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大沙河至双泉湖湿地河湖水系连通工程
日期:2019-09-26  来源:

临泽县大沙河至双泉湖湿地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招标公告

           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交易登记号:ZJA1909230302

1、招标条件

临泽县大沙河至双泉湖湿地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已由临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字【2019】2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临泽县大沙河流域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工程项目结算接受政府造价审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范围拟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标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输水建筑物、曹家生态湖、

生态林3大工程,其中:输水建筑物工程修建生态连通水系14.04公里;曹家生态湖工程修建曹家生态湖1座,库容85.6万立方米;生态林工程营造生态林面积897.1亩。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临泽县大沙河至双泉湖湿地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施工监理。

2.2 计划施工日历天数:320日历天。

2.3 建设地址:张掖市临泽县。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2016年-2018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第一标段(施工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水工金属结构生产许可弧形闸门大III型(超大型)及以上证书,并持有相关部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内应具有至少1项或1项以上与本招标工程相类似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土建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证,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人注册在职人员,参加所投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金属结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且有气动闸施工经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且有气动闸施工经验。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监理单位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不少于1名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或水保类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有效期内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被聘用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聘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拟派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行业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

3.2本项目施工标段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遵守以下

规定:   

1)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本项目应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本项目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预审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企业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6第一标段(施工标段):市外投标企业必须持企业注册地及拟建项目工程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市内投标企业持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即可。

3.7第二标段(监理标段):省外企业拟任本项目监理部所有人员应持有其企业所在地和工程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无在监工程证明。

3.8投标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效身份证件现场参加,否则不予接受资格预审申请书。投标企业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全过程参与招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相应活动的,可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9投标人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承诺书》,其承诺内容包括:投标项目部人员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拒绝资质挂靠,中标后项目部人员全部到岗履职,全面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如有违法行为接受处罚等。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4.1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肆份)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9300900--1000,地点为:宜必思酒店会议室(张掖市甘州区杏林南街社保大厅向南一百米),资格预审由招标人自行组织。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须按照统一格式和内容(可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编制和签署。

5、凡是拟参与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注册(http://www.zhangye.gov.cn/ggzy/),并完善企业信息,方可进行投标活动。(具体入库操作参照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主体库审报操作手册;具体下载文件、查询保证金参照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交易乙方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可与新点公司联系,联系人:梁坤,电话:17393632630)。

6、《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材料内容及复印件:投标单位须提交营业执照(原尺寸复印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上岗资质证等材料,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证明材料;信誉良好的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信用中国网站中的查询结果为准);拟投入本项目项目部组成的红头文件(应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资格、职称、学历等信息)及招标公告要求的其他资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临泽县水务局(监督电话:0936-5537715)

 

招标人:临泽县大沙河流域管理局

 址:临泽县沙河镇八一路406号

 编:734300

联系人:马瑞

 话:0936-5521534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掖市民主西街243号

邮政编码:734000

联系人:闫琴

联系电话:1537978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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