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临时用电项目设计 磋商公告
日期:2019-12-03  来源: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临时用电项目设计

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Z1911082-SQLDSJ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临时用电项目设计,项目法人为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为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的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临时用电项目设计。

2.2 项目概况: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基础〔2019319号)获得立项,并取得了可研报告的行业审查意见。按照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总体进度计划,需开展临电设计工作。

2.3 采购范围、内容及规模。本次采购范围为: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临时用电工程进行设计工作,本项目工程设计包括系统接入方案(接入论证)、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编制施工招标所需资料(含施工招标用图纸、技术规范以及其他资料)等内容。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项目主要内容及规模如下:

标段号

项目主要内容

最高响应限价(万元)

01

完成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临时用电的系统接入方案(接入论证),并取得供电部门和电力走廊等管辖部门的书面意见;系统接入方案确定后开展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图纸的深化及优化(需经建设单位、供电部门、市政部门及电力走廊规划部门的认可意见)和向有关部门办理的书面手续(如有必要),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对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临时用电的施工图设计,组织邀请行业专家进行评审,并取得供电部门图审意见书。

40

2.4 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a.系统接入方案(接入论证):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接入方案(接入论证)。

b.施工图设计:系统接入方案(接入论证)完成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c.施工现场服务: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5年内(20141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类似工程设计工作。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响应截止日前五天内的网络截图。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91204日至20191210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获取购买磋商文件。

4.2 磋商文件含图纸费为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磋商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采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类似型项目的业绩证明资料(合同或成交通知书);获取文件时须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壹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4.5获取文件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B151505室。

5.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及开启时间为 20191213900,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启地点为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建设指挥部一楼会议室(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西路203号)。

5.2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递交响应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 )、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和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季凡怡

: 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西路203

联系电话:0931-8163827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区飞雁街118

联系人:张述琴

联系电话:0931-2909719

 

2019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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