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8-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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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一期二批次配电室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一期二批次配电室设计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兰发改【2016】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 。
2.1项目概况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兰州国际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购中心项目一期第二批次正式用电方案、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和按照技术 规范编制预算以及其他资料等内容)。
2.1.2工程设计基本条件
(1)总用地面积:802亩
(2)场地情况:部分区域主体结构正在施工
2.2工程范围
本次工程为一期第二批次,包含(A区商业及配套,B1区展示直销中心,B2区商业办公,C区商业及配套,H区清真区,J区商业街,M区加工及水产交易区,P1区宿舍区)正式用电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与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5年-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人 2015年5月1日以后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复印件为依据,投标人担保真实性);
3.5、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 2018年1月 —2018年3月)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6、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设〔 2016〕5 号文要求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20日至2018年 04月 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六处(兰州市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1410室)持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时需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获取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有投标人自行承担(外地投标人可邮件报名,将盖有公章的相关资质扫描件发送到邮箱773601355@qq.com并写明联系方式即可)。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05月10日09时30分,地点为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7楼会议室(兰州市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甘肃经济信息网(网址:https://www.gsei.com.cn)、甘肃省招标中心网(网址:http://_)和《中国招标周刊》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详细地址:兰州市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号
邮政编码:730010
电话:0931-2909763
传真:0931-2909763
联系人:陈丽丽
户 名:甘肃省招标中心
账 号:011540122000001194
开 户 行:兰州农商银行高新开发支行营业部
行 号: 314821010019
注:电汇时请在摘要栏中备注招标编号
2018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