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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景泰县2017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 时间:20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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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景泰县2017年全国新增千亿斤
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BGZJ-SL1703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景泰县2017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景发改发〔2017〕25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景泰县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及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甘肃省景泰县2017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施工监理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立项批复:景发改发〔2017〕256号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高产稳产田1.39万亩,新衬砌U50型渠道95.04km,其中衬砌斗渠56.46km,衬砌农渠
38.58km;新建分水口2901座,过路涵管390座。
(三)建设地点:项目区布置在景泰县8个乡(镇)30个村。分别是:芦阳镇城关村、城北村、东关村、芦阳村、蓆滩村、寺梁村、芳草村、条山村;寺滩乡玉川村、刘庄村、永川村;漫水滩乡漫水滩村、杨柳;草窝滩乡八道泉村、龚家湾村、西和村、三道梁村;喜泉镇北滩村、余梁村、新庄村;中泉镇脑泉村、尾泉村、胡麻水村;五佛乡西源村、泰和村、兴水村;上沙沃镇榆树村、边外村、王庄村、大桥村。
(四)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五)工    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3月31日。总工期为243日历天
(六)质量标准:合格 
(七)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工程施工标段)建设地点:芦阳镇
建设内容:建设高产稳产田0.4412万亩,衬砌U50渠道32.35km,其中:斗渠12.6km,农渠19.75km;新建分水口980座,过路涵管114座。
第二标段:(工程施工标段)建设地点:草窝滩镇、上沙沃镇、漫水滩乡
建设内容:草窝滩镇:建设高产稳产田0.178万亩,衬砌U50斗渠14.8km,新建分水口388座,过路涵管57座。
上沙沃镇:建设高产稳产田0.123万亩,衬砌U50渠道9km,其中:斗渠6km,农渠3km;新建分水口300座,过路涵管60座。
漫水滩乡:建设高产稳产田1.635万亩,衬砌U50渠道7.5km,其中:斗渠4.3km,农渠3.2km;新建分水口272座,过路涵管9座。
第三标段:(工程施工标段)建设地点:喜泉镇、中泉镇、寺滩乡、五佛乡
建设内容:喜泉镇:建设高产稳产田0.1786万亩,衬砌U50斗渠5.84km,新建分水口254座,过路涵管120座。
中泉镇:建设高产稳产田0.115万亩,衬砌U50斗渠9.4km,新建分水口228座。
寺滩乡:建设高产稳产田0.144万亩,衬砌U50渠道11.52km,其中:斗渠1.52km,农渠10km;新建分水口364座,过路涵管25座。
五佛乡:建设高产稳产田0.0478万亩,衬砌U50渠道4.63km,其中:斗渠2km,农渠2.63km;新建分水口115座,过路涵管5座。
第四标段:(工程监理标段)对第一、二、三标段的工程施工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二)第一、二、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有3项以上(含3项)相类工程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加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三)第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近5年有3项以上(含3项)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具有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人的注册在职人员;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高级以上(含副高级)技术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四)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五)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且年检合格。
(六)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八)凡是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到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件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投标单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00时00分至2017年7月7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法:须先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报名成功后,再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对应项目网上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
六、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7月3日00时00分至2017年7月7 日24时00分。
2.获取方法: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免费下载使用。投标单位也可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招标方案”模块中点击“标段(包)”,选择相应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截止日期:2017年7月 24日上午10:00。
2.提交地点: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南环路3号创业大厦)。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定于2017年7月17日上午10:00时在景泰县水务局集合,由招标人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食宿自理,交通工具自备。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及《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发布。
十、其他说明
(一)凡是拟参与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需先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收款人: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1 7200 0147 037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白银支行
行 号: 3138 2405 0000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8 小时前递交, 以便开标准备工作)。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人尽可能在当天 16:30 前(银行对公业务营业截止时间) 电汇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电汇转出后一小时请及时登陆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状态,如有异常请拨打电话0943-8287920进行查询处理。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景泰县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及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站
地    址:白银市景泰县一条山镇705路
联 系 人:马钰翔
联系电话:15101412082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白银市白银区龙庭家园北门新天地文化街
联 系 人:唐作燕
电    话:0943-8227003  13893039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