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2016-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及厕所补建工程-新城镇安置点补建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9-06-28  来源:

项目编号:镇资交招告字【201933

1、镇原县2016-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及厕所补建工程-新城镇安置点补建工程,已由镇发改发[2019]1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原县新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九辉工程代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补建户数15户,补建总面积293.74平方米,其中:2016年新城镇郭沟圈安置点1#户型1户,补建面积15.24平方米,2#户型1户,补建面积25.18平方米; 2016年新城镇孟寨安置点1#户型1户,补建面积15.24平方米,2#户型1户,补建面积25.18平方米;2016年新城镇闫寨安置点1#户型2户,补建面积30.48平方米;2017年新城镇高庄安置点1#户型2户,补建面积30.48平方米,2#户型1户,补建面积25.18平方米,3#户型1户,补建面积40.62平方米;2017年新城镇下壕安置点1#户型1户,补建面积15.24平方米;2017年新城镇郭沟圈安置点1#户型1户,补建面积15.24平方米,2#户型1户,补建面积25.18平方米;2018年新城镇孟寨安置点1#户型1户,补建面积15.24平方米;2018年新城镇郭沟圈安置点1#户型1户,补建面积15.24平方米;招标控制价:697048.91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3建设地点:镇原县新城镇。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7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9月24日。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投标报名资料:

4.1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2)投标项目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岗位合格证书。
4.2报名时,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装订成册三套(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71日至201975日(上午8:30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6、报名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7220900

7.2递交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发布公告的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公布。

8、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原支行

账号:6101 2300 9000 03248

联系人:李江    联系电话:0934-7126625

缴纳期限:2019年71717时之前到账,未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出、未按时缴纳进入系统指定账户、缴纳金额不足均视为无效投标(到账时间指系统到账时间)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原县新城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镇原县新城镇街道 

联系人:席珩泰  

联系电话:1519361365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九辉工程代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凤凰路7号(亨星锦秀城10号楼1楼)

联系人:刘娜娜

联系电话:13359347223 1999628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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