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孙家院安置房一期建设场地不稳定边坡治理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SLC(CW)-2019-3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康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孙家院安置房一期建设场地不稳定边坡治理工程监理 已由康发改发【2019】3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开行融资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康县兴城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
2.1、招标单位:康县兴城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
2.2、招标单位地址:康县城区
2.3、项目名称:康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孙家院安置房一期建设场地不稳定边坡治理工程监理
2.4、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划分1个监理标段,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施工内容如下:
a、土方工程:根据地形地貌和土地特征,坡体下部按挡土墙背坡比1::01刷坡,挡土墙上部按1:0.75刷坡。削坡必须自上而下进行,运距为18.0km,削坡总土方量4982.6m³;削坡完成后为防止雨水冲刷坡面,坡面铺设骨架护坡,采用C20混凝土预制铺设,为拱形镂空结构,骨架宽15cm,厚度30cm,高1.5m,根据地形共布设拱形骨架三排;
b、挡土墙工程:Ⅰ型挡墙设计长度97m,Ⅱ型挡墙设计长度65m;
c、截排水渠工程:坡顶截水渠设计长97m,Ⅰ型排水渠设计长176m,Ⅱ型设计长87m;
d、临时支护工程:对宽约48m的基坑边坡进行临时支护。
2.5、项目实施地点:康县城区
2.6、监理期限:同施工工期
3、报名须知:
3.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其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拟派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专业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25日至2019年09月30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泰和丽景5号楼2单元30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见证员、至少三名监理员人员证书等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外地企业需提供所在地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证明报名。上述资料需复印件两套(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盖骑缝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3.3、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下午16时00分,地点: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陇南市武都区泰和丽景5号楼2单元301室)会议室。
5、招标人:康县兴城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 强 联系电话:18193998001
6、招标代理单位: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超 联系电话:13930970278
7、监督单位:
康县发展和改革局:0939-5121564
注: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