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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排洪南路停车场施工监理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时间:201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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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排洪南路停车场施工监理项目

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2-1262302431616022XQ-20190801-025531-2

一、招标条件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排洪南路停车场施工监理项目重新招标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交运【20156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27.48%72.52%,招标人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单位: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排洪南路停车场施工监理项目重新招标

2.3项目编号:兰轨交招监220193

2.4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2.5工程规模:2号线一期工程为东方红广场~雁北路段,线路全长 9.06km,共设车站9座,设一座停车场(排洪南路停车场):房屋建筑工程包含但不限于运用库、洗车库、综合楼、混合变电所等;运用库:总建筑面积 22572.17m2,最大跨度 26.6 米,建筑高度 10.2米;洗车库:总建筑面积 1100.15m2,局部二层,最大跨度 9 米,建筑高度 8.8 米;综合楼:总建筑面积 12100.07m2,地上七层(含地下一层),最大跨度 8.4米,建筑高度 30.45 米;混合变电所:总建筑面积 1309.46m2,最大跨度 8 米,建筑高度 7.2 米;

 市政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停车场范围内涉及的二次深化内容、土石方、地基处理、桥涵工程、房屋建筑、道路、围墙、挡土墙、大门、管沟、盖板沟、构筑物、景观绿化、装饰装修、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的所有工程。含出入段、场线敞口段及路基土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弱电管道预留预埋工程(含室内、室外)及配套工程等;2 号线停车场总建筑面积35709.99 平方,景观绿化面积 33786 平方,道路总面积 16380 平方等。本项目总投资约 36000万元。

2.6施工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监理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银行贷款。

2.8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约36000万元。

2.9工程类别及等级等:市政一级工程。

2.10计划工期:731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9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91日。

三、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工程范围和内容: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

本项目监理范围: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排洪南路停车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阶段,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直至该工程通过国家验收为止的监理服务。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质保期结束为止。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监理甲级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4.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且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须具有近五年(2014070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以监理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且无质量和安全事故,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4
投标人20140701日以后有类似工程业绩(以监理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4.5
本次招标类似工程业绩:城市轨道交通的停车场、车辆段或大型铁路车辆段、机务段、动车段等土建、安装施工监理项目业绩;

    4.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6年度-2018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7监理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岗位配置的最低要求:依据兰州市城乡建设局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和市政建设项目施工和监理管理人员到岗管理的通知》建管〔2014440 号文件相关规定及本项目工程特性,配备人员不少于21人(人员配置要求如下: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3人,专业监理工程师7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监理员不少于9人,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须提供20194月至20196月的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4.8省外监理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4.9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4.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198 118时至 20198618时。

5.2、获取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

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

2)获取方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823 09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三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轨道交通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兰州市轨道交通网()、甘肃省经济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55

邮编:730000

联系人:赵鑫

电话:0931-8629999 12318

传真:0931-4631178

电子邮件:htc@lzgdjt.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郊巷262号楼2801

邮编:730000

联系人:王丽萍  魏熙雯

电话:13639392598  18693157049

传真:0931-8727668

邮箱:gs@ebidding.com

 

备案单位: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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