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商业广场道路拆迁居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1#楼-6#楼、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分户门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16  来源:

万达商业广场道路拆迁居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1#-6#楼、地下车库人防工程

分户门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万达商业广场道路拆迁居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兰发改投资[2011]524号文批准建设,该项目1#-6#楼、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分户门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金润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甘肃第一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第三建设集团公司、甘肃省第八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分户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甘肃第一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第三建设集团公司、甘肃省第八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万达商业广场道路拆迁居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1#-6#楼、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分户门采购

3)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城关区雁南街道辖区,即雁滩滩尖子30#地块,位于B612#规划路以东,S623#规划路以南,天水北路以西,欣月湖以北,总占地面积32512平方米,约合48.77亩。

4)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48975.54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14834.7平方米(包括住宅、商业、物业及社区配套面积);地下总建筑面积34140.84平方米(包括地下车库、人防及设备用房面积);1#建筑面积16050.9㎡、地上33层,地下2层; 2#建筑面积20042.48㎡、地上33层,地下2层; 3#建筑面积33134.91㎡、地上33层,地下2层; 4#建筑面积22633.23㎡、地上33层,地下2层; 5#建筑面积26781.38㎡、地上31层,地下2层;6#楼建筑面积2849.20㎡、地上4层。

5)供货期: 45 日历天。

6)投资额: 170 万元。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分户门(具体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专业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正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以营业执照及制造商授权书为准)

2、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企业的 ISO9001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以相关证件为准)

3、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68月至今)同类供货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页面截图为准。)

6、投标人需提供无财产冻结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以具体说明及承诺书原件为准)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项目中同时投标,代理商和其代理的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地点

1、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2、获取时间:2019816—2019821日(上午9:00—下午17:00);

3、获取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小沟头85号;

4、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4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近三年(20168月至今)同类供货业绩;(6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7)信用中国查询页面截图;(8)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书。

注:(1)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提交两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以备核查。未提供者不予报名,报名完成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2本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9614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蓝宝石大酒店5楼北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递交时,若为投标人授权托代理参加标会议须到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纸质版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打印件、扫描件及复印件等予认可),否则视自动放投标;若为投标法定代人参加标会议代表人必须到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纸质版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打印件、扫描件及复件等不认可),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七、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

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

2、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第一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第三建设集团公司、甘肃省第八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中路1272号、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486号、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建设路161

联系人:张云、王宁、冯经理

  话:18919198827188944948991500942094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润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小沟头85

      人:张玉霞

       话: 13609393124

件:236865120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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