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高丰路道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9-11-18  来源:

康乐县高丰路道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康乐县高丰路道路新建工程,已由康发改字【2016】428号、临州建工【2017】151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康乐县高丰路道路新建工程 

2.建设单位:康乐县道路建设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康乐县高丰路

4.资金来源:资金通过县上自筹解决,统筹在5年内陆续拨付至康乐县道路建设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农发行开立的账户中。

5.概算投资:2768.03万元

6.建设规模:

6.1.工程概况:道路全长706.281m,红线宽度32m。道路工程、小型(1)交通标线为1178平方米;(2)管径DN400;(3)管径DN400;(4)DN100mmPE100给水管道;(5)道路全长706.281m;(6)2座。

6.2.建养模式:投标人中标后作为项目总体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施工及养护等工作,在合作期内招标人依据项目建设进度及养护的绩效评估情况,向总体实施单位支付费用。合作期满后,项目的养护工作交由招标人承担。

6.3.合作期:本项目“建养-体化”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和养护期,其中建设期约6个月(以正式签订的施工合同建设工期为准);养护期约为5年(含2年质量缺陷责任期养护管理,以正式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为准),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年3月16日----2020年911                               

8.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投融资能力。投标人的自有资金与银行的意向性贷款额度之和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联合体各方总和累加为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

3. 根据甘建建【2016】231号文件及甘建建【2016】46号文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5、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6、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 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2019年111818时至2019年112318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也可进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招标方案”模块中点击“标段(包)”,选择相应招标项目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3、建筑业企业各投标人请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 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行业主管监督部门的“监管系统”进行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9090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第一开标厅(地址:临夏市青年路2号);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六、监督单位:临夏州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甘肃经济信息网。

人:康乐县道路建设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人:朱亚辉                      

联系电话:15352263777                  

代理机构: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马送吉给              

联系电话:15293035476               

                     

                                    2019年11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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