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孙家院安置房一期建设场地不稳定边坡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9-09-24  来源:

康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孙家院安置房一期建设场地不稳定边坡治理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SLC(CW)-2019-3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康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孙家院安置房一期建设场地不稳定边坡治理工程监理 已由康发改发【2019】3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开行融资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康县兴城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

2.1、招标单位:康县兴城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

2.2、招标单位地址:康县城区

2.3、项目名称:康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孙家院安置房一期建设场地不稳定边坡治理工程监理

2.4、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划分1个监理标段,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施工内容如下:

a、土方工程:根据地形地貌和土地特征,坡体下部按挡土墙背坡比1::01刷坡,挡土墙上部按1:0.75刷坡。削坡必须自上而下进行,运距为18.0km,削坡总土方量4982.6m³;削坡完成后为防止雨水冲刷坡面,坡面铺设骨架护坡,采用C20混凝土预制铺设,为拱形镂空结构,骨架宽15cm,厚度30cm,高1.5m,根据地形共布设拱形骨架三排;

b、挡土墙工程:Ⅰ型挡墙设计长度97m,Ⅱ型挡墙设计长度65m;

c、截排水渠工程:坡顶截水渠设计长97m,Ⅰ型排水渠设计长176m,Ⅱ型设计长87m;

d、临时支护工程:对宽约48m的基坑边坡进行临时支护。

2.5、项目实施地点:康县城区

2.6、监理期限:同施工工期

3、报名须知:

3.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其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拟派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专业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25日至2019年09月30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泰和丽景5号楼2单元30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见证员、至少三名监理员人员证书等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外地企业需提供所在地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证明报名。上述资料需复印件两套(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盖骑缝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3.3、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下午16时00分,地点: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陇南市武都区泰和丽景5号楼2单元301室)会议室。          

5、招标人:康县兴城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18193998001

6、招标代理单位: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超    联系电话:13930970278

7、监督单位:

康县发展和改革局:0939-5121564

              

注: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24日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民乐县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