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临一体化(洮河康乐段)生态修复及综合治理项目--中原大桥-虎关桥产业融合基础设施道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0-05-07  来源:

康临一体化(洮河康乐段)生态修复及综合治理项目--中原大桥-虎关桥产业融合基础设施道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临一体化(洮河康乐段)生态修复及综合治理项目--中原大桥-虎关桥产业融合基础设施道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由康发改字【2020】1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康乐县道路建设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且有技术实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康临一体化(洮河康乐段)生态修复及综合治理项目--中原大桥-虎关桥产业融合基础设施道路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2.2项目概况: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给水管网、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照明、绿化、电力电信管网、交通及相关附属工程。道路长度4654.341m,为城市支路,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20km/h,其中:K0+000~K0+540段路幅宽度22m,为双向4车道;K0+540~K0+4654.341段路幅宽度13m,为双向2车道。

设计车行桥梁三座,人行钢桥一座,涵洞一道。给水主管线长度540米,管径DN200mm,采用PE100给水管道。雨水主管道长度4654米,管径DN400~DN600,采用钢筋混凝土Ⅱ级管。污水主管道长度535米,管径DN500mm,采用钢筋混凝土Ⅱ级管及相关工程。照明负荷等级为三级,电源由路灯专用箱式变电站引来。共设置4台箱式变压器。采用单杆双挑LED路灯及配套工程。电信电缆管道沿设计路段北侧人行道内侧设置电信电缆管线一条,沟内埋敷四根/组HDPE-110高密度聚乙烯管(加管枕)和六根/组φ32×6/φ110HDPE梅花管(高密度聚乙烯)。道路两侧人行道上设置点式树池行道树;靠三岔河一侧与河堤之间现有空间区域,现考虑在宽度大于5m段沿河堤线做一宽度2m人行步道。人行步道与道路人行道之间区域及小于5m区域内本次考虑为绿化种植。防护栏杆:拟建道路北侧为三岔河,道路北侧河堤堤顶统一做条形基础压顶,然后进行安装C30混凝土栏杆,高度1.32m,长度4100m。(具体建设内容及标准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招标图纸等内容)、设备采购、工程施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等相关工作。

2.4工程地点:康乐县城(中原大桥至高集村)

2.5 资金来源:通过中央投资、银行贷款、申请债券、县上自筹等多渠道解决

2.6 建养模式投标人中标后作为项目总体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施工及养护等工作,在合作期内招标人依据项目建设进度及养护的绩效评估情况,向总体实施单位支付费用。合作期满后,项目的养护工作交由招标人承担。

2.7 合作期本项目“建养体化”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和养护期,其中建设期约16个月(以正式签订的施工合同建设工期为准);养护期约为5年(含2年质量缺陷责任期养护管理,以正式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为准),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8质量标准

⑴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标准;

⑵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设计甲级(含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

3)近五年至少承揽过1项(EPC)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财务能力及相应的投融资能力,投标人的自有资金与银行的意向性贷款额度之和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联合体投标时,按照联合体各方总和累加为准)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标段或同一项目内,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

1)设计阶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应须满足以下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给排水注册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高级(含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其他配备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施工阶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应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级建造师(市政工程)注册资格,具有安全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在投标截止日前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根据甘建建【2016】231号文件及甘建建【2016】46号文件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安全考核证C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造价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专业)且投标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上报监管信息系统,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确认。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5月7日18:002020年5月12日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xia.gov.cn/),在应用系统中进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临夏州”选择用“账号登录”或者“数字证书登录”后点击最左侧的“我要投标”,选择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报名注意事项

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请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 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行业主管监督部门的“监管系统”进行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815:30(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第一开标厅(地址:临夏市青年路2号);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在职人员、投标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七、监督单位:临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经济信息网。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康乐县道路建设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人:曹志军                 

联系电话:13884043084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人:常鸿玉                

联系电话:18009309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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