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四合原旅游开发办公室耿河村小李原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8-06-15  来源:
项目编号:FJAHQY-2018-JS12号
1、本招标项目环县四合原旅游开发办公室耿河村小李原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招标人为环县四合原旅游开发办公室耿河村村委会,建设资金政府补助与贷款,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农宅1#,1户,砖混结构,建筑层数一层,建筑面积为48.3平方米;农宅2#,3户,砖混结构,建筑层数一层,建筑面积为72.63平方米;农宅3#,11户,砖混结构,建筑层数一层,建筑面积为82.93平方米。建筑高度均为4.8m,室内外高差0.15米;大门15座,围墙45.18米/户,共计677.7米。招标控制价:2027846.26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3建设地点:环县四合原耿河村小李原组。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9月9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投标报名资料:
4.1(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市内企业投标备案表);(2)项目经理资格执业证书;(3)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
4.2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三套。
4.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2日(8:30时至12:00 时,14:30时至17:00时)。
4.4报名地点:环县紫冠嘉园2号楼1单元1101室。
4.5工本费:4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环县紫冠嘉园2号楼1单元1101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元整(¥30000.00元)
缴纳账户: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甘肃庆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庆阳分行营业室
帐  号:6623 0106 5620 6000 10 
缴纳:银行电汇
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7月2日17时(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时缴入系统指定账户或缴纳金额不足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环县四合原旅游开发办公室耿河村村委会                     
办公地址:环县四合原耿河村                    
联系电话:18719757983                   
联系人:乔丙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13栋4单元102室                  
联系电话: 18893407000                      
联系人:梁 涛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