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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引大入秦工程灌区信息化系统项目总干渠光缆架设工程第三次招标公告
  • 时间: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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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引大入秦工程灌区信息化系统项目

总干渠光缆架设工程第三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7-12620000224333349J-20171010-028955-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引大入秦工程灌区信息化系统项目总干渠光缆架设工程已由甘肃省水利厅以甘水规计发【2017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法人及发包人为甘肃省引大入秦工程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引大入秦工程灌区信息化系统项目以信息系统集成为主线,综合应用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自动化技术、网络技术、智能技术和有关水利渠系工程技术,在计算机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的支撑下,把引大入秦工程灌区的供水计量业务、水量调度活动,包括水情测报、重要水工设施视频监视、水量调度、供水分析、总干渠及分干支渠和水库职能部门的业务活动集成起来,构筑一个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的信息系统。系统以兰州新区供水中心为调度监控管理中心站,在灌区内的总干渠、干渠、分干渠、支渠、分支渠、水库进出水口部署量水自动测报站和视频监视站,配置量水测报设备、视频监控设备,利用或改造水工建筑物和量水建筑物,完成流量、水位、图像等水情信息的自动采集;系统建立专用的光纤通讯网络并结合无线公网技术,实现输水工况和水工设施视频图像的远程集中实时监测监视和数据共享。建立灌区水资源监控管理、水量调度运行、水量计量计费、工程运行管理、工程检修维护、信息发布等基本应用系统功能,以此充分发挥灌区的节水调水功能,增强水管理的应变能力和水资源配置水平,提升灌区的现代化管理层次,最终对促进引大工程灌区的整体管理水平和综合效益,实现科学管理、高效调控、节能增效将起到直接的作用。

整体项目目前受资金筹措限制,项目采取分部实施的方案。现已实施的内容为兰州新区供水中心信息化基础设施、调度监控中心平台、生活基地视频监控系统等。本次工程为该项目的补充子项,剩余建设内容待资金筹措到位后再行实施。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敷设总干渠光缆110公里。主要是完成110km光缆及相关架设材料的采购供应、架设施工、光缆接续、光缆端接和光纤测试,并配合与灌区信息化系统项目现实施单位进行网络互联互通调测等及本次实施的建设内容进行集成等内容,以及所涉及的材料包装及运输、设计联络会、厂验、到货验收、分部验收、单位验收、试运行、合同验收、保修、巡检、故障响应等技术服务,并提交所需的资料。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711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131日。

2.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的甘肃省引大入秦工程灌区信息化系统项目总干渠光缆架设工程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招标项目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状况;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证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5年承担过3项(或3项以上)类似项目建设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材料供应和施工服务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和工程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注册的通信专业一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在2个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岗位任职经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通信专业相关的高级技术职称和3个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任职经历;拟派驻现场的所有5大施工人员(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20142016年连续三年的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在工程施工期间,上述人员必须按规定全部到位、持证上岗、履职尽责,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得随意减少、更换或调动。确需调动或更换的,应按不低于约定资质、能力、业绩等条件,书面报请监理单位审核,项目法人批准,经一至两个月的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上岗。

3.3所有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并持有有效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4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103000:00201711324:00。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n×24小时,n5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1121日上午9:30时,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八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定于2017114日上午1000时在甘肃省引大入秦工程管理局(永登机关)集中,由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2017114日下午1500在甘肃省引大入秦工程管理局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投标人须自备越野车辆,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及《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引大入秦工程管理局

  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中川街西段3600

  编:730300

联系人:焦文萍       王剑

  话:13919195593  13619362966

  真:0931-6422530

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B26

邮编:730030

联 系 人:李淼、李浦越

电话:0931-7842892

传真:09318479509-611

电子邮件:41580262@qq.com

 

 

2017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