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永正镇佛堂村十一组、宫河镇代店村西组两处滑坡应急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9-10-21  来源:

招标编号: SHQY191021ZNXDZZ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宁县永正镇佛堂村十一组、宫河镇代店村西组两处滑坡应急治理工程已由自然资发2019280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正宁县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内容:永正镇佛堂村十一组不稳定斜坡:削坡及土方外运(3km)、挡土墙工程(30m)、截排水渠工程(90m)、以路代排水渠及消力池工程、马道工程;宫河镇代店村西组不稳定斜坡:危岩(土)体清理及外运(3km)、削坡及土方外运(3km)、排水渠工程(120m)、吊沟及消力池工程、马道工程;临时工程。

2.2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3建设地点为:永正镇佛堂村十一组、宫河镇代店村西组

2.4建设总工期为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111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12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施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满足其中专业之一即可);技术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必须是未被列入甘肃省地质灾害和土地整治项目黑名单和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

4.1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三套(需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1022日至20191028日(830时至12 时,1430时至17时)。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11115 0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庆阳市岐黄大道世纪城小区住宅2号楼4单元902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甘肃省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正宁县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址:庆阳市正宁县南大街8

  人:魏万龙  

    话:1521389119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庆阳市岐黄大道世纪城小区住宅2号楼4单元902

  人:曹瑞  

    话:18193468633                                            

 

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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