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太石乡巩山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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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康县太石乡巩山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康农发2019220号文件的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康县2019年第三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康县太石乡巩山村

1.2招标范围:设计内的所有内容

1.3工程质量:合格

1.4工程概况:C20排水渠410,共18处;其中规格为0.3米*0.4米,分布17处;0.4米*0.5米*25米一处。盖板采用C30钢筋混凝土盖板,盖板采用C30钢筋混凝土雨篦子,拆除等工程

1.5工期:30 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施工企业,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达到中级及以上职称。

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报名须知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条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证书、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等(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到甘肃省建设厅办理备案手续。

3.2 报名时间:2019年827日上午8:30至2019年829日下午17:30截止。

3.3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领取在陇南合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3.4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开标时间及地点

4.1 开标时间:2019年951500分。

4.2 开标地点:市生态环境局康县分局会议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515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市生态环境局康县分局

联系人:张股长

联系电话:13830933599

招标代理机构:陇南合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39-5937153 18509393546                                             

                  陇南合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