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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0连霍高速公路K2474+100-K2490+890段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 时间:2018-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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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0连霍高速公路K2474+100-K2490+890段交通事故多发路段

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180851-GLHGSG

交易编码:A03-1262302431616022XQ-20180810-002614-9

1.招标条件

本项目G30连霍高速公路K2474+100-K2490+890段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已由甘公高养【201886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由省公路管理局以甘公发〔201826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局拨款,招标人为甘肃省酒泉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G30连霍高速K2474+100-K2490+890段为清泉至赤金段,共16.79km,上下行合计33.58km,隶属于嘉安段。于20061226日正式通车,2011年竣工验收。该段为平直路段,沿线景观单调,长途车辆易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导致事故。拟在此段落设置标志牌,增设车道分界线振动实线及边缘线振动实线,在填方高度大于3m的路段设置波形护栏进行处治。

工程数量:Gr-A-4E型波形梁护栏12020m,单柱式标志8块,单悬臂标志6块,边缘振动标线2000㎡,横向振动减速标线960㎡,黄闪灯15个,反光膜158㎡,防眩网750m,太阳能宽波预警牌6个。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合同段     主要工作内容         起止桩号         长度

Km   计划工期

施工

         标志牌、振动实线、波形护栏的施工         K2474+100K2490+890     33.58        总工期(日历天) 27

计划开工日期:201894

计划竣工日期:2018930

缺陷责任期二年;

保修期五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3.1.1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公路养护二类甲级资质

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内(2015年~2017年)成功独立完过至少两个高速公路养护维修工程施工合同,且累计里程达到50km及以上的施工业绩。

3.1.3 财务要求

1)在过去3年(2015年~2017年)内经审计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应小于2000万元人民币;

2)于本合同的营运资金(含流动资金及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贷款信用额度)不应小于200民币;

3)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3.1.4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具有至少5年的施工经验,参加过至少一条一级及以上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的施工并担任项目经理或者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具有至少5年的施工经验,参加过至少两条高速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的施工并担任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3.1.5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3年(2015年~2017年)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中能较好的履行合同并信誉良好,没有出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投诉并被处罚的情况,以及没有其它未决诉讼,同时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能力。

3.2凡在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下或曾被评为 C 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3.6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和参加投标。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方式登录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8 08 10 1800 2018 08 15 18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n × 24小时,n5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5.3与招标相关的补遗书、 澄清函、通知等将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08 31 1030 ,投标人应于当日 10 00 分至 10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楼第 八开标厅(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6.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能够扫描二维码的副本影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或能够扫描二维码的副本影印件)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能够扫描二维码的副本影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职称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工职称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资料原件备查。

6.4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甘肃省酒泉公路管理局

  址:酒泉市肃州区西大街44

      人:殷科长

      : 1534907955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

      人:冶先生   

        话:(09312909786    18893120065

  码:730010

 

监督机构:甘肃省交通厅

址:甘肃省兰州市酒泉路213号交通综合大厦

话:(09318485119

邮政编码:730030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8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