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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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边防检查站餐厅、会客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1706207-LZBFJC
1.招标条件
.甘肃省招标中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兰州边防检查站委托, 就下列工程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资格后审,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州边防检查站餐厅、会客室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 兰州市永登县中川镇机场北路三号
2.3项目概况:兰州边防检查站餐厅位于办公楼附楼一楼由官兵就餐区、接待就餐区、后堂三部分组成,此次改造涉及改造建筑面积约为242平米,主要针对官兵就餐区及后堂吊顶、墙面、地面、自助餐区、电视墙、线路等进行整修;兰州边防检查站会客室位于办公楼主楼一楼大厅正向房间,此次改造涉及建筑面积约为58平米,主要针对会客室吊顶、墙面、暖气等进行整修。
2.4招标范围:主要针对餐厅及会客室进行重新装修,具体内容以审定过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6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
开工日期:2017年7月24日
竣工日期:2017年8月23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4年6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5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提供工程施工合同);省外企业进入甘肃从事施工活动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经确认后,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
(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职业资格,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3年内(2014年6月至今)承担管理过至少1项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近三年同类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同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购标地点为兰州市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号(甘肃省招标中心项目一处(新区项目处)1504室。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有图纸售价 /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兰州市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号(甘肃省招标中心17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甘肃省招标中心网_》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省招标中心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邮政编码: 730010
电 话: (0931)2909767 18089318885
联 系 人: 刘 剑
收 款 人:甘肃省招标中心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兰州雁滩支行
帐 号:48060157400000019
E-mail:510279920@qq.com 网 址:_
甘肃省招标中心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