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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乐铬盐厂旧厂区铬污染场地及铬渣场土壤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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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交易登记号:ZJA1805240239

原民乐铬盐厂旧厂区铬污染场地及铬渣场土壤修复项目,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环资【2018312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民乐县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环境监理、工程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

1.1建设单位:民乐县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1.2项目名称:原民乐铬盐厂旧厂区铬污染场地及铬渣场土壤修复项目;

1.3建设地点:民乐县原民乐铬盐厂旧厂区及铬渣堆渣场;

1.4建设规模:本次招标设为肆个标段,具体为:

第一标段:施工

清挖目标:旧厂区为六价铬15mg/kg,总铬610mg/kg。铬渣场为,六价铬20mg/kg,总铬300mg/kg。修复后目标值:按照GB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六价铬浓度小于0.5mg/L,总铬小于1.5mg/L

项目修复工程量:修复土壤共计50.94万方,其中破山咀铬渣场表层铬渣混合渣土4.44万方,破山咀铬渣场深层污染土壤17.09万方,旧厂区污染土壤29.41万方(其中含有约13万方的大粒径石块)。建设库容达到65万方的第二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一座。同时由工程施工中标单位承担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建设内容包括对整个区域的生态修复,表层覆土及植草、植树绿化等。

第二标段:工程监理

原民乐铬盐厂旧厂区铬污染场地及铬渣场土壤修复项目施工过程监理。

第三标段:环境监理

原民乐铬盐厂旧厂区铬污染场地及铬渣场土壤修复项目施工过程中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理。

第四标段:工程验收

对原民乐铬盐厂旧厂区铬污染场地及铬渣场土壤修复项目进行文件审核与现场勘查、根据设计及相关要求确定验收对象和标准、制定采样布点方案、现场采样与实验室检测、修复效果评价、验收报告编制。

1.5资金来源:国家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1.6计划工期:2018620 - 201981

2.招标范围:审查批准的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投标须知:

4.1第一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件;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机械员均具有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人员均为本企业在职人员(要求提供社保缴纳证明),中标后不得更换。20131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中国境内合同额3000万人民币(及以上)的污染修复治理项目,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备查。

4.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及工程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4.3第二标段投标人须是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监理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近3年(2015年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1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为证明材料)。

4.4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甘肃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监理备案证书,环境监理持证人数不少于15人;拟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以最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为准);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持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近三年(2015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同类型环境监理项目;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和环境监理岗位证书;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有1项以上类似项目环境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为证明材料)。

4.5第四标段投标人须是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且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布的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咨询甲级证书和计量认证资质证书(CMA证书)。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5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工程竣工环保验收项目,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近3年(2015年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1项类似工程竣工环保验收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验收的能力(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为证明材料)。

4.6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拟投入项目部成立批文及成员组成名单;拟投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7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人为本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执业注册证(如有)和职称证书、授权委托书全过程参与招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相应活动的,可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8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承诺书》,其承诺内容包括:拟投入项目部人员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拒绝资质挂靠,中标后项目部人员全部到岗履职,全面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如有违法行为接受处罚等。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9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11每个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只能对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  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于2018525900分至201853117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hangye.gov.cn)在线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2)凡是拟参与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CA 认证证书及电子签章),方可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目中《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联系人:吴鑫,联系电话:1819365178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615900分,地点为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掖市丹霞东路 18 号,市建设局办公楼第二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由民乐县环境保护局组织踏勘现场,201867日上午9:00组织工程施工、工程验收投标人踏勘现场,201868日上午9:00组织环境监理、工程监理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须准时参加(先在县环保局集合,查验身份后组织踏勘),参加人员须持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交通、食宿及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特别说明

各标段最终结算费用以政府审计部门的审计为准,但不得超过中标价。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民乐县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张掖市民乐县县府南街105

联系人:王冬梅

电话:0936-4425000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

联系人:王亮

联系电话:0936-8864888

 

交易中心地址:张掖市丹霞东路 18 号建设系统综合办公楼

联系电话:0936-8585989 电子信箱:zyjyzx@126.com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hangye.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