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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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GSXH-CG-2020-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渭源县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市级财政帮扶资金新寨镇闫家沟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已由渭源县农业农村局、渭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以渭农发〔2020〕1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市级财政帮扶资金,招标人为渭源县新寨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蓄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渭源县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市级财政帮扶资金新寨镇闫家沟村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
2.2 项目概况:购建200㎡阳光棚一处、200㎡简易棚一处、电烤烘干房1座(含烤床和设备),购置开具发票的专业电脑,针式打印机及金税通;购置高压冲洗设备12套、SQY-300数控往复式切药机(党参)1台、真空包装机1台、搓药机24台,购置小型四轮铺膜机、挖药机设备一套,购置大型四轮深松机、筛药机设备一套。(详见清单)
2.3 建设地点:渭源县新寨镇闫家沟村。
2.4计划工期:工期30日历天,计划于2020年05月25日开工,2020年06月24日完工。
2.5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6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所有项目内容的材料采购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3.2投标人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生产商需持有招标货物专业生产许可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产品的质检报告和其他相关证书;代理商须持有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产品的质检报告和其他相关证书。有承担本项目相应标段招标货物技术参数及规格的生产或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标段供货和全套配件的供应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装入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5月01日至2020年05月0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蓄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定西市安定区阳光馨苑A区12号楼1304室)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5月21日09时00分,地点为:定西市安定区陇西路创新大厦16楼第二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单独密封递交PDF格式U盘投标文件一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渭源县新寨镇人民政府
地 址:渭源县新寨镇
联系人:刘永强
电 话:1336932638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蓄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定西市安定区阳光馨苑A区12号楼1304室
联系人:马建立
电 话:15379111200
2020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