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2020年区级配套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宝积镇黑水村沙河护坡砌筑工程
日期:2020-05-25  来源:

平川区2020年区级配套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宝积镇黑水村沙河护坡砌筑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SML-2020-DL-015

一、招标条件

平川区2020年区级配套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宝积镇黑水村沙河护坡砌筑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白银市平川区宝积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甘肃茂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建设规模:第一段:石砌护坡(含基础)长度:27m、高度:1.5m、宽度:底宽:0.8m、顶宽:0.5m;第二段:石砌护坡(含基础)长度:70m、高度:2.5m、宽度:底宽:0.8m、顶宽:0.5m;第三段:石砌护坡(含基础)长度:453.93m、高度:3m、宽度:底宽:0.8m、顶宽:0.5m;场地开挖:650m3等;

(二)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的全部工程施工(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建设地点:宝积镇黑水村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工    期:60日历天

(六)质量标准:合格

(七)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的相关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安全员不少于1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施工员、质量员、机械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岗位证书。

3.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省外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通知》(甘建建[2016]20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调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建[2020]66号)文件要求做好企业信息登记。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526日至2020530日(9:00-113014:30-17:00

2.获取地点:甘肃茂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3.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授权委托书登记后获取,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日期:20206415时整(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提交地点:甘肃茂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 标 人:白银市平川区宝积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白银市平川区宝积镇

联 系 人:王志鹄

联系电话:13830049208

代理公司:甘肃茂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白银市平川区兴平北路20

联 系 人:张桂艳

联系电话:15193023071

                        

 

        甘肃茂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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