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石滩湿地净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01-14  来源: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渭石滩湿地净化工程项目已由通渭县发展和改革局通发改发2020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等多渠道方式解决,招标人为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通渭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概算本工程治理范围为通渭县石滩村0.6km河段(原石滩采采沙场),治理河道长度0.6km,其中河道疏浚0.6km,新建固滨笼溢流坝3座,人工湿地80亩,生态护岸1.3km。该工程概算批复总投资383.89万元。

2.2 建设地点:通渭县牛谷河流域石滩段

2.3 计划工期:2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3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930日。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工程施工;第二标段为施工监理

2.5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招标范围:通渭县石滩村0.6km河段(原石滩采采沙场),治理河道长度0.6km,其中河道疏浚0.6km,新建固滨笼溢流坝3座,人工湿地80亩,生态护岸1.3k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对应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以上资质,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包括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级(包括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企业近5年3项(或近3年有2项)工程施工业绩。第二标段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级(包含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凡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之一,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gov.con/wenshu.html)上查询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19日。

5.2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现场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2月5日9时30分;地点:定西市安定区中和教育港基教楼5区(教育大厦隔壁玖和艺术培训学校)二楼会议室201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递交一份投标信息确认单(盖章),单独密封递交带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PDF格式U盘投标文件一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站发(http://www.gsei.com.cn/)。

8、联系方式

人: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通渭分局

   址:通渭县平襄镇西街64号

人:陈文杰

联系电话:0932-591601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定西市安定区帝豪大厦8号楼1204室

人:李丹萍

联系电话:18993229025

行业主管部门:通渭县发展和改革局

 

               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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