在“招标方案”模块
中点击“标段(包) ”,选择相应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 时整;(同一时间开标)

   2、提交地点: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南环路 3 号创业大厦)。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及白银市国土资源局网站
()同时发布。

   九、其他说明:

   (一)凡是拟参与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需先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收款人: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1 7200 0147 037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白银分行

   行号:313824050000

   到账查询电话:0943-8287919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8小时前。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 8 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
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白银市景泰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白银市景泰县振兴路

   联 系 人:李建银

   联系电话:1383009250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星驰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白银市白银区五一街 75 号

   联 系 人:陈武东

   电 话:18993983499 15701799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