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路文化宫段提升改造项目监理
日期:2019-12-26  来源:

 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路文化宫段提升改造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路文化宫段提升改造项目监理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路文化宫段提升改造项目监理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兰州市七里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兰州市七里河西津路文化宫段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七住建发【2019357号文)

招标人:兰州市七里河区城市管理局 

资金来源:__区财政资金__ 

项目出资比例:1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盛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路文化宫 

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包括:拆除外立面瓷砖4887.61㎡,粉刷8545.74㎡,装饰雕花板10965.81㎡,广告423个等。

施工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监理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119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225_

质量要求:合格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总投资700.9万元,其中监理工程约12万元。

三、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工程范围和内容:拆除外立面瓷砖4887.61㎡,粉刷8545.74㎡,装饰雕花板10965.81㎡,广告423个等。

本项目监理范围:__拆除外立面瓷砖4887.61㎡,粉刷8545.74㎡,装饰雕花板10965.81㎡,广告423个等。经审查批准的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工程监理。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施工全过程及工程保修阶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4.1.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4.1.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121日以后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4.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5年至2017年或2016年至2018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设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社会信誉;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4.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4.4.1、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执业资格和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4.2、根据建管[2014]440号文件监理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岗位配置基本要求,本项目拟配备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总监理工程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监理员不少1人,须配备安全监理工程师;项目组所有成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2019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5、省外监理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4.8、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须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工程建设监理投标资格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可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下载中心下载,用A3纸正反面打印),报名时递交代理公司,备案表中人员配置须与投标文件人员一致。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191226日至20191230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5.2、获取地点:甘肃鑫盛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2698号昌隆大厦12)。招标文件资料费500/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__2020__1__14__14__30__(北京时间), 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鑫盛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2698号昌隆大厦12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原件的要求:

6.4.1、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原件(除身份证外)带至开标现场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以备核查,无原件者对应复印件无效。

6.4.2、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网站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联系方式

 

    人:兰州市七里河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南滨河中路531

 

联 系 人:王静蓉

 

联 系 电 话:1511727618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盛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2698号昌隆大厦12

 

联 系 人:李小敏

 

联 系 电 话:18194191898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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