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公安局王窑派出所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秦安县公安局王窑派出所建设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立项建设,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水市秦安县公安局王窑派出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内容
1.1 工程名称:秦安县公安局王窑派出所建设项目
1.2 建设地点:秦安县王窑镇杨河村
1.3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166.95m2,派出所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13.6m2。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一栋三层派出所综合办公业务用房,配套室外绿化等附属工程。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8.15m2,包括视频会议室、办公室;业务用房建筑面积409.29m2,包括侯问室、询问室、纠纷处理室、枪弹室、值班室、户籍室、档案室、接待室、物证保管室、技术监控室、计算机室、通讯机房、备勤室等;辅助用房建筑面积为89.15m2,包括卫生间、淋浴室、图书资料室、医务室;疏散走道、楼梯等其他共计面积277.01m2。结构为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墙下条形基础、柱下独立基础,地上三层,层高3.3m,建筑高度10.2m,抗震设防烈度8度,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室外附属工程包括新建大门1座,砖围墙138.47m,院面硬化404.54m2,给水管网68m,雨水管网106.5m,供热管网150m,路灯12盏,化粪池1座。
1.4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238.8万元。其中:建安费211.32万元(工程建筑主体部分估算总投资168.58万元,室外附属工程估算总投资42.74万元)
1.5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配套及自筹。
1.6 计划工期:2019年8月5 日至2020年4月5日,总工期243日历天。
1.7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
1.8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外省建筑企业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2.2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7月9日9时至2019年7月11日9时至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水市秦州区畅和新城4号商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贰份加盖公章。
2.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年7月9日9时至2019年7月11日9时。
3.2获取地点:天水市秦州区畅和新城4号商铺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15时00分。
4.2 递交地点:天水市秦州区畅和新城4号商铺。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 本次招标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http://www.gsei.com.cn/)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秦安县公安局
地址:秦安县西滨河路
联系人:胡国伟
联系电话:0938-4994044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水市秦州区畅和新城4号商铺
联系人:刘国勋
联系电话:15769316866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