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新墩镇新墩村一、三、五社
日期:2019-04-29  来源:

甘州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新墩镇新墩村一、三、五社

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甘州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新墩镇新墩村一、三、五社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区发改字[2017]150号文件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

1.1  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为壹个标段,甘州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新墩镇新墩村一、三、五社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供水管网385米(DN150聚乙烯管65米,DN200聚乙烯管320米);排水管网250米(DN300双壁波纹管180米,DN400双壁波纹管70米);供热管网285米;回水管网285米;绿化4200平方米,硬化2600平方米,化粪池2座,景观灯12盏总投资约398万元

1.2  计划施工日历天数:90日历天。

1.3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多渠道筹措

1.4  建设地址:张掖市滨河新区宣化路与肃南南路交叉西南角

1.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专职安全员C证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个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3、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3.1投标企业参加投标报名时,必须由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件现场参加,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投标建造师),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执业注册证和授权委托书全过程参与招投标活动;除投标报名外,授权委托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相应活动的,可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2 投标人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承诺书》,其承诺内容包括:投标项目部人员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拒绝资质挂靠,中标后项目部人员全部到岗履职,全面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如有违法行为接受处罚等。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 市外投标企业必须持企业注册地及拟建项目工程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市内投标企业必须持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3.6 资格预审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企业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如采用联合体的,联合体一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投标活动。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于2019430900分至20195217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在张掖市华正建设工程预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名(滨河新区金硕大厦1701办公室),联系人:李静,联系电话:15393659105。

5、《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按照统一格式和内容(可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使用)编制和签署。

6、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人:张掖市琮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址:张掖市滨河新区

邮政编码:734000

人:徐岩

联系电话:15352169335

 

招标代理机构:张掖市华正建设工程预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张掖市滨河新区金硕大厦1710办公室

邮政编码:734000

人:李静

联系电话:1539365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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