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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兴股份公司粉矿悬浮磁化焙烧选矿改造一期工程10kV电力外网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 时间: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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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兴股份公司粉矿悬浮磁化焙烧选矿改造一期工程10kV电力外网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1612115-HXGFGS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宏兴股份公司粉矿悬浮磁化焙烧选矿改造一期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酒钢粉矿悬浮磁化焙烧选矿改造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酒钢粉矿悬浮磁化焙烧选矿改造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宏兴股份公司粉矿悬浮磁化焙烧选矿改造一期工程10kV电力外网施工标段进行国内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供货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酒钢冶金厂区本工程现场

计划工期:本工程2017年2月13日开工,2017年7月30日交工,2018年2月28日竣工。

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10kV电力外网施工标段:电缆沟、电缆井、电缆桥架及电缆管制作安装;电缆槽盒及托臂的安装;电缆桥架的钢结构制作安装;光缆、电缆敷设及电缆试验调试;配合线路送电等工作。其中本标段包含电缆沟挖掘前地下障碍物的确认(使用测量仪器),具体施工主要内容如下:

2.1.1土建施工:

五总降变电所至新建煤压站10kV开关站路径内电缆沟土建施工、电缆井土建施工、电缆管制作、安装、埋设土建施工;

碳钢变至新建焙烧10kV开关站电缆管制作、安装、埋设土建施工、路径内电缆井土建施工、新建电缆桥架土建施工。

2.1.2 电缆桥架及电缆槽盒安装施工:

新建及原有电缆桥架上新增电缆槽盒及托臂安装。

2.1.3 新建电缆桥架施工:

碳钢变至新建焙烧10kV开关站新建电缆桥架钢结构制作安装、电缆槽盒及托臂的安装(与区域内电缆桥架分界点X2=1749.729,Y2=1076.237)。

2.1.4电缆敷设及试验调试施工:

五总降变电所至新建煤压站10kV开关站主电缆及控制电缆、信号电缆、光缆敷设,电缆试验,电缆头测温系统设备安装、线缆敷设、设备调试,电缆终端头、中间头制作、对接,电缆口防火封堵、电缆防火涂料粉刷及防火板安装;

碳钢变至新建焙烧10kV开关站主电缆及控制电缆、信号电缆、光缆敷设,电缆试验,电缆头测温系统设备安装、线缆敷设、设备调试,电缆终端头、中间头制作、对接,电缆口防火封堵、电缆防火涂料粉刷及防火板安装。

2.1.5配合五总降变电所、碳钢变电所设备送电及调试。

序号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

技术方案

备注

1

五总降电力外网部分

J16-29-Ⅲ-I(电外1-3);

J16-29-Ⅲ-I(电2 1-4);

 

 

2

碳钢变电力外网部分

J16-29-Ⅲ-J(J01-J11);

J16-29-Ⅲ-J(电外1-4);

J16-29-Ⅲ-J(电2 1-4);

 

 

2.2甲供范围:

(1)下表所列均为甲方供货范围,到货之后,交至投标方,由投标方从酒钢物资总库进行倒运、安装、调试,期间由于投标方不当行为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有投标方承担;

(2)除下表所列之外施工所需所有设备、材料等均由乙方负责采购,并对其质量等负全责,甲方只接受合格产品;期间采购、倒运、安装、调试等所产生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3)单模光纤4芯、8芯、12芯及网线(超五类UTP)不在本次施工招标范围内,不需考虑材料及施工费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供方

1

电力电缆YJV-8.7/15kV-3×240

2900

甲供

2

电力电缆YJLV-8.7/15kV-1×300

43200

甲供

3

电缆测温传感器Sen-B20

42

甲供

4

在线感温检测数据收集器Sub-B20-nS220

7

甲供

2.3本次招标还需考虑以下因素:

(1)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电、气等动力能源介质在招标人指定的接点由投标人自行采取措施接引,办理相关使用手续,费用自理并按规定缴费。

(2)本次招标工程至交工前,期间施工所需的人员、工器具、设备和材料(甲供除外)等均有投标人按照施工进度,自行安排解决,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并对其安全、性能、质量等负全责;工程施工所需的设备、材料均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采购。

3)投标人需考虑设备及附件材料从酒钢物资总库运至现场及二次倒运相关费用。

4)本次招标工程范围包括完成本工程所需开工、检测试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报审报验备案、中间交接、隐蔽验收、单体及联动试车调试、交竣工验收、项目收尾、保修服务、合同风险等。

5)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所有计量仪表校验、机械电气设备检验、特种设备报验、(机械、液压、电气)设备用油和润滑脂采购加注等(加注用油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和加注)。

6)、本工程施工包括施工过程中经由障碍物及地下障碍物的清除、特殊地基处理、以及确保不影响生产系统正常运行等所采取的必要措施所涉及到的所有施工项目内容,直至工程调试、试车、试生产和功能考核、交竣工验收(交钥匙工程)。多余的土方、垃圾必须外运至酒钢垃圾场。现场挖出的废旧物资按照酒钢废旧物资管理办法执行。

7)、本工程分包单位、产品的选择、设备设施的配置、商品砼、零星钢结构件的供应等均应遵守酒钢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

8)、投标单位中标后,本工程消防封堵分项施工必须选择具备相关消防资质及酒钢合格入围供方单位施工。

9)、本工程无预付款,按进度付款,竣工验收合格付至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不计息支付。

10)、工程款支付方式:付款采用现汇或银行承兑汇票,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不低于50%。付款至95%时,投标人须开具合同价全额发票。

11)、技术标准及要求:

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应标准、规范、施工图设计要求验收,工程质量要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2)、交货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酒钢冶金厂区本工程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

3.1.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3.1.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3.2投标人必须为酒钢集团入围合格施工供方。

3.3投标人须有同类工程三年内施工业绩证明。

3.4投标人须具有符合本工程的本单位施工管理和施工作业的持证人员、装备、技术、资金等。

3.5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投标方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质量、安全、环境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8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

3.9投标方必须实际施工人员必须为本单位队伍,不得外包,投标文件中体现主要管理人员的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记录复印件,中标后,如需要,必须提供主要技术工种人员的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记录复印件

3.10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11%、17%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标书购买时间: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未在酒钢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注册,经酒钢采购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标书购买地点: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1月18日上午9:00

5.2 逾期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钢粉矿悬浮磁化焙烧选矿改造工程项目部

人:王义顺  联系电话:13239401058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省招标中心   

     址: 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雁滩)雁兴路68号

 邮政编码: 730010      电    话:18909472141

     真:(0937)6233256   联 系 人:赵 杰

  人:甘肃省招标中心   行: 兰州农商银行高新开发支行营业部

帐号:011540122000001194

                            

                                       甘肃省招标中心

                                       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