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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轨道交通小西湖商业开发项目供热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时间: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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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轨道交通小西湖商业开发项目供热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1-1262302431616022XQ-20191211-027316-8

一、招标条件

 兰州市轨道交通小西湖商业开发项目经七里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七发改〔201420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兰州市轨道交通小西湖商业开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兰州轨道交通小西湖商业开发项目供热设备采购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单位: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兰州轨道交通小西湖商业开发项目供热设备采购

2.3 项目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

2.4 招标范围:空气源热泵机组(超低温系列)8台等其他设备,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2.6交货期:20天,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投标人提供的主要设备(空气源热泵机组)须是制造厂家或取得制造厂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3.2代理商投标须提供主要设备(空气源热泵机组)制造厂家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并提供制造厂家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代理商无法提供制造生产厂家相关证明文件原件的可提供制造生产厂家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制造生产厂家公章)

3.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经CMA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的;

3.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热泵实验室能够达到-30℃环境使用温度合格证书及实验室评定报告;

3.5投标人所投产品获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通过CRAA认证,并提供CRAA产品认证证书;

3.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度-2018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20198-201910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7投标人近五年(指20147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暖通设备采购项目)业绩(以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3.9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10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审查办法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获取日期:20191213日至20191219

获取时间:201912132000分至2019121920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网站: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

获取方法:(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2)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010809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六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网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ggzyjy.gansu.gov.cn

中国轨道交通网

www.rail-transit.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兰州市轨道交通网

www.lzgdjt.com

甘肃省经济信息网

www.gsei.com.cn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获取文件失败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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