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县清源镇刘家河村塑料大棚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8-10-23  来源:

渭源县清源镇刘家河村塑料大棚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ZDXGC-181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渭源县清源镇刘家河村塑料大棚建设项目已以渭清政发(20183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福州晋安区鼓山镇帮扶项目,招标人为渭源县清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同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渭源县清源镇刘家河村。

2.2 工程规模:新建12座塑料大棚,打井2口,修建公共卫生间1处,修建砂化道路200米及埋设涵管一处,修建12平方米活动板房。

注: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经批复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分为一个合同段。

2.5 计划工期:20181120日至20181219日,共3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项目经理须持有相应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yml )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打印并装入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1024日至20181028日。

4.2 获取方法:现场获取(定西市安定区阳光馨苑A11号楼601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11131500分,地点为定西市安定区阳光馨苑A11号楼6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渭源县清源镇人民政府

    址:渭源县清源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

联 系 人:李建苗

联系电话:1889320001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同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驻定办):定西市安定区阳光馨苑A11号楼601

联 系 人:王霞

联系电话:18093278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