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50MW机组 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整改完善工程烟囱防腐子项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日期:2019-07-22  来源: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50MW机组

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整改完善工程烟囱防腐子项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50MW机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整改完善工程烟囱防腐子项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银川路8号(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

2.2项目建设概况: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2×150MW机组原烟囱为单筒混凝土烟囱,两台机组共用一座烟囱,烟囱高210米,属于高耸构造物。2018年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后,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烟囱采用脱硫塔顶直排烟囱,改造后存在烟雨较大问题,本次拟恢复利用原混凝土烟囱。需对2×150MW机组原210米混凝土烟囱防腐(包含两台炉的接口烟道等),满足机组环保达标、安全稳定运行要求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2×150MW机组原210米混凝土烟囱防腐施工(包含210米混凝土烟囱、两台炉脱硫塔出口与混凝土烟囱接口烟道为止等所有防腐部位),包工包料,满足机组环保达标、安全稳定运行要求。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50MW机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整改完善工程烟囱防腐子项工程范围,详见《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50MW机组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整改完善工程烟囱防腐子项工程技术要求》

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2.4项目总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8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1020日,绝对工期61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

3.1.1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需提供近三年(2016~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3.1.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具有火电机组烟囱防腐项目业绩(201411~20181231日),并正常运行。具体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表或质量检验评定表等中的竣工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201611~20181231日(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不曾被列入不诚信记录或在任何合同中未出现违约或被逐。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进入http://shixin.court.gov.cn/自行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投标资格。

3.1.5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职业资质证书(专业:建筑工程),5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在20191 201912月期间无在建工程。

3.1.6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在201411~20181231日(近5年)(具体以竣工验收报告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期间承担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3.1.7其他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技术职称、项目五大技术人员(造价员(造价工程师或预算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上岗证。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在前期设备材料制造到施工现场前具备资金全额垫付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722日至2019 7 27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118号陇星大厦东侧1307室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亦可在规定时间汇款后,将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后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将以邮购的方式寄送至各投标单位提供的通讯地址)。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4.4 为了不影响正常投标,各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关于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http//ebidding.jnmc.com/)。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等工作后,对本项目进行投标登记并提交,方可进行后续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8121500分,地点为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80号(采购供应中心)第三开标厅(15117199637)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idding.jnmc.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西路

联系人:张万里

  :  13993587030

电子邮箱:15535751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11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金雁支行

银行账号:104006805671

联系人及电话:李发旺  15117199637  电子邮箱:dddhlff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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