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2020年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施工
日期:2020-05-26  来源: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宁县2020年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施工已由庆水保发[2020]70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建设资金由甘肃省财政厅(甘财农【2019】64号)和甘肃省水利厅(甘水财务函【2019】154号)、庆阳市财政局(庆市财农【2019】162号)文件下达资金计划。招标人为正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正宁县2020年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施工。

2.2建设内容:项目区总面积26.22km2,治理保护塬面面积20.54km2,综合治理面积0.16km2

第一标段:山河镇西关村李庄沟沟台,沟头回填加固一处,沟头防护土围埂430m,防护墙(砖砌墙)260m,新建涝池1座,生产道路鹅卵石528m,砂石路150m,塬面坡耕地整治,水土保持造林,水土保持种草及其他工程措施等。 

第二标段:山河镇西关村李庄沟西洼,沟头回填加固一处,沟头防护土围埂320m,防护墙(砖砌墙)310m,涝池进水管339m,涝池砼管道连接井14座,生产道路砂石路390m,塬面坡耕地整治,水土保持造林等。董庄村刘家沟,沟头回填加固一处,沟头防护土围埂664m,防护墙(砖砌墙)120m,维修涝池1座,生产道路砂石路240m,U型道路排水沟240m,塬面坡耕地整治,水土保持造林及其他工程措施等。 

第三标段:山河镇董庄村赵家沟,沟头回填加固一处,沟头防护土围埂532m,新建涝池2座,塬面坡耕地整治,水土保持造林及其他工程措施等。

第四标段:永和镇樊村村朱咀沟,沟头回填加固一处,沟头防护土围埂1292m,新建涝池3座,生产道路砂石路200m,U型道路排水沟200m,塬面坡耕地整治,水土保持造林及其他工程措施等。

第五标段:永和镇樊村村咀头沟,沟头回填加固一处,维修涝池1座,新建涝池2座,生产道路砂石路735m,梯形道路排水渠309m,管渠连接井1座,1#管道连接井1座,道路钢筋混凝土排水管327m,2#管道连接井7座,消力池1座,水土保持造林及其他工程措施等。

第六标段:永和镇寺村村湫池沟北洼,沟头回填加固一处,沟头防护土围埂1196m,新建涝池1座,维修涝池2座,生产道路砂石路192m,U型道路排水沟192m,塬面坡耕地整治,水土保持造林及其他工程措施等。

第七标段:永和镇寺村村湫池沟堡鸡掌,沟头防护土围埂770m,维修涝池1座,新建涝池1座,生产道路砂石路204m,U型道路排水沟204m,塬面坡耕地整治,水土保持造林及其他工程措施等。

2.3建设地点:正宁县永和镇寺村村湫池沟,樊村村咀头沟和朱咀沟,山河镇西关村李庄沟、董家庄村赵家沟和刘家沟。

2.4招标范围:标段清单和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7个施工标段。

2.6计划工期:14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6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1月20日。

2.7质量等级: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投标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

3.3投标人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无农民工工资拖欠证明。

3.4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5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拟投入项目经理一致;投标人须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需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携带居民身份证。

3.7本项目所涉及人员不得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8投标人必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地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9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10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只允许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11施工企业必须严格落实甘水利厅甘水建发(2018)396号文件,即:农民工工资五项制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5月30日18时。

4.2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sggzyjy.cn/)“投标单位登录”窗口获取。

注:初次注册用户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投标单位”模块,自动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通过认证后,上传相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931-4267890。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 2020年6月16日9:30  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缴纳金额:投标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第二标段叁万元整(¥30000.00元)、第三标段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第四标段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第五标段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第六标段贰万元整(¥20000.00元)、第七标段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7.2缴纳时间:2020年 6 月15  日17:00 前(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7.3缴纳方式:请各投标(竞买)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ysggzyjy.cn)投标单位模块自行查询获取缴款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时缴入系统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20年5月31日上午9:30时在正宁县水土保持局院内集合,组织踏勘现场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正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

地       址:正宁县城南环路41号

联   系  人:禄西林

电       话:1399340516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文丹

联系电话:18152280107

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简园小区三单元1201室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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