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店子街村社区安置房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DL-(2020)-025
一、招标条件
城关区店子街村社区安置房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州市城关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的委托,现在对城关区店子街村社区安置房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城关区店子街村社区安置房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2.2招标人:兰州市城关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
2.3服务范围:依据竣工图纸及变更、签证、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编制建设工程结算造价;并与施工单位报送的建设工程结算造价进行核对;审定后出具最终的建设工程结算报告。
2.4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3月至今)须具有总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结算审核业绩(以经委托人确认的结算审核成果文件或合同原件为准);
3.3、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10人,其中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少于6人,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近三个月(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师和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具有15年及以上造价咨询工作经验;
3.5、投标人具有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6至2018年度或2017至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7、投标人机构和执业人员近三年无执业不良记录(需提供相关承诺);
3.8、 投标人近五年来参与结算审核服务未引起法律诉讼(需提供相关承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0年04月07日至2020年04月13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
5.3、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的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财务审计报告;项目负责人简历、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证明;项目组其他成员简历、身份证、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证明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相关资料均按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提供。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二份,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资料原件须携带现场备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城关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南路小稍门123号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13321334185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6号(甘霖大厦13楼)
联 系 人:岳进军 刘振洋 丁艳霞
电 话:0931-8118000 13099183336 13919311461 18215109356
2020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