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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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川机场专用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1262302431616022XQ-20181213-023124-6
招标编号:GMG-931-181028
本招标项目兰州中川机场专用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经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关于同意<甘肃省“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期评估调整报告>的函》(甘政办函[2018]67号)和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确定兰州中川机场专用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法人单位的通知》(兰交发【2018】415号)批准实施,招标人兰州交通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融资及其它社会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项目起点位于中铺子,与中通道高速公路G30连霍联络线顺接,采用枢纽立交与连霍高速公路互通,之后向北上跨G109线后于卧龙岗东侧设置隧道穿越山体,转向南下穿兰州货运北环铁路,采用枢纽立交与北环快速路相连,跨越G30连霍高速后,路线沿石门沟向南进入盐场堡,在地震观象台附近接入规划的城市路网,路线沿规划的道路中心线设置“高架桥”分别上跨T435号路、S421号路、盐场路、北滨河路、人民路后跨越黄河,于龙王庙西南侧上跨南滨河路、B614号路、天水北路后接入雁滩路,路线全长约11公里;
2、招标范围:
按照国家发改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范围等要求,编制符合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要求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研、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分析研究、专家咨询和评审,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评审及文件的报批并获得批复等相关配套服务;
3、项目总估算:约43亿元;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成果,并配合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审、批复、其他后续配套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专业资格含公路,服务范围含编制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可行性报告编制能力;
2、投标人近5年至少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业绩(指2013年1月1日至今,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项目完成时间以工可批复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为合同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有一项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负责人经历(证明材料为合同或项目法人证明);
4、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凡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或在2017年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中被评为D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请投标人于2018年12月14日18时00分至2018年12月19日18时00分,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1月08日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二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甘
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交通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333号
联系人:雒建民
联系电话:0931-8232695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郊巷26号2号楼2801室
联系人:马玉梅 周姣
电话: 15393136331 18693847772
备案单位: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