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回收互助资金项目十里镇村内道路硬化工程
日期:2019-09-16  来源: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岷县回收互助资金项目十里镇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已由岷县交通运输局以岷交发(2019)22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岷县回收互助资金及自筹。项目招标人为岷县十里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鑫天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岷县回收互助资金项目十里镇村内道路硬化工程位于中寨村、张家湾村、北小路村及坪路村境内,本项目由34条路线组成,建设总里程为3.579km, 硬化总面积为9257.5㎡。其中中寨村由13条路线组成,建设里程为1.198km,硬化面积为3002.5 ㎡,张家湾村由16条路线组成,建设里程为1.346km,硬化面积为3000㎡;北小路村由4条路线组成,建设里程为0.98km, 硬化面积为3000㎡;坪路村由1条路线组成,建设里程为0.085km,硬化面积为255㎡。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整修9958.3,路基铺筑15cm厚天然砂砾垫层9958.3,路面铺筑18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9257.5,新建1-4.0m钢筋砼盖板明涵1道。项目采用甘肃省农村公路村道工程技术标准,设计时速10km/h,路基宽度2.0-3.5m不等,路面宽度2.0-3.5m不等。路面结构采用15cm厚天然砂砾垫层+18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

2.2 建设地点:岷县十里镇村内

2.3 计划工期:工程计划于2019年1014日开工,20191212日完工,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图纸设计中的全部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3凡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之一,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gov.con/wenshu.html)上查询,附查询结果截图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2 报名地点:定西市安定区岷县街11号建设大厦1楼

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917日至2019年923日。

4.4 公告网站:甘肃经济信息网。

4.5报名现场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不需提供);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三者提供其一即可,要求原件的,原件须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9930分,地点为定西水务宾馆会议室。 
    5.2在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必须递交一正副纸质版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标 人:岷县十里镇人民政府

 址:甘肃省岷县十里镇十里村

 系 人:石小娟

联系电话:1803468017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天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 定西市安定区岷县街11号建设大厦1楼

 系 人:陈陆军 

联系电话:1893229025

行业主管部门:岷县交通运输局

 

一九年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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