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何家山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日期:2018-07-16  来源:

永靖县何家山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靖县何家山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已由临州水电发[2018]22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级水土保持补偿、地方配套及群众投劳折资。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永靖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金润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3km2,其中营造灌木林24.36hm2,营造乔木林60.77hm2,封禁治理137.92hm2

2.2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82日历天,计划于 2018811日开工,20181031日竣工。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即:永靖县何家山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 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参与本工程施工建设的五大员及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3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4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派代表于2018717日至20187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10时至12日,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兰州市城关区畅家巷2号方盛大厦101005室获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资料(提供原件,复印件二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4)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6)《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7)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回执函(在开标日期前有效);(8)近五年同类工程业绩;(9)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相关证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86日上午1000分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8722日上午10:00在永靖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集合组织踏勘现场,下午1500在永靖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安全责任自负,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靖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孔福东   0930-8851224    13993037239

   址:永靖县刘家峡镇古城路4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润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淑娟    周怀芬   0931-8736548   17789660453

    址:兰州市城关区畅家巷2号方盛大厦1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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