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2018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8-06-15  来源:

 肃州区2018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州区2018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由肃州区水务局以肃水务字【20181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肃州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对肃州区洪临灌区东干渠四分干三支渠进行维修养护,具体建设内容为:

2.1.1维修洪临灌区东干渠四分干三支渠(0+000-0+940940M,采用C20砼整体现浇套衬的方式衬砌,渠底厚0.15CM,渠坡厚0.12CM.

2.1.2维修养护渠系建筑物共计5座,其中:维修分水闸3座,桩号为0+0300+600+0+940,维修0+108处渡槽1座,拆除重建0+570处车桥1座。

2.2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工期2个月。

2.3标段划分:该项目共1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以2018615-625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

3.2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现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各投标单位特别注意:凡投标时提供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若中标,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人员,特殊原因需变动的,须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替换,否则,对投标单位将按出借资质严肃处理);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在我市已中标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且工程未完工的,不允许在本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确因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有上述情况,将对投标单位按照招投标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接受参与本项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举报。

3.4 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并在《甘肃省水利工程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

3.5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6本项目投标人需将由酒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具的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非酒企业需在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携证明原件到酒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更换。联系单位: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937-2612473)。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请投标人于20186209:00时至20186259:00时,在甘肃省水利建设管理平台及企业信用信息专栏《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报名后,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2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方可办理业务。

4.3投标人在省水利厅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18620-6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携带报名资料至代理机构处,在招标人的监督下核查身份并递交报名资料,否则报名无效。在201862518:00以后投标单位递交报名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4.4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为项目经理)、网上报名成功后截图(省水利厅、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备案登记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均有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拟参加本项目的主要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时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身份,否则不予受理。在我市已中标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且工程未完工的,经招标人核实后,其报名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7119: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5.3开标时间:20187119:00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须为项目经理)必须在开标时到达现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机打原件(扫描件、彩印件、复印件、手写均为无效),否则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8627日上午9:00在肃州区水务局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并答疑,投标人(须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可自愿参加,所有踏勘现场的投标单位,其交通工具及食宿自理,并对其过程中的安全自行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步发布。

8、公告期:2018615日至2018625

9、保证金的递交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肃州区支行

    号:系统自动生成

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8710日下午I7:00

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它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递交。

注:新系统银行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户模式,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肃州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址:酒泉市肃州区东文化街5

    编:735000           

联 系 人:王           

    话:13809371287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万达写字楼3612

酒泉市新城区玉门东路飞天商务写字楼505室(酒嘉项目部)

联 系 人:王娇娜       

联系电话:0937-2889481   13893768265     13919764496     

 

 

2018615

 

 

 

 

 

 


肃州区2018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施工企业投标报名备案表                

投标企业名称

(盖章)

联系人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职 称

 

身份证号

 

资质证书编号

 

企业级别

 

核查结果

 

营业执照注册号

 

市场从业单位

登记备案证编号

 

年检结果

 

安全生产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

项目经理

 

专业类别

 

 

 

职称证编号

 

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

 

技术负责人

 

 

 

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

 

施工员

 

岗位证编号

 

身份证号

 

质检员

 

岗位证编号

 

身份证号

 

安全员

 

岗位证编号

 

身份证号

 

资料员

 

岗位证编号

 

身份证号

 

材料员

 

岗位证编号

 

身份证号

 

招标

单位

 

 

 

(盖章)

 

     

招标

代理

机构

 

 

 

(盖章)

 

     

*注:1本表一式三份,由投标企业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盖章(需审核资料详见招标公告要求)。经双方盖章后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各存留一份,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正本内装订一份

2、如投标企业未将本表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或装订的表格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单位双方盖章,则视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