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庄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朱店支行营业用房原址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10-21  来源:
    甘肃庄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朱店支行营业用房原址重建项目,已由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甘信联复[2018]151号文、甘信联复[2019]99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单位:甘肃庄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甘肃庄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朱店支行营业用房原址重建项目;
1.3建设地点:平凉市庄浪县朱店镇东关街;
1.4工程规模:主要内容包含拆除原有建筑、新建地上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为1057.30㎡的营业办公用房一幢及配套室外附属工程等项目;
1.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1.6标段划分:无。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招标范围:办公楼修建(含营业用房、办公用房、附属工程)(具体以设计施工图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具有近三年(指2016年10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2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3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以开标前5日内信息截图为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五、获取文件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以备资格审查。
六、获取时间及地点
6.1获取及领取招标文件日期: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5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点: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 塔2单元13层)。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 年11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不予受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 http://www.gsei.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获取或无效获取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庄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庄浪县滨河南路24号
邮    编:744699  
联 系 人:李文 
电    话:0933-6612699

招标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 塔2单元13层
邮 政  编 码:730010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18919896785、18709400841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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